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事件回顾是怎样的? 怎样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孩子?

作者&投稿:慈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19年9月16日,广西都安县某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同学扔下楼事件,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在该校四楼廊道上,学生人来人往。突然,一名身材高大的白衫男同学一手揪住一名身材较矮小的黑衣男同学脖子,一手伸向其裆部,双手一用力,将其托起后,从四楼栏杆处扔了出去。黑衣男同学跌落在一楼地面,现场一片混乱。而该同学坠楼后,肇事同学往楼下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开。

不久后,都安县教育局发出通告,证实了此事。通告称:“2019年9月16日8时40分左右,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中学九年级学生黄某轩与八年级学生韦某因发生口角、争执,致使韦某从学校教学楼四楼跌落到一楼球场边的塑胶跑道上。”

事发后,学校第一时间将伤者韦某送至县人民医院抢救,随后于当日13时许将其转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一步救治,同时垫付部分医药费。经治疗,韦某神志清醒。黄某轩后被警方刑拘。

扩展资料

案件最新进展

作为受害方韦某的代理律师,金律师告诉记者,此案6月17日在当地法院已开庭审理,但法院未当庭宣判。“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名进行了起诉,建议量刑5-10年,被告人的律师对事发当天事实没提出质疑,主要在量刑方面进行了辩护,提出黄某轩有两个从轻情节,一是主动投案自首,另一个是他未满18周岁,还是未成年人。”金律师说。

至于曾经在网络上流传的韦某存在霸凌行为,金律师表示法院审理中未提及,一切以公安机关侦查结果为准,对方也未提出异议。

金律师告诉记者,在庭审中,受害方也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额在30万元左右,但最终法院判多少,他们也在等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广西初中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检方建议量刑5-10年



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教育的意义不是为了适应外界,而是为了自己内心的丰富。
教育是人类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积。教育本身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去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去唤醒另一个灵魂。”—— 雅斯贝尔斯
教育是每个时代亘古不变的文化传播手段,没有教育的国家,缺乏教育的国家就是过家家。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教育就是家庭幸福,稳定安康的前提,没有教育,就好比石缝中的枯草,缺乏养分,难以遍地开花。

可见人跟教育之间的关系,好比鱼离不开水,花草离不开土壤,万物离不开阳光。
网上前段时间有一个段子:说之所以要多读书、多受教育,就是因为当我们看到一群鸟在湖面飞过的时候,
能够吟诵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而不是在那吵吵:我去,全都是鸟!在我们去戈壁旅游、骑着骏马奔腾之时,心里默念着“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而不是在那喊:哎呀妈呀,都是沙子,快回去吧!这当然是一种调侃,但是不自觉间就道出了教育的核心含义。
教育还是应该回到像孔子说的,孟子说的,包括蒙田说的,“教育不是为了适应外界,而是为了自己内心的丰富。”古希腊有个哲学家叫西塞罗,他说“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摆脱现实的奴役,而非适应现实”。

教育,不仅传授知识,更能提高个人修为,增加我们对生活的感受力,从而认知自己,并不断提高自己。我认为,这是教育赋予重要价值和意义,也是指引我们前行。
扩展资料:
1、儿童不是尚未长成的大人,儿童期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
如果用外部功利目的来规范教育,无视生长本身的价值,一个最直接的负面影响就是否定儿童期的内在价值。这会把儿童看作一个未来的存在,一个尚未长成的大人,在长大成人之前似乎无甚价值。于是教育的目标就变成了使儿童为未来的成人生活做好准备。这种荒谬错误观念由来已久,而且流传极广。
长大成人的提法本身就愚蠢透顶,仿佛在长大之前儿童不是人似的!蒙台梭利首先明确地批判这种观念,在确定儿童的人格价值的基础上建立了他的儿童教育理论。杜威也指出,儿童期生活有其内在的品质和意义,不可把它当作人生中一个未成熟阶段,只想让它快快地过去。
人生的各个阶段皆有其自身不可取代的价值,尤其是儿童期。儿童阶段是身心生长最重要的阶段,也应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教育所能成就的最大功德是给孩子一个幸福而有意义的童年,以此为他们幸福而有意义的一生创造良好的基础。
然而,今天的普遍情形是,整个成人世界纷纷把自己渺小的功利目标强加给孩子,驱赶他们到功利战场上拼搏。而实际上,在若干年后的社会中,童年价值被野蛮剥夺的恶果就会以可怕的方式显现出来。
2、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摆脱现实的奴役,而非适应现实
这是西塞罗的名言。今天的情形恰好相反——教育正在全力做一件事,就是以适应现实为目标塑造学生。人在社会上生活,当然有适应现实的必要,但这不该是教育的主要目的。
蒙田说:学习不是为了适应外界,而是为了丰富自己。孔子也主张,学习是为己而非为人的事情。古往今来的哲人都强调,学习是为了发展个人内在的精神能力,从而在外部现实面前获得自由。
当然,这只是一种内在自由。但是,正是凭借这种内在自由,这种独立人格和独立思考能力,那些优秀的灵魂和头脑对于改变人类社会的现实发生了伟大的作用。教育就应该为促进内在自由、产生优秀的灵魂和头脑创造条件。如果只是适应现实,只要把孩子当成动物一样训练就好了。

我们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孩子的教育问题,无论是旁观者也好,还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下面介绍下怎样正确教育孩子。

广西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事件回顾是怎样的?
答:2019年9月16日,广西都安县某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同学扔下楼事件,事件具体情况如下:在该校四楼廊道上,学生人来人往。突然,一名身材高大的白衫男同学一手揪住一名身材较矮小的黑衣男同学脖子,一手伸向其裆部,双手一用力,将其托起后,从四楼栏杆处扔了出去。黑衣男同学跌落在一楼地面,现场一片...

广西中学生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答:近日,在广西都安自治县安阳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同学抱起从教学楼扔下的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最近,此案已在当地法院审理。那天事情的经过究竟是什么?公安局出具的起诉意见恢复了该事件。1.回顾原委 在视频中,我看到在学校的走廊上,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高个子男学生抓住另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矮个子男...

广西中学生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受害人现在情况如何?
答:去年,广西都安县一所中学的一名学生被同学从教学楼扔出,引起了当时的广泛关注。在这同时,事件发生时的一段现场监控视频在主要网络平台上曝光,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今年,《扬子晚报》的紫牛的记者从涉案学生家长处获悉,该案已于近日在当地法院审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建议判处5-10年有期徒...

广西中学生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怎样处罚最为合适?
答:2019年9月16日上午,广西都安县一所中学的一名学生被同学从教学楼扔出,引起了当时的广泛关注。同时,该事件发生时的一段现场监控视频在主要网络平台上曝光,引发了广大网友激烈的讨论。在2020年6月28日,新闻记者从涉事学生双方家长处得到消息,该案已于6月17日在当地法院审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

广西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后续进展如何?
答:广西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6月17日该案已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但法院未当庭宣判。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名进行了起诉,建议量刑5-10年,被告人的律师对事发当天事实没提出质疑,主要在量刑方面进行了辩护,提出黄某轩有两个从轻情节,一是主动投案自首,另一个是他未满18周岁,还是未成年人。至于曾经...

广西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量刑5-10年是否过多?
答:在每个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权和健康权占据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生命和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和健康的权利,这不得被他人侵犯。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量刑5-10年多吗?在我看来,多与少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才是令人思考,关注的地方。

广西一中学生将同学从4楼扔出,校园暴力涉及到哪些刑法问题?
答:近期,在广西都安一中学就发生惊人一幕,一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扔下4楼。导致对方全身多脏器严重受损,仍在重症监护室中救治。那么,校园暴力涉及到哪些刑法问题?《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要法律来管制一下呢?为什么现在的学生如此...

中学学生将同学扔下4楼,学校在其中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还有就是中学生家长也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并没有管教好自己的孩子。因为很多人都知道不能和自己的同学这样嬉戏打闹,一旦造成非常严重的事故的话,将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并且也会使自己承受法律上的责任。中学生的前途也会因此尽毁。所以这样做不单是毁掉自己的家庭,也会使得受害者的家庭...

14岁学生被同学扔下4楼,校园欺凌被质疑,舆论为什么倾向肇事者呢?_百 ...
答:在广西省河池市都安县的一所学校,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事件中,一位学生将自己的同学直接从教学楼的四楼扔下。这起事件被人拍了视频公布到了网络上,顿时就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也引发了全网舆论争议。都安县教育局也对此事件作出了通报,通报称:都安县的安阳中学,9年级男生黄元轩(...

中学生疑因校园霸凌,将同学从4层教学楼扔出去,应该怎么样正确的引导孩...
答:首先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三观,也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虽然三者模糊不清,但我个人觉得,人生观,应该是父母启蒙的;世界观,应该是学校教育的;而价值观,是自己摸索的。但当然,三者也是互相穿插,互相启迪的。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绝对是哲学的经典问题,也是人生观的重要思考,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