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税票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

作者&投稿:充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营业税的税票可以开增值税发票,但是也要视情况而定,小规模的是不能开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现对我市纳税人已申报营业税收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已自开或到地税机关代开营业税发票的,2016年5月1日以后因故需换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已自开或到地税机关代开营业税发票的,因故需换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应税行为未开具发票,由于税收检查等原因,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办理规范
属于本通知“一、适用范围”中第(一)、(二)项所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天津市地税局按照与天津市国税局商定内容,一次性提供《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数据清册》(以下简称《数据清册》,模板见附件1)。天津市国税局确认《数据清册》各栏次内容齐全并符合商定要求的,予以接收并下发市国税系统征收单位使用。
天津市地税局和天津市国税局的所属征收单位,应对纳税人提供《数据清册》查询服务。
纳税人办理补开增值税发票前,应先行查询确认需补开增值税发票情况与《数据清册》内容是否一致;经查询确认不一致的,纳税人应到原申报营业税的地税机关,申请出具《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证明》(以下简称《未开具发票证明》,见附件2),并加盖地税机关公章,按照《未开具发票证明》内容办理补开增值税发票。
(二)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选择免税或零税率,直接录入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销售额,不显示税额。发票备注栏应注明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和“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字样。
纳税人应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补开其他种类发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纳税人递交《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见附件3),并在备注栏填列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和“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字样。
2.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申报单》内容,其填列的“销货单位名称”应与《数据清册》的“营业税纳税人名称”一致、“价税合计”应等于或小于《数据清册》中该纳税人“完税凭证对应收入中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销售额(含自开和代开)”栏合计数减去已补开增值税发票部分后的余额。
3.经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符合上述要求的,在综合征管系统代开发票模块中录入代开发票信息,暂统一选择“免税货物”,不再缴纳税款;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比照纳税人自开发票要求,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填开《数据清册》中对应的“完税凭证对应的营业税收入内容”。发票备注栏应注明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以及“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字样。
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应建立代开发票台账,按照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完税凭证对应销售额、代开发票代码和号码、代开发票价税合计等内容,详细记录《数据清册》中已代开发票部分的具体内容,避免纳税人对同一笔营业税收入重复代开增值税发票。
4.经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申报单》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人应提供地税机关盖章的《未开具发票证明》。
国税机关按照上述要求和《未开具发票证明》内容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建立代开发票台账。《未开具发票证明》与《申报单》一并留存备查。
(四)属于本通知“一、适用范围”中第(五)项所列情形的,纳税人应到补缴营业税的地税机关,申请出具《未开具发票证明》,并加盖地税机关公章,按照《未开具发票证明》内容办理补开增值税发票。
三、换开增值税发票的办理规范
属于本通知“一、适用范围”中第(三)、(四)项所列情形的,鉴于天津市地税局对纳税人已自开或到地税机关代开的营业税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营业税申报管理。上述纳税人按照以下规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纳税人将已自开或到地税机关代开的营业税发票全部联次收回,并在原发票各联次加盖“作废”戳记(地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留存的代开营业税发票联次除外,下同)。
纳税人营业税发票未全部收回作废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选择免税或零税率,发票开具内容应与已作废营业税发票一致,不显示税额。发票备注栏应注明营业税发票代码和号码以及“已开具营业税发票且已全部收回作废”字样。
纳税人应换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换开其他种类发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纳税人递交《申报单》,并在备注栏填列营业税发票代码和号码以及“已开具营业税发票且已全部收回作废”字样,同时提供已作废营业税发票的全部联次。
纳税人《申报单》填列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内容,应与已作废营业税发票一致。
2.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纳税人递交资料,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在综合征管系统代开发票模块中录入代开发票信息,暂统一选择“免税货物”,不再缴纳税款;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比照纳税人自行换开增值税发票,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备注栏应注明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营业税发票代码和号码以及“已开具营业税发票且已全部收回作废”字样。
国税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已作废营业税发票全部联次,在审核完毕后及时退还纳税人。
3.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纳税人递交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终止代开发票申请,或按照代开发票有关规定办理代开发票并缴纳税款。
四、申报纳税的处理
本通知所列开具免税或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含自开和代开),不计入所属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上述纳税申报表“一窗式”自动比对不能通过的,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人工比对。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办理过《未开具发票证明》的需提供上述证明,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的需提供已作废营业税发票的全部联次,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需提供《申报单》。
国税机关依据《数据清册》、代开发票台账以及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资料,人工比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予以授权通过;比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
国税机关应做好人工比对记录,避免纳税人对同一笔营业税收入重复开具增值税发票。对纳税人自行补开增值税发票且在地税机关办理过《未开具发票证明》的,留存《未开具发票证明》。对纳税人换开增值税发票的,将已作废营业税发票的全部联次加盖“已补开增值税发票”戳记后退还纳税人。
五、退还营业税收入对应发票的办理规范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上述已退还营业税收入凡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的,纳税人不得在2016年5月1日后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增值税应税收入。

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问:A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人, 由于更新换代, 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批旧电脑)给B公司, A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不肯代开增值税发票, 要求A企业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 购买发票后自行开具增票. 这种做法有依据吗? 税务局可以为营业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一、代开发票的概念界定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六、违规责任(二)税务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代开发票,不征或者少征税款,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滥用职权,应为申请代开单位和个人代开发票而故意刁难的,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

不可以,完全不同的两种税
营业税交地税,增值税交国税,怎么抵。

营业税的税票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
答:营业税的税票可以开增值税发票,但是也要视情况而定,小规模的是不能开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

执行营业税时合同,付款能开增值税发票吗
答:能。根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得知,营业税的税票可以开增值税发票,但是也要视情况而定,小规模的是不能开的,所以执行营业税时合同,付款能开增值税发票。

小微企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小微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普通发票,而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普通发票,而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是否可...

劳务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吗
答:法律主观:从事劳务工作所获得的经济收入是需要缴纳税务的,对于劳务费的税务缴纳有专门的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一般为6%。一、劳务费开增值税票税率是多少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6%。增值税税率现行增值税一般货物和劳务的税率17%和低税率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一般纳税人当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属于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

行政事业单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么
答:当然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

现在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发生税收业务,有开票资格,任何企业都可以开增值税发票。但并不是所有行业都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学校/医院、事业单位等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

企业都可以开增税票吗
答:一、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①. 工业企业...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体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领购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事业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事业单位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体工商户:如果个体工商户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1、增值税专用...

普通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一、一般纳税人可以开普通发票吗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分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增值税发票分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开专用发票跟普通发票交纳税款都是一样的。做账也一样。专用发票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