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写自然理趣的散文 名家写景散文 2篇

作者&投稿:高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名家短篇散文
梧桐树
丰子恺
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树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
当春尽夏初,我眼看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
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阴的光景。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障;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结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繁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董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
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吹,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搿几根枝条,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了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齐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
但它们的主人,恐怕没有感到这种悲哀。因为他们虽然种植了它们,所有了它们,但都没有看见上述的种种光景。他们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们的根干,站在阶前仰望它们的枝叶,为它们扫扫落叶而已,何从看见它们的容貌呢?何从感到它们的象征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占有的。可知艺术也是不能被占有的。
名家短篇散文精选
春天,遂想起
余光中
江南,唐诗里的江南,九岁时
采桑叶于其中,捉蜻蜓于其中
(可以从基隆港回去的)
江南
小杜的江南
苏小小的江南
遂想起多莲的湖,多菱的湖
多螃蟹的湖,多湖的江南
吴王和越王的小战场
(那场战争是够美的)
逃了西施
失踪了范蠡
失踪在酒旗招展的
(从松山飞三个小时就到的)
乾隆皇帝的江南

名家写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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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几个例子


生命的暗示

清凉的秋雨送走了一个燥热的苦夏,燥热的心总算静默下来了。在这秋虫唧唧的黑色的秋夜里,我骤然从昏睡中惊醒,远处传来了悠长的钟声。又一列火车隆隆驰过----

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是生命的暗示吗?

我在想,秋虫因何要昼夜而鸣?是因为它强烈的生命意识吗?是因为它深谙生命的短暂,而必须高密度地显示自己的存在么?是因为它那生命的全部价值,都隐含在这微弱却令人感泣的生命绝响里么?那么人呢?仅仅因为生命比秋虫千百倍的绵长,就可以以生理需求为由,将千百个最美丽最令人激动的黎明慷慨地遗弃么?

这是一个荒诞的联想。

惟有钟声,以其绝对接近精确的殊荣,当之无愧地充当了生命的量尺。它那周而复始的切切呼唤里,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提醒。然而昏睡了的那些人是不知道的,在混混沌沌之间,生命就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丧失了。

这是一个无法挽回的丧失!

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当它最充分地展示黑暗、龌龊、卑鄙、虚伪一面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当它展示出光明、纯洁、崇高、真诚一面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在这样两极之间交错延伸的。在它延伸的每一个区段里,似乎总是喜剧与悲剧同生,苦难与幸福共存。

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渺小的存在,当物欲、情欲、贪欲在蝼蚁般的人群中横行恣虐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伟大的结晶,当它在强暴、苦难、灾害中显示出牺牲的悲壮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渺小和伟大的“混血儿”,由此我们也就没有理由产生绝对的崇拜和蔑视,再伟大的巨人也有他渺小的瞬间,再渺小的凡人也有他伟大的片刻。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有一种珍惜生命的本能,似乎没有一个人来到世上就梦寐求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命在心灵中会无限的增值。毕竟,生命只属于这一个人,而且仅仅只有一次。在人生的道路上,即使一切都失去了,而却一息尚存,你就没有丝毫理由绝望。因为失去的一切,又有可能在新的层次上复得。当然,在极少数的时候,我们也渴望着悲壮地牺牲,那是因为苟且偷生已严重地亵渎神圣生命的时候。那时,死亡反而变得令人仰止,生命反而因死亡而延续,因毁灭而永生!

钟声是生命长度的量尺,却不是生命价值的量尺。生命的价值只有在历史的天平上才能清晰地显示出它本来的刻度。一代又一代的人来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去了,他们的生命价值何在?有的人有一个轰轰烈烈的生,却留下一个默默无闻的死;有的人有一个默默无闻的生,却有一个轰轰烈烈的死;有的人显赫一时,却只能成为匆匆的历史过客,有的人潦倒终生,却成为历史灿烂星空的泰斗。这一切决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生命价值的客观性和历史性使不绝于耳的喧嚣显得极其微不足道。

一时一事的得失,似乎永远困扰着我们,永远是生命的烦恼之泉。倘若能真正将其置之度外,烦恼就真正超脱了。其实,真正值得烦恼的命题在于:生命的价值究竟应以何种形式作何种转化。对于这个千古之迷,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却没有任何一本哪怕是世界上最权威的教科书能提出最完美的答案。人其实是很难认识自己的,也就更难找到自己生命的转化方式,这正是一些人拥有一个失败人生之根源。更悲剧的结局则在于,自以为找到了答案而其实完全是南辕北辙。所谓天才,无非就是有最早最充分的认识自己的价值,从而以最直接的方式完成了生命由瞬间到永恒的有效转化。

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生命,然而相当多的人直到濒临死亡也没有弄清生命是怎么一回事,这正是人类的悲剧所在。

生命,这神秘而美丽,不可捉摸而异常珍贵的存在,你究竟隐匿着多少暗示?而哲人的终生存在,就是捕捉这样一些暗示么?


男人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粘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使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门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的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子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向人奴颜婢膝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的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他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里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借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社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阴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女人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地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装安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喜欢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沙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人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钮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睡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当。但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曲。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的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曲。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的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孩子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堕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
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
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俱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
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份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讳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淇淋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律糖去,格外
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
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做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做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裂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女人和男人

在《战争与和平》中,托尔斯泰让安德列和彼尔都爱上娜塔莎,这是意味深长的 。娜塔莎,她整个儿是生命,是活力,是一座小火山。对于悲观主义者安德列来说,她 是抗衡悲观的欢乐的生命。对于空想家彼尔来说,她是抗衡空想的实在的生活。男人最容易 患的病是悲观和空想,因而他最期待于女人的是欢乐而实在的生命。
男人喜欢上天入地,天上太玄虚,地下太阴郁,女人便把他拉回到地面上来。女人使人生更实在,也更轻松了。
女人的肉体和精神是交融在一起的,她的肉欲完全受情感支配,她的精神又带着浓烈的肉体 气息。女人之爱文学,是她的爱情的一种方式。她最喜欢的作家,往往是她心目中理想配偶 的一个标本。于是,有的喜欢海明威式的硬汉子,有的喜欢拜伦式的悲观主义者。
在男人那里,肉体与精神可以分离得比较远。
男人期待于女人的并非她是一位艺术家,而是她本身是一件艺术品。她会不会写诗无所谓, 只要她自己就是大自然创造的一首充满灵感的诗。
当然,女诗人和女权主义者听到这意见是要愤慨的。
女人的聪明在于能欣赏男人的聪明。
男人是孤独的,在孤独中创造文化。女人是合群的,在合群中传播文化。
女人很少悲观,也许会忧郁,但更多的是烦恼。最好的女人一样也不。
快乐地生活,一边陶醉,一边自嘲,我欣赏女人的这种韵致。
女人是人类的感官,具有感官的全部盲目性和原始性。只要她们不是自卑地一心要克服自己 的弱点,她们就能成为抵抗这个世界理性化即贫乏化的力量。
我相信,有两样东西由于与自然一脉相通,因而可以避免染上时代的疾患,这就是艺术和女人。好的女人如同好的艺术一样属于永恒的自然,都是非时代的。
也许有人要反驳说,女人岂非比男人更喜欢赶时髦?但这是表面的,女人多半只在装饰上赶 时髦,男人却容易全身心投入时代的潮流。
真正的女性智慧也具一种大器,而非琐屑的小聪明。智慧的女子必有大家风度。
我对女人的要求与对艺术一样:自然,质朴,不雕琢,不做作。对男人也是这样。
女性温柔,男性刚强。但是,只要是自然而然,刚强在女人身上,温柔在男人身上,都不失 为美。
卢梭说:女人最使我们留恋的,并不一定在于感官的享受,主要还在于生活在她们身边的 某种情趣。
的确,当我们贪图感官的享受时,女人是固体,诚然是富有弹性的固体,但毕竟同我们只能 有体表的接触。然而,在那样一些充满诗意的场合,女人是气体,那样温馨芬芳的气体,她 在我们的四周飘荡,沁入我们的肌肤,弥漫在我们的心灵。一个心爱的女子每每给我们的生 活染上一种色彩,给我们的心灵造成一种氛围,给我们的感官带来一种陶醉。
我发现,美丽的女孩子天性往往能得到比较健康的发展。也许这是因为她们从小讨人喜欢, 饱吸爱的养料,而她们的错误又容易得到原谅,因而行动较少顾虑,能够自由地生长。犹如 一株植物,她们得到了更加充足的阳光和更加开阔的空间,所以不致发生病态。
也许,男人是没救的。一个好女人并不自以为能够拯救男人,她只是用歌声、笑容和眼泪来 安慰男人。她的爱鼓励男人自救,或者,坦然走向毁灭。
好女人能刺激起男人的野心,最好的女人却还能抚平男人的野心。
女人搞哲学,对于女人和哲学两方面部是损害。
老天知道,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多么爱女人,也多么爱哲学!
好的哲学使人痛苦,坏的哲学使人枯燥,两者都损害女性的美。
我反对女人搞哲学,实出于一种怜香惜玉之心。
我要躲开两种人:浅薄的哲学家和深刻的女人。前者大谈幸福,后者大谈痛苦,都叫我受不 了。
有人说,女人所寻求的只是爱情、金钱和虚荣。其实,三样东西可以合并为一样:虚荣。因为,爱情的满足在于向人夸耀丈夫,金钱的满足在于向人夸耀服饰。
当然,这里说的仅是一部分女人。但她们并不坏。
一种女人把男人当作养料来喂她的虚荣,另一种女人把她的虚荣当作养料来喂男人。
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虚荣并非一回事。
侵犯女人的是男人,保护女人的也是男人。女人防备男人,又依赖男人,于是有了双重的自卑。
男人与女人之间有什么是非可说?只有选择。你选择了谁,你就和谁放弃了是非的评说。
女人总是把大道理扯成小事情。男人总是把小事情扯成大道理。
女人用心灵思考,男人用头脑思考。
不对。女人用肉体思考。
那么男人呢?
男人用女人的肉体思考。
两性之间,只隔着一张纸。这张纸是不透明的,在纸的两边,彼此高深莫测。但是,这张纸 又是一捅就破的,一旦捅破,彼此之间就再也没有秘密了。
我的一位朋友说:不对,男人和女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动物,永远不可能彼此理解。


高处何处有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位老酋长正病危。
他找来村中最优秀的三个年轻人,对他们说:“这是我要离开你们的时候了,我要你们为我做最后一件事。你们三个都是身强体壮而又智慧过人的好孩子,现在,请你们尽其可能的去攀登那座我们一向奉为神圣的大山。你们要尽其可能爬到最高的、最凌越的地方,然后,折回头来告诉我你们的见闻。”
三天后,第一个年轻人回来了,他笑生双靥,衣履我鲜:“酋长,我到达山顶了 ,我看到繁花夹道,流泉淙淙,鸟鸣嘤嘤,那地方真不坏啊!”老酋长笑笑说:“孩子,那条路我当年也走过,你说的鸟语花香的地方不是山顶,而是山麓。
你回去吧!”一周以后,第二个年轻人也回来了,他神情疲倦,满脸风霜:“酋长,我到达山顶了。我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我看到秃鹰盘旋,那是一个好地方。”
“可惜啊!孩子,那不是山顶,那是山腰。不过,也难为你了,你回去吧!”一个月过去了,大家都开始为第三位年轻人的安危担心,他却一步一蹭,衣不蔽体地回来了。他发枯唇燥,只剩下清炯的眼神:“酋长,我终于到达山顶。但是,我该怎么说呢?那里只有高风悲旋,蓝天四垂。”
“你难道在那里一无所见吗?难道连蝴蝶也没有一只吗?”
“是的,酋长,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孩子,你到的是真的山顶。按照我们的传统,天意要立你做新酋长,祝福你。”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

1、心田上的百合花开
作者:林清玄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百合刚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但是,它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
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清晨,百合的顶部结出了第一个花苞。
百合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很不屑,它们在私下嘲笑着百合:“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我看它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脑长瘤了。”公开场合,它们则讥讽百合:“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
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在野草的鄙夷下,野百合努力地释放着自身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以自己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花。这时候,野草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深沉的欢喜所结的泪滴。年年春天,野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随着风,落在山谷和悬崖上,到处都开满洁白的野百合。
几十年后,无数的人,从城市,从乡村,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百合开花。人们看到这从未见过的美,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净温柔的一角。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2、北平的秋
作者:老舍
中秋前后是北平最美丽的时候。天气正好不冷不热,昼夜的长短也划分得平匀。没有冬季从蒙古吹来的黄风,也没有伏天里挟着冰雹的暴雨。天是那么高,那么蓝,那么亮,好像是含着笑告诉北平的人们:在这些天里,大自然是不会给你们什么威胁与损害的。西山北山的蓝色都加深了一些,每天傍晚还披上各色的霞帔。
在太平年月,街上的高摊与地摊,和果店里,都陈列出只有北平人才能一一叫出名字来的水果。各种各样的葡萄,各种各样的梨,各种各样的苹果,已经叫人够看够闻够吃的了,偏偏又加上那些又好看好闻好吃的北平特有的葫芦形的大枣,清香甜脆的小白梨;
像花红那样大的白海棠,还有只供闻香儿的海棠木瓜,与通体有金星的香槟子,再配上为拜月用的,贴着金纸条的枕形西瓜,与黄的红的鸡冠花,可就使人顾不得只去享口福,而是已经辨不清哪一种香味更好闻,哪一种颜色更好看,微微的有些醉意了!
那些水果,无论是在店里或摊子上,又都摆列的那么好看,果皮上的白霜一点也没蹭掉,而都被摆成放着香气的立体的图案画,使人感到那些果贩都是些艺术家,他们会使美的东西更美一些。况且,他们还会唱呢!
他们精心的把摊子摆好,而后用清脆的嗓音唱出有腔调的“果赞”:“唉——一毛钱儿来耶,你就挑一堆我的小白梨儿,皮儿又嫩,水儿又甜,没有一个虫眼儿,我的小嫩白梨儿耶!”歌声在香气中颤动,给苹果葡萄的静丽配上音乐,使人们的脚步放慢,听着看着嗅着北平之秋的美丽。
同时,良乡的肥大的栗子,裹着细沙与糖蜜在路旁唰啦唰啦的炒着,连锅下的柴烟也是香的。“大酒缸”门外,雪白的葱白正拌炒着肥嫩的羊肉;一碗酒,四两肉,有两三毛钱就可以混个醉饱。高粱红的河蟹,用席篓装着,沿街叫卖,而会享受的人们会到正阳楼去用小小的木锤,轻轻敲裂那毛茸茸的蟹脚。
同时,在街上的“香艳的”果摊中间,还有多少个兔儿爷摊子,一层层的摆起粉面彩身,身后插着旗伞的兔儿爷——有大有小,都一样的漂亮工细,有的骑着老虎,有的坐着莲花,有的肩着剃头挑儿,有的背着鲜红的小木柜;这雕塑的小品给千千万万的儿童心中种下美的种子。
同时,以花为粮的丰台开始一挑一挑的往城里运送叶齐苞大的秋菊,而公园中的花匠,与爱美的艺菊家也准备给他们费了半年多的苦心与劳力所养成的奇葩异种开 " 菊展 "。北平的菊种之多,式样之奇,足以甲天下。
同时,象春花一般骄傲与俊美的青年学生,从清华园,从出产莲花白酒的海甸,从东南西北城,到北海去划船;荷花久已残败,可是荷叶还给小船上的男女身上染上一些清香。
同时,那文化过熟的北平人,从一入八月就准备给亲友们送节礼了。街上的铺店用各式的酒瓶,各种馅子的月饼,把自己打扮得象鲜艳的新娘子;就是那不卖礼品的铺户也要凑个热闹,挂起秋节大减价的绸条,迎接北平之秋。
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也许比天堂更繁荣一点呢!

3、一朵白蔷薇
作者:冰心
怎么独自站在河边上?这朦胧的天色,是黎明还是黄昏?何处寻问,只觉得眼前竟是花的世界。中间杂着几朵白蔷薇。她来了,她从山上下来了。
靓妆着,仿佛是一身缟白,手里抱着一大束花。我说,“你来,给你一朵白蔷薇,好簪在襟上。”她微笑说了一句话,只是听不见。
然而似乎我竟没有摘,她也没有戴,依旧抱着花儿,向前走了。抬头望她去路,只见得两旁开满了花,垂满了花,落满了花。我想白花终比红花好;然而为何我竟没有摘,她也竟没有戴?
前路是什么地方,为何不随她走去?都过去了,花也隐了,梦也醒了,前路如何?便摘也何曾戴?
4、莫高窟
作者:余秋雨
比之于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山奇大塔,古罗马的斗兽场遗迹,中国的许多文化遗迹常常带有历史的层累性。别国的遗迹一般修建于一时,兴盛于一时,以后就以纯粹遗迹的方式保存着,让人瞻仰。中国的长城就不是如此,总是代代修建、代代拓抻。长城,作为一种空间蜿蜒,竟与时间的蜿蜒紧紧对应。
中国历史太长、战乱太多、苦难太深,没有哪一种纯粹的遗迹能够长久保存,除非躲在地下,躲在坟里,躲在不为常人注意的秘处。阿房宫烧了,滕王阁坍了,黄鹤楼则是新近重修。成都的都江堰所以能长久保留,是因为它始终发挥着水利功能。因此,大凡至今轰转的历史胜迹,总有生生不息、吐纳百代的独特秉赋。
莫高窟可以傲视异邦古迹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千多年的层层累聚。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一千年而始终活着,血脉畅通、呼吸匀停,这是一种何等壮阔的生命!一代又一代艺术家前呼后拥向我们走来,每个艺术家又牵连着喧闹的背景,在这里举行着横跨千年的游行。
纷杂的衣饰使我们眼花撩乱,呼呼的旌旗使我们满耳轰鸣。在别的地方,你可以蹲下身来细细玩索一块碎石、一条土埂,在这儿完全不行,你也被裹卷着,身不由主,踉踉跄跄,直到被历史的洪流消融。在这儿,一个人的感官很不够用,那干脆就丢弃自己, 让无数双艺术巨手把你碎成轻尘。
5、秋天的况味
作者: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
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
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
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
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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