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课余时间给非本校本班学生补课赚钱,违规吗?

作者&投稿:兴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看了一些回答,有的是从合理性的角度,分析什么情况下合理,什么情况下不合理。 事实上,现在讨论这个问题,不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合规不合规甚至,合不合法的问题。

按照教育部《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在这六条规定中,已经非常明确,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补课,都是违规的——即使是非本班本校学生!

或许有人会问,给自己教的学生有偿补课,是因为可能出现“上课不讲补课讲”的问题,还有利用教师的身份,变相要求。事实上,从管理的角度,他必须要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变通。比如,你给我班学生有偿补课,我给你班的学生有偿补课——这不是没有,已经查处过类似的事件。

所以,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只要是在职教师,只要是有偿补课,都属于“严禁”的范围!

换句话说,只要是在职教师,只要是面对学生的有偿补课,不管是本班的还是其他班的,也不管是本校的还是其他学校的,都是违规行为!

既然是违规行为,那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明确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但各地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出台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有的地方甚至采取了“发现一例,开除一例”的严法重典!

另一个问题,有偿补课是否涉嫌违法呢?

目前,《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法治精神,“法无禁止皆可为”——那么,在目前,有偿补课并不违法。但下一步,可能将会对《教师法》进行修改,相关的内容,完全可能纳入其中。

但我这里为什么还是要提出是否涉嫌违法的问题呢?两个方面。 一是有偿补课的收入,有没有报税。 如果没有报税,那么,就涉嫌违反了《税法》——这个收入,要按照个人所得税上交一定比例的税款的。想想木屑偷税漏税的明星吧!

二是在有偿补课中,有没有胁迫或者变相胁迫甚至暴力胁迫 ——如果有这些情节,那就可能会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

总之,不管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现在的有偿补课,已经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众口反对的重点,已经成为了教育发展的一颗毒瘤,若干的家长,被裹挟其中,不能全身而退。前段时间,有地方已经开除了6位有偿补课的老师,希望我们的同事,千万不要顶风!

这是不犯法的,也是非常合理的。

现在 社会 压力大,老师的工资水平又非常的低,就靠那一点工资去养活家人,在四线五线城市还可以,勉强还行。但是生活在一二线城市,那是远远不够的。自己去靠自己的知识和用课余时间去补课来挣一点钱,补贴家用,不管从那一方面来讲,这都是合情合理的。

我们将近用了20年的时间去读书,去培养自己的能力,去丰富自己的知识,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够为 社会 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但是最终归结起来,就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不管你的报复有多么伟大,还是多么的狭小,首先得有责任感,承担起照顾家人的责任感。那么在这个 社会 上,没钱可真不行。

老师这个职业也就是培养下一代,它涉及不到顶尖的科学领域上,所以这个职业离不开家人,天天会和家人在一起,所以挣钱养家,教书育人就是他这一辈子的使命。挣得外快,正好符合了这种使命,所以这种做法是正确的。

我们今天不谈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合理与否,就来讨论一下这个细化问题: 假如存在“上课不讲,补课讲”的现象,那么在职老师给非本班本校学生有偿补课,是否杜绝了“上课不讲,补课讲”的现象?到底是否违规? 在绝大多数家长的眼里,孩子补课的根本原因只有一个:老师“上课不讲,补课讲”。
我相信不止题主有这种疑惑,我也曾感到很不理解:

既然怀疑“上课不讲,补课讲”,我不给我们班学生补课不就好了,我去培训机构兼职啊? 或者去给不是本班本校的学生补课不行吗?这样就不存在“上课不讲,补课讲”的情况了。

后来,有一天在和某位家长闲聊的时候,不知不觉扯到这个话题,这位家长反问了我几个问题:

1、你去给其他班学生补课,其他班老师来你们班补课,有区别吗?

我一时语塞!是的,我去给非本校、本班的学生补课,那么那个学校的老师来给我学校学生补课,看似杜绝了“上课不讲,补课讲”的现象,实则不然,万一老师互相串通、高度合作呢?我把我们班“上课不讲”的留给补课老师,那个老师同样把他们班“上课不讲”的留给我,这么一来,真的没有区别!不要说我脑洞大开,这就是家长的思维,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2、你去培训机构兼职,我怎么知道你不会把我孩子旁敲侧击介绍过去呢?

去培训班兼职这个事,看起来很正常,大家都是工薪阶层,做个副业怎么了嘛?我又不认识培训班的学生,那里又没有我们班学生,只是多打份工而已,不可能“上课不讲,补课讲”啊!但是家长可能会这么想吗?怎么知道你不会忽悠我孩子去培训机构补课呢?且不论培训机构是否会打着公办教师亲自补课的幌子招生,随便一个学生在家长面前一提,第二天保证满城皆知,又给你扣上“上课不讲,补课讲”的帽子!

其实,在现实教育制度和 社会 大环境下,很多学生补课是一种刚需,也是很多父母的自发行为。他们的孩子需要更好的成绩去站到更高的地方,去博取比别人更美好的未来。 “上课不讲,补课讲”的老师毕竟极少数,不管存不存在这种现象,即使在职老师不补课,他们也会选择培训机构补课,而培训机构的师资整体上没有在职老师好,费用也往往比在职老师补课贵。

这样就形成了当今 社会 两大阵营: 支持在职老师有偿补课VS不支持在职老师有偿补课。 两大阵营的辩论永无宁日,因为两者思想不同,需求不同,经济实力不同。

我个人十分唾弃“上课不讲,补课讲”的老师,很不幸的是鄙人在高中时代踩到了这样的雷,该老师在课堂上直言要把我们上课没听懂的留到他的补习班讲!苦于没钱参加补课,最后该科高考成绩平平,至今耿耿于怀,“念念不忘”。

对于在职老师进行有偿补课,我不置可否,但我永远不会有偿补课。这个 社会 并不像我们脑海里想象的那么简单,相反的,要复杂得太多。与其去纠结我这么做那么做违不违规,倒不如直接斩断所有可能,保持一颗无私无畏之心,如此,泰山崩于前又怎样?

附: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育法如何规定本人一概不知,本人作为一个局外人看到一些现象发表自已的看法,医生不知有没有规定,大多有医术的医生都在自己家或外面租房子在自已不上班时自珍自销药自己营利。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医生允许,老师也未尝不可?其它行业也是除了上班,还做其他生意或赚钱的事情,为何老师就违规呢?老师也没有领比其他行业特殊的津贴。

关键有三!别扯其他,第一,有不少学生的学习是需要拐棍的,不然走不稳也走不下去,咋办?第二,每个学生家庭成长环境,幼小期受教育背景,以及重视程度等导致学生成绩层次不齐,咋办?第三,只要应试教育还存在一天,补课现象就无法杜绝,只会更乱象,事实已说明!第四,过多干预和讨论校外补课耽误很多靠成绩改变命运的穷人一般人,真正重视孩子成绩的家庭依然舍得花钱给自己孩子课外充电加油永不停歇的。笔者觉得,只要应试教育还存在,就放开课外辅导补课,有需要就有存在,教委该把精力放在疏导和规范上。最后,上课不讲课后讲是个别人假想杜撰出来并被不断联想和放大出来的,在如今中国中小学教育管理构架里就不存在,也无法存在。去掉幻想,该吃吃,该喝喝,想取得好成绩,弥补自己的不足就得额外想招,必须的!

现在人们都把教师补课作为话题大加评论,而且纪检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还严查重处,我认为没有必要如此劳民伤财和兴师动众。因为老师是弱势群体,很辛苦且收入低,靠业余和休假时间给有需要的学生补补课,收点费用,确实无可厚非(强制学生补课者除外)。我们大家可以比较一下,现在唱歌的,唱戏的,各类演员哪个不比老师收入高出万倍。而老师付出的是血汗,而仅收一些有限的费用,带给学生的确是真知,为国家培养的是有用之才!相比之下,昭然若揭。另外,条件差的和有看法的你可以不去补课吗?不要看到人家靠辛勤劳动有点不起眼的收入,你就红毛眼乍!

现在很多人做这种事呀,只要你别明目张胆,不要生怕别人不知道,还是可以呀,又没有人专门到处去查有没有人做这样的事情,就算有个别人知道了,不是在大街大巷公然补习,还是可以的,毕竟现在名义上是不可以做有偿家教,但大家还是马照跑舞照跳,没有人理会的。确实是有极少部分人因为担心没做,不过也没有看到巡捕房的人出动去抓人 ,广东话有个说法,宁让人知别让人见,在这说说就好了,就算你不是误导威逼自己的学生去补习,即使教自己的学生也是可以的。

我可以很明确明确的告诉你,违规违规违规!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很明显,只要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就是违反规定,不分地域,任何地方都不可以。

国家的目的就是要一刀切,不给任何人一点余地。

实际也只有如此,才有效果。

第一:教师人数众多,真不好管理。

就算现在一刀切,管理如此严格,可我们也知道,还有老师在办班,如果再松一点,估计办班的就更多了,怎么办?

第二:教师和学生之间真的不适合有利益关系。

只要有利益,老师对待学生就不可能很公平,如果区别对待学生,就是对其他学生最大的不公平。

另外一边收钱一边讲课确实也有损老师教书育人的形象。

第三:老师一贯的形象是清正廉洁,不能被破坏。

教师的形象不管是在电影电视上还是人们的心中,一贯是清正廉洁的。

老师中是没有富豪的,老师的工资从古至今都是能解决温饱而已。如果都补课了,都成有钱人了,那还是老师吗?

老师不能富,因为凭工资你是不可能富的。你有钱了,真的是太不正常了。

总之,国家就是不允许你补,那怕你理由再多。

我们这里因为补课已经处分了好几位教师了,以后的处分可能会更严厉。如果你是老师,就安分守己,不要触碰底线。

不甘贫困,就别做老师,做了老师,就要安于贫困!

有些人就是整天歪着屁眼找别人的事,不累吗?干点自己的事不行?干嘛总盯着别人?别人管你饭还是给你钱花?

不违规。教师是人,医生是人,其它行业的也是人。大家都可以利用闲暇时间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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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课余时间给非本校本班学生补课赚钱,违规吗?
答:在这六条规定中,已经非常明确,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补课,都是违规的——即使是非本班本校学生! 或许有人会问,给自己教的学生有偿补课,是因为可能出现“上课不讲补课讲”的问题,还有利用教师的身份,变相要求。事实上,从管理的角度,他必须要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变通。比如,你给我班学生有偿补课,我给你班的学...

在职老师给非本年级学生上课违规吗?
答:教师个人组织学生校外集中上课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对此实行“零容”,会受到直至行政处分的惩处。详见下文: 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5 各省、自治区、直辖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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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名教师在担任着他学校本职的教学工作之外,还另外在补习班给其他学生补课。由于国家规定禁止在职教师利用课余的时间在其他教育机构任教。于是于是长春市的教育局就对这名老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通报。决定对该名老师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下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而且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等一系列的...

非在校老师给学生补课违法吗
答:法律分析:不犯法,但是违规。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首次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定》明确...

教师校外给学生辅导能收费吗?有什么依据呢?
答:教师是不允许有偿在校外给学生补课的,教师在校外给学生辅导如果收费将违反法律规定!教师属于公职人员,如果在外给学生补课收费,不仅要接受学校的处分,相关的收益也即将被没收。教师在外可以不收费为其他人补课,这属于人情行为,但一旦收费就属于牟利行为,这是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更是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

老师私自补课犯法吗
答:是违法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

对于在职教师给学生有偿收费补课一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答:所以在校老师在校外开设辅导班是非常不正确的一个做法。如果学校在这个时候准许老师统一开设额外的课堂,并且让学生自愿上课,且不收取任何费用,那么这样的行为从法律上来定性也是完全没有错误的。但是老师一定不能够在校外私自开设额外的补习班,并且收取高额的费用,因为这样子会给学校带来一定的损失。

在教师有偿补课的背后,大家应该反思的是什么?
答: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利益相关方1、最“受益”的,显然是补课的教师,因为教师们利用自己的教师地位以及学科教学能力,在课余时间里通过办培训班赚得了大量的收入,而这份收入,可能比自己的教师工资高许多倍。比如前些年,我认识的一对教师夫妇,都是比较有教学经验的名校教师,年龄40多岁,仅仅利用...

请问在职中小学教师业余时间辅导考研和考公务员违反师德规定吗?_百度...
答:不违反师德规定。这一两年,政策一直在改变,心有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但是今年因为双减政策,严禁老师去外面培训机构上课,指的是外面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培训。

在职公办中小学教师课余时间有偿补课,是应严格禁止,还是有条件地放开...
答:在职公办中小学教师课余时间有偿补课应严格禁止,原因: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规范高等学校教师兼职兼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有偿补课合法合理。《教育法》《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