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拔时发现入党有问题怎么解决?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份子,你发现大学里入党或竞选干部或评定奖学金...

作者&投稿:枕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均指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预备党员违纪行为及党员隐瞒入党前错误的行为作出了规制。对此,基层纪检干部应当不断深入学习了解,并在实践中准确把握。
新《条例》对预备党员违纪作出明确规定
实践中,个别纪律审查人员认为,新《条例》是对党员违纪行为的评价,不是对预备党员违纪行为的评价,显然是不正确的。应当看到,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
新《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依据新《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之规定,党员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行为,也在新《条例》评价范畴之内。
党员预备期内违纪应当受到追究
新《条例》第六条对党组织和党员作出了违纪的科学定义,是纪检机关认定预备党员违纪,区分违纪与非违纪的基本依据。预备党员预备期内违纪应当受到追究。预备党员违纪案件应依据党内实体法规和程序法规进行纪律审查及处理。新《条例》第三十五条对预备党员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理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党章》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例如,某县畜牧局干部董某在党员预备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犯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小额礼金,构成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纪行为。依据新《条例》第三十五条、《党章》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董某属于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属于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党组织决定对其延长预备期一年。
就上述违纪行为而言,董某在党员预备期内违纪,应依据新《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理,而不能依据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另外,如果董某违纪行为情节较重,则应依据新《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是违纪行为
对于党员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违纪行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作出了相关规定。譬如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隐瞒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中纪法复〔1995〕5号)规定:
一、党员向党组织隐瞒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属重大问题,一般应对该党员予以党内除名;对于个别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可留在党内,以向党组织隐瞒严重错误论,酌情给予党纪处分。
二、党员向党组织隐瞒的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属一般问题,可不予追究,但要对该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依据新《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是一种违纪行为,处理方式为:一是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入党后表现不够尚好的,应当予以除名;二是对预备党员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党纪处分。党员向党组织隐瞒的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属一般问题,可不予追究,但要对该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需要思考的问题是:
一、何为重大问题?何为一般问题?
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明确规定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如何适用条例?
三、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明确规定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如何适用条例?
学习、思考中……

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现就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充分认识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组织处理是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近年来,各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坚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总的看,组织处理运用还不够规范,组织处理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根据形式、任务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惩戒作用,严肃党的纪律,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而且有利于团结、教育、挽救干部本人,警示教育其他干部,增强查处案件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二、把握组织处理的方式和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称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组织处理的方式有下列三种:
(一)停职,即暂时停止履行职务,检查反省问题。
(二)调整,即调离现工作岗位。
(三)免职,即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
以上组织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党组织可以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一)案件检查过程中,认为被调查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职务或者妨碍案件调查的,可予以停职。
(二)对有证据证明违纪问题明显、但短时期难以完全查清的被调查党员干部,根据情况可先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不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的,可予以调整;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予以免职。
根据本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并不得评优评先、给予奖励。
三、实施组织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实施组织处理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下列程序进行:
(一)纪检机关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的过程中,认为需要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通报情况,提出建议,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其中,采取停职措施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对组织处理建议,应当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或批准。
(三)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前,应与被处理人员谈话,听取其陈述,并如实记录。对其合理要求和意见,应予采纳。
(四)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后,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手续,并及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建议的纪检机关通报。涉及党外职务变动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需要履行法律程序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上级纪检机关在查处案件中,需要对下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员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可向下级党委(党组)提出组织处理建议,下级党委(党组)应予采纳。有意见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提出建议的纪检机关的同级党组织作出决定。
四、组织处理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对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的原则。既要态度坚决,又要慎重稳妥,使组织处理充分发挥作用,收到良好的效果。要善于综合运用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的手段,形成干部管理的整体合力。不允许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或者以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理。
实施组织处理,要切实保障被处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受到组织处理需要重新安排工作的党员干部,要在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的基础上,及时合理安排岗位,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和待遇。对受到调整、免职的党员干部,一年后,经组织考察,本人确实认识并已改正了错误,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提拔使用。
各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同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政策,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组织处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对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实施组织处理,参照本意见执行。
本意见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解释。
上述规定,收录在《纪检监察干部常用条规汇编》一书。飞哥手中暂无此书。若需要,请自行网上下单购买。

应该暂缓提拔,弄清问题,不留隐患。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决不带病提拔!

干部提拔时发现入党有问题的话,就不能提拔了

干部履历表中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怎么填?参加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但不是预备党员~

"干部履历表中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是指正式党员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你还不是党员,在表格中打斜杠就行了。

这是无力回天的,你只能默默无语,或者比她们优秀百倍,再拉关系也威胁不到你利益

干部提拔时发现入党有问题怎么解决?
答:一、党员向党组织隐瞒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属重大问题,一般应对该党员予以党内除名;对于个别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可留在党内,以向党组织隐瞒严重错误论,酌情给予党纪处分。 二、党员向党组织隐瞒的入党前的错误行为,如属一般问题,可不予追究,但要对该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依据新《条例》...

蓟州区纪监委对违规入党提拔干部怎么处理
答:取消被提拔干部的提拔任用。并责令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做出检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根据规定: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

党员档案小问题不影响提拔
答:只要补办的材料真实、符合规定,是不会影响提拔的。在公务员和事业编工作人员提拔晋升时,党员档案也是必须审核的,这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入党程序,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支部做出的相关决议,转正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等等,都是审核的内容,如果入党程序上出现了瑕疵,很可能意味着此次审核不通过。所以,对...

入党申请书到预备党员不足一年,影响提拔吗
答:因此,入党申请书到预备党员不足一年,对提拔是有影响的。如果党员的行为不符合党章规定,党组织可以对其处分,甚至开除党籍。

入党流程有问题影响公务员入职吗
答:入党流程有问题影响公务员入职。入党程序的合理合法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公务员的提拔晋升过程当中,对所有档案是凡提必审,党员档案是审核的一个重点,这其中既包括资料是否齐备,也包括当时入党的程序是否正常,假如出现了预备党员在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提前转正的情况下提前转正,就可能意味着程序...

入党问题
答:还是不要考虑放弃党籍为好。毕竟为了入党还是做过难忘的争取。你现在的情况,给你两个建议,由你取舍:第一,与你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联系,申请转正,转正的时间可以放在你回国休假之时;第二,与中国驻韩大使馆或领事馆联系(他们肯定有党组),看能不能把组织关系挂在驻外机构。你孤身在外,更需党...

升职无入党志愿书怎么提拔
答:1、是党员:党员提供本人入党情况说明;党员所在党组织向党员入党时所在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通报党员身份调查核实情况,形成承认党员资格、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复并补发《入党志愿书》后及时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员所在党组织在《入党志愿书》“备注”栏注明情况,连同有关...

异地入党问题。我是一名大学生,家里在我大一时给我在家里申请入党,大 ...
答: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应聘、应招在企业工作的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或虽满两年但在现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其原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

干部提拔审查 能查到违法行为吗?
答:现在,组织部门对干部的档案审核非常严格,只要干部的档案被查出造假成分,干部的提拔晋升就会被搁置,甚至连调动工作岗位都会受影响。小编一位在乡镇当秘书的朋友,好不容易熬到了提拔,组织考察程序都没有问题,但是在档案审查中发现党员档案有问题。原来他在上大学的时候学校入党名额有限,他就在家乡农村...

党员不予承认算污点吗
答:问题一:这名党员是否应判定为异地入党,这名党员的党员身份能否承认?2.如果因为异地入党,这名党员的身份不予承认。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说“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上又说“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与本人没有直接关联,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