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用工社保如何缴纳

作者&投稿:中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要点:不展开经营的"办事处"(联络处),不属于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能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在异地不能社保缴纳;从事经营活动、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能够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某外商投资企业HR咨询:我公司全国各地都有办事处,而公司总部也就是注册地在上海,请问公司给异地工作的员工缴纳综合保险是否符合劳动法?现有在天津办工作的一位员工认为,在异地工作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当地保险,请问如果这位员工在天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有胜诉的把握吗?期待回复谢谢!
答复:本例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
(一)办事处的主体地位问题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分支机构含义界定的答复》,《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称“分支机构”是指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隶属企业法人承担的经济组织。据以上规定,如果不开展经营,只是联络和办事的机构(办事处),既不属于分公司,也不属于分支机构。
在新《公司法》实施以前,原《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申请登记。当时公司设立办事处须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的公司办事机构的登记。原已登记的办事机构,不再办理变更或者延期手续。期限届满以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或根据需要申请设立分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从事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联络、咨询等业务。以办事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查处。
可见,新情势下,外资企业设立办事处无须经工商登记,但只能从事联络咨询工作,不得以办事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二)异地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施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你单位总部注册在上海,由于办事处不属于分支机构,所以在当地缴纳社保缺乏主体条件。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上海公司,则在上海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由于社会保险缴纳与用工登记手续紧密相连,因此,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若为非上海户籍,你单位可以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而无须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
(三)劳动仲裁的诉讼主体资格与履行地的证明责任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必须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适格主体:根据现行法,申请劳动仲裁适格主体主要包括: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
4)非法用工单位和童工事故伤害涉及的主体。
办事处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与办事处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因此,你公司员工若申请仲裁只能以上海公司作为被申请人。
员工向上海公司申请仲裁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法律确认了履行地优先的管辖原则,但司法实践当中,仍然要求劳动者承担履行地的证明责任。对公司来讲,若在天津遭遇仲裁,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权异议。以便利在上海解决争议。
编后语:企业异地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常常出现公司总部愿意为异地员工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与此同时取消公司注册地的社会保险缴纳,此蕴含一定的劳动争议风险。假如用工登记在上海,实际上班在深圳,员工保险在深圳缴纳(许多公司通过委托外包公司代缴的方式操作),由于上海不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员工未来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可能会得到仲裁支持。建议企业要求员工提供每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作为免除公司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责任的凭据,并通过《协议》的形式明确社会保险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此有利于预防争议及将企业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在总部城市为异地员工缴纳社保
一般大型公司会选择在总部给异地的员工缴纳社保,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公司缴纳社保是完全合法的。
但问题在于异地员工在生活的城市无法完整享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权益。
2.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缴纳社保
企业异地的员工通过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操作方法的优势是企业不会有任何法律风险,确保员工可以完整的享受到社保权益,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还能够有效的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但这种方式存在的缺陷是,异地员工因为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缺乏归属感,另外公司还需要给派遣公司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尤其对公司的一些重要岗位(高层岗位)来说还是会受到限制的。
3.通过社保代理公司缴纳社保
这样做的优点是合法,员工可以在当地缴纳社保且没有法律风险;社保办理手续由代理机构打理,公司管理成本降低;员工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属于企业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法相比,解决了员工的归属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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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保怎么交
答:1. 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社保缴纳:农民工可以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个人需要提供一些身份证明材料,然后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需求选择相应的社保档次进行缴费。2. 在工作地办理社保缴纳:如果农民工在城市里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可以由所在的单位为他们办理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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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缴纳社保 企业异地的员工通过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操作方法的优势是企业不会有任何法律风险,确保员工可以完整的享受到社保权益,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还能够有效的降低公司管理成本。但这种方式存在的缺陷是,异地员工因为是与派遣公...

农民工社保怎么交
答:法律分析:1.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社保的缴纳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免冠照、保费、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理社保的工作人员会对社保者每月要缴纳的社保数额规定,一般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是按照在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20%...

异地用工社保如何缴纳?
答:异地用工社保如何缴纳:一、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施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

异地员工如何缴纳社保
答:7、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确需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同时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法律客观:《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

如何异地缴纳个人社保
答:法律分析:异地如何缴纳个人社保方法如下:方法一:在派驻地设立分公司,通过在派驻地进行缴纳社保;方法二:劳务派遣;方法三:委托派驻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员工代缴社保。1、找单位工作,通过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这样的方式是最划算的,工作社保可以同时解决,一举两得,并且单位还会承担一部分社保费用,个人...

公司如何异地缴纳社保
答:法律分析:1、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员工代缴社保。此种方式是合法,没有法律风险,员工也可以享受到完整的社保权益。目前也是市面上应用最广,虽然需要交纳服务费,但是方便省心。如果派驻员工在多个地方,就可以找代缴地域比较广的社保代缴公司。2、在派驻地设立分公司,通过在派驻地进行缴纳社保。该种...

在多地工作,社会保险如何缴纳?
答:首先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一般是凭个人身份证办理,办理转出手续后转出地社保机构会开具一份参保缴费凭证给你,这时候你的转出手续就办好了(但是实际上你的账户等权益信息还是记录在转出地,并未发生实际转移)。然后你拿着这张缴费凭证到拟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符合转入条件时转入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