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的含义是什么

作者&投稿:段干恒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2.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3.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简称,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法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实现者,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其特点是:(1)由选举、任命或者聘任而产生;(2)必须由自然人充当;(3)能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其所进行的活动是法人自身的活动,该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直接承担;(4)法定代表人的活动是直接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无须进行特别委托授权即能代表法人进行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及其以外的事实行为。法人不仅应对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合法民事行为的后果负责,而且对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后果,也应承担民事责任,但不排除法定代表人本人所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其本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税务机关、登记机关隐瞒真情,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概念,还存在一些不同的主张。有人认为,法定代表与法人代表是不同概念,其区别为:法定代表人的概念着重强调代表人的资格来自法律的规定,法人代表的概念则侧重于表示在代表权限内法人和其代表人人格同一,代表人的行为视同如法人的行为,其身份的取得并非都来自法律的规定,也可以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或由发起人协议产生,还可以由主管部门任命;另外,依据诉讼法,法定代表人仅就诉讼行为代表法人,而法人代表的活动权限不仅包括代表法人实施法律行为,还可以代表法人实施事实行为。还有人主张代表人是泛指一切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其外延不限定于法人代表。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项请求权的法律制度。这里的意思是说:权利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法院予以保护,但人民法院保护权利也不是无限制的,权利人应于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请求保护,超过该期间后,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法律规定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就是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具有以下特征:(1)诉讼时效完成仅消灭实体请求权。实体请求权是权利人取得胜诉的根据,又称胜诉权,诉讼时效一旦完成后,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消灭,但权利人丧失了通过诉讼获得救济的权利,其权利也不再受法院保护。(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它的强行性是指当事人既不能协议排除对诉讼时效的适用,也不得以协议变更诉讼时效期间。(3)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诉讼时效规范为普遍性规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此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应适用2年期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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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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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一词,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都能碰上,但含义不同。刑事诉讼中称“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追诉期限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民事诉讼中称“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诉讼时效分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享有民事权利的人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二年之内,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后,其民事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特殊诉讼时效是针对某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规定的时效期间,分短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⑴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⑶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⑷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人民法院也只在二十年的期限内予以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一般具有一下特征:第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第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第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根据《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不是自然人,与自然人相对。有企业法人等。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就不能胜诉。

诉讼时效具体是什么意思?~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之一,债权债务纠纷的案起诉的条件:(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2) 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以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

“法人”、“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

诉讼时效具体是什么意思?
答: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之一,债权债务纠纷的案起诉的条件:(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

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

起诉时效是什么意思啊
答:法律主观:一、 起诉有没有时效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设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解决的是行政起诉能否进入司法实体审查的问题。二、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

诉讼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答: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行政诉讼法时效司法解释
答:法律主观: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法时效
答:三:最长诉讼时效:1.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2.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

行政诉讼中“最长诉讼时效”在实务中是怎样理解和适用的?
答:也就是说,在新的《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适用2年的起诉期限。在2015年5月1日之后,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案件时效性是多久
答: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是不会主动提起诉讼时效的问题,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时效的问题,可以用这一点来进行抗辩,而这时,另一方当事人就容易丧失胜诉的权利。二、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提起的时效的是十五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