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性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哪些? 法律法规关于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投稿:犹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并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所制定的具体范围和规模以内的建设项目,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除贷款方、援助方对采购方式和招标投标有不同规定,应适用其规定之外);(4)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有规定的其它内容。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性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哪些?~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除贷款方、援助方对采购方式和招标投标有不同规定,应适用其规定之外);(4)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有规定的其它内容。除此之外,为落实招标政策我们还要了解《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理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一)关于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16号令第二条第(一)项中“预算资金”,是指《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第(二)项中“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参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理解执行,即“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项目建设的,也属于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项目中国有资金的比例,应当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中所有国有资金之和计算。(二)关于项目与单项采购的关系。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单项采购分别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相应单项合同价估算标准的,该单项采购必须招标;该项目中未达到前述相应标准的单项采购,不属于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范畴。(三)关于招标范围列举事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应当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16号令、843号文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四)关于同一项目中的合并采购。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目的是防止发包方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其中“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是指根据项目实际,以及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符合科学性、经济性、可操作性要求,同一项目中适宜放在一起进行采购的同类采购项目。(五)关于总承包招标的规模标准。对于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二、规范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三、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制度各地方应当严格执行16号令和843号文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不得另行制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也不得作出与16号令、843号文和本通知相抵触的规定,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性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哪些?
答: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除贷款方、援助方对采购方式和招标投标有不同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答: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招投标法强制招标范围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招投标法强制招标范围是: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从项目性质上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法律。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

属于强制必须招标的有哪些项目?
答: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我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
答:法律分析: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强制招标范围是什么?
答:强制招标的工程范围 强制性招标会规章制度以及范畴,是《招标投标法》的具体内容之一,都是最能体现法律目地的条文之一。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强制招标的范围如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

什么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即《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列的强制招标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三类的重点在于第2类,即国家投资的项目。另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哪些项目是强制招标范围?
答:第一类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中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第二类是政府采购项目货物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第三类是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机电产品国除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依法必招项目范围
答: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

法律法规关于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有: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