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

作者&投稿:夷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如下: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3、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有:
1、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2、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
3、追加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主体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资金的,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对于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有何规定?
答: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的法规解析:在法律的框架内,当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获得胜诉,被告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即成为法院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在这个过程中,执行程序的复杂性有时要求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整,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执行。追加被执行人的规定: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制度...

执行中追加被执行人的规定是什么
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

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
答:一、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目前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中并未规定执行法院以职权启动追加程序,一般认为追加被执行人应依当事人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启动,执行法院原则上不得依职权启动。实务中,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符合追加条件的,一般是先与执行法官沟通,然后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执行法院立案...

追加被执行人的条件
答:5、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追加变更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执行人。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分立后新设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怎么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答:2、共同财产偿债: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其配偶有共同财产,可以申请将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以共同财产偿还债务;3、隐瞒、转移财产:如果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给配偶或者与配偶共同隐瞒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可以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有...

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
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15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执行程序中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呢
答:4、因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分立,可申请追加或变更分立后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可申请直接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等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

执行阶段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被执行人
答:做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存在未完全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申请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解散或者为清算就注销的,可以追加清算人或者无偿接收其财产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
答: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该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股东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这些条件包括:1、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抽逃出资;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5、公司未经清算即被...

执行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规定
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