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1修正)

作者&投稿:蓟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道路交通发展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辆及其行驶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加大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科技管理的投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接受监督。

  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管综合执法、安全监管、教育、农业、工商、国土资源、园林绿化、工业和信息化、质监、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绿色交通,保障公众出行安全、便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行智能化交通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志愿服务。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肇事行为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可对违法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对驾驶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予以奖励。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交通参与者应当服从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九条 机动车逾期未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该机动车所有人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第十条 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执行国家标准,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及转入登记。第十一条 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具有动力装置的三轮及四轮车辆,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不予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控制在市区行驶的摩托车数量。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逐步推行电子行驶证、电子驾驶证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及电子签名。

  电子行驶证、电子驾驶证与纸质行驶证、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档案、电子签名与纸质档案、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禁止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介绍替代记分。第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及登记制度。进入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电机功率、电压、制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第十七条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第十八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等有关产品销售市场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步编制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并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在进行道路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相关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采纳。

  道路通车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交通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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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日以后交通法
答:共计8章115条。 2021年10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国务院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法律依据:《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

道路交通法条例的所有内容是什么?
答: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 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 ...

2021年电动车带人新规定?
答: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第五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3款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

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哪天实施的
答: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时间为2018年8月1日。2018年7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僵尸车”、停车泊位、城市工程运输车上路行驶、交通征信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将10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答:法律主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但是当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上位法等其他法律相抵触时,我们可以根据立法机关的不同,新法与旧法的区别等,选择应当...

...关于修改《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2021)
答:二、将第三条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修改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三、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修改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答:导语: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下面是我收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欢迎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2021修正)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和行人通行,违反该条规定乱停车将被处以20-200元的罚款,驾驶证不扣分,但是属于交通安全法第33条规定的临时停车不适用该处罚规定。第一、为了解决日益严峻的停车问题,城市规划中包含了大量停车场,道路两旁也划定了指定的停车位,商场和小区一般都配备了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