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奴隶制度?奴隶制度下土地是共有还是私有? 奴隶社会时期我国主要的土地制度是什么?

作者&投稿:阚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欧洲的殖民地。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属于奴隶制。然而,关于奴隶社会是否为任何地域、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的观点,仍存在着争议。

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早期的奴隶主要来源于异族战俘。习俗上禁止本部落成员奴役其他成员。后来本部落以外的人可以充当奴隶的制度建立后,有时本部落成员中也有被充作奴隶的,但常作为一种惩罚,如无力还债的负债者和判刑服罪者。英国社会学家霍布豪斯认为,在文化演进的初级阶段,如在低级狩猎部落里,是没有奴隶制的。只有技术发展到一个劳动者能生产出超过他本人所需的剩余财富时才能有效地使用奴隶,所以奴隶制的出现常限于一个相当发达的农业社会里。

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土地私有制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奴隶主土地所有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先后形成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这三种土地私有制的共同特点是农业劳动者和土地占有者相分离,劳动者无地,有地者不劳动。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处于对立地位,两者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此外,虽然也存在着处于从属地位的个体农民的私有土地,但往往成为大土地所有者兼并的对象。

春秋年间,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大量的旷土隙田逐渐得到垦辟。一些奴隶主尽量驱使奴隶从事荒田的开垦,使耕地面积急剧增加,私田大量出现。“公田”是不能买卖的,私田却真正是私有财产。“公田”是要给“公家”上一定赋税的,私田在开始时却不用上税。与此同时,贵族还企图在公田上确立自己的私有权。以前公田属于代表奴隶主国家的周王所有,周王有权处置所谓“天下”的全部土地。他对于各国诸侯、卿、大夫受封土地的干预,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随着历史的发展,上述情况开始改变了。还在西周末年,奴隶主贵族就已经在抗拒周王夺取他们的土地和人民。到了春秋时代,一般的奴隶主贵族和一些国家的国君,与周天子争夺公田的斗争更加剧烈起来,许多诸侯、卿、大夫,事实上已经把公田逐渐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就是周天子也不能任意侵犯。公元前580年,晋大夫却(xi)至公然与周王室争田,双方各不相让,竟然到晋侯那里打官司,最后取得晋侯的支持,王室才收回这块土地。大小奴隶主贵族,相互间为了一田一邑引起纠纷的事更是屡见不鲜。这说明周天子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已经丧失,土地王有的概念已不起作用,土地私有权得到事实上的承认。

奴隶制度下,土地是国家的,但实际上是国王私有

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欧洲的殖民地。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属于奴隶制。然而,关于奴隶社会是否为任何地域、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的观点,仍存在着争议。

中国的奴隶有很多种类,成因也很不相同,总的趋势是从周朝开始,奴隶或者说主仆的人身依附关系一直在削弱,基本承认到战国开始就没有了奴隶制。到民国成立,法律上消除了奴隶的存在。 夏、商、周、秦时代,奴隶多产生于战争,从敌方俘虏的平民成为奴隶,也有因犯罪被贬为奴隶的,有官奴和私属之分。汉朝,奴隶的产生主要来源于土地兼并而形成的私属,另外东汉末年,人民为躲避战乱,投靠大庄园主,也成为私属。汉唐时期,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良贱之分,如部曲(奴隶的一种)殴伤良民要处死,良民打死自己的部曲,部曲有罪不论、部曲无罪只判徒刑且可以用钱赎免。犯叛逆罪的,全家乃至全族要没为官奴。宋朝以前,长期受雇于人的,其地位低于良民,也是奴隶的一种。宋朝开始,因雇佣关系形成的主仆关系不再视同于良贱关系。但实际上,私属奴隶的现象大量存在,不过在法律上禁绝了私属奴隶、也不允许将良民卖为奴隶。元代,由于蒙古族本身实行奴隶制,所以官奴盛行。清初也对汉人实行奴隶制,至雍正年间才废止奴隶制,清初经济繁荣,康熙皇帝采低税负,像明朝一样卖身为奴者实际上已大幅减少。 中国古代的贱民制度不同于奴隶,乐户、匠户、仵作、牙人、娼妓、甚至宋代的军人在法律上都是贱民,但是他们并不是奴隶。中国虽然没有严格定义下的奴隶制度,但是受到类似奴隶制度而伤害的中国人不在少数。清雍正年间废除贱民制度。 婿縻又作“胥靡”,是古代对一种奴隶的称呼。由于用绳索牵连着强迫劳动,故名。《墨子·天志》有“不格者则系累而归,丈夫以为仆圉婿縻。”一说。另外,汉代还用作刑徒的名称。如《汉书·楚元王传》中有“胥靡之。”颜师古注之曰:“联系使相随而服役之,故谓之胥靡,犹今役囚徒以锁联缀耳。”

奴隶制度,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欧洲的殖民地。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属于奴隶制。

奴隶制度下土地属奴隶主所有,是私有。

详细见词条:http://baike.baidu.com/view/69076.html?wtp=tt

当然是私有的啦,历史书上的介绍春秋战国的社会那章有说…

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土地制度是什么?~

1、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
2、简介: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却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 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
“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 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井田制大致可分为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与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系统。记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 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记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如《周礼·地官·小司徒 》载 :“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当时的赋役制度为贡、助 、彻。皆为服劳役于公田,其收入全部为领主所有,而其私亩收入全部为个人所有是一种“劳役租税”。
3、特点:
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9] 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但实际上并不是每块井田都是900亩,还存在诸如800亩,1000亩这样的特殊情况。
井田制的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西周时期,土地被划分成“井”字形方块,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
这种土地的国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因此,奴隶制国家以及周王,代表的是少数人利益,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土地私有制了。

当时由于根据周天子将社会分为4个等级

周天子。诸侯。士大夫。平民。

以维护统治。越高的贵族享有越高的权利。

普通的农民是没有土地权的。

因此土地的拥有权是贵族的。

叫井田制。也属于世袭世族制。

后来转向私有制的原因非常简单。

由于社会的变动。加上周封建制度的崩溃。

社会上出现了诸侯反对周天子的以下犯上的乱世。

以致出现春秋后期的战国时代。演变成列国争雄。

为了富国强兵一统天下。传统的世袭世族制根本不行了。

很多诸侯国为了强大起来开始实行变法。

于是以商鞅等法家为代表的主张土地私有制以刺激生产,

这样政府也可以抑制贵族的势力和提高君权,

更重要的是将贵族手中的土地变成国家可以征税的。

更有利于国家的强大!!咱们中国人可是很聪明滴!

呵呵。希望对你有帮助拉。我自己打得字哦。采纳我啦。

什么是奴隶制度?奴隶制度下土地是共有还是私有?
答: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欧洲的殖民地。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
答:1、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井田制 在原始社会土地是公有的。进入私有制的奴隶社会以后,土地演变为以王为代表的整个奴隶主阶级所有。当时农业生产力不高,人口稀少,土地也相对过剩,于是相应的土地制度——井田制产生了。井田制度是计口授田,奴隶主将其所领有的土地,对隶属于自己的每一个成年劳动者,按照一定制度授予若...

中国古代史上的奴隶制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之间的区别?
答:回答:一、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1、 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2、兴衰: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3、内容(权利与义务):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4、特点5、瓦解原因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

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土地制度是什么?
答:1、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2、简介: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

夏朝是奴隶制,可为什么她的土地制度确是公社制度呢?把份地分给公社农 ...
答: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夏朝是奴隶制的依据就是奴隶的产生,奴隶社会也是有平民存在的。土地私有制并非奴隶制社会产生的必要条件。

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土地分配
答:奴隶社会:在奴隶社会,土地被划分为私人财产,主要由奴隶主所拥有。奴隶主可能会将土地租给奴隶进行耕种,或者将土地作为对奴隶的奖赏给予优秀奴隶。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土地分配制度发生了变化。封建领主成为土地的主要拥有者,他们将土地划分给农民进行耕种。农民需要向领主支付租金或者劳役来获得土地的...

商周的土地制度是什么
答: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夏、商、周三代国王是奴隶主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这时,土地国有和王有是合二而一的。《诗经·小雅·北山》中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家实行分封制,以农村公社为单位,将不同数目的村社连同居于...

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是什么
答:井田制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

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区别?
答:农奴制是封建社会中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建立起来的剥削奴役农奴的经济制度。由于被剥削的主要对象是农奴,故名又称封建领主制。在这种制度下,少数封建领主或农奴主占有土地、山林、草原和河流等绝大部分生产资源,并部分占有农奴;农奴从农奴主手中分得一块份地,作为代价他们必须无偿耕种领主土地,服各种...

奴隶社会时期我国主要的土地制度是什么?
答:普通的农民是没有土地权的。因此土地的拥有权是贵族的。叫井田制。也属于世袭世族制。后来转向私有制的原因非常简单。由于社会的变动。加上周封建制度的崩溃。社会上出现了诸侯反对周天子的以下犯上的乱世。以致出现春秋后期的战国时代。演变成列国争雄。为了富国强兵一统天下。传统的世袭世族制根本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