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致 怎么办 房产证面积与实际购买面积不符怎么办?

作者&投稿:召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房产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可以申请办理更正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填制错误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发,并把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房产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可以申请办理更正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填制错误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发,并把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应当通知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15个工作日后,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

扩展资料:

就是实际使用面积,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

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计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积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产权面积



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样,原因如下:
  1、一般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是建筑面积,实际面积是没有那么多的。
  2、赠送面积是不属于建筑里面的是不会写上去的,一般房产证只能更改产权人的相关信息,其它的信息一般是不予更改的。

实际面积是不是比房产证面积大?是不是商品房?如果是,可能是有所谓的“赠送面积”所至。还少出物管费,不管他。

您好!
如果差别很大的话,建议去投诉,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望采纳,谢谢

房产证面积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房产证面积与实际不符处理方法:
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