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在两个公司领工资吗?

作者&投稿:线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个人可以在两家公司领工资。
劳动者有两份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够接受在两个公司同时发放的薪水。双重劳动合同均能够同时合法存在,只要两份劳动合同不互相影响执行即可。
公司工资制度的内容具体如下: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2、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3、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4、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5、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工资管理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1、熟悉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熟悉院内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全校各类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工资通知单的编册、装订和保管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扣款工作,以及各种税收电报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学校涉税事项的税务管理;
5、认真做好工资等发放统计工作,运用计算机对收费和发放分进行汇总、管理,及时整理、更新有关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6、完成处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如果约定了工资发放日而却违反约定20号发则属违约,如果平日都是按期发放只是一次或少许几次因其它正当原因而延期发,且说明原由的则法律允许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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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何同时在两个单位领两份工资?
答:1、全日制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签订两份劳动合同,领两份工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个人可以在两个公司有工资收入吗?个税如何申报?需要具体的操作细节_百 ...
答:可以的。两个公司分别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然后自己凭单位的工资扣税凭证,到住所所在地地税局自行补充申报加总后应交个税与实际代扣代缴个税之间的差额。

一个人可以在两个事业单位领两份工资吗
答:你只要足够牛逼,当然是可以的,人才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有资源,事业单位也一样看重的,我在高校一个教授就是很牛,同时挂在两个不同的大学上班,拿双份工资,相当牛叉。如果你不是非一般的人,基本不可能,因为要涉及档案的问题,在一家单位你就进不了另一家单位,超有背景的话就当我没说。

一个人可以在两家企业申报工资吗社保
答:工资可以,但是社保不行。因为一个人可以在两个公司领工资,但是只能在一个公司交社保。

一个人领两份工资违法吗
答: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关系。一个人领两份工资违不违法的规定如下:全日制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签订两份劳动合同,领取两份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同时在两家公司拿工资且申报个税可以吗
答:同时在两家公司拿工资且申报个税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

一个体户又同时领着别家公司的工资合法吗
答:他们两个应该在工资上没有问题交涉,个体实际就是个人,个体户按照国地税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就可以了。领工资属于个人行为是正常劳动报酬。合法没问题。

法人可以在两个公司领工资吗
答:法人可以在两个公司领工资,国家并没有限制企业法人只能为一个企业服务,法人可以是多家企业的法人,也可以是一家企业的法人,其他企业的员工,分别在不同的企业领工资是完全可以的。

个人在两个不相干的公司领工资,个税如何计算?
答:工资薪金的个税扣缴责任人为发工资的单位 单位按照该单位发放的工资金额单独计算个税即可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收入的,年度终了三个月内由个人到税局自行申报

一个人可以在几家公司领工资吗
答:一个人可以在几家公司领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每家公司各自分别申报,年度终了后,个人汇总选择其中一家做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