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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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本条例所称编制,是指经依法核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第四条 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统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设置机构、核定编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根据当地人口、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在确定民族自治地方的机构编制时,应当考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第六条 依照规定程序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

  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对违反规定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第七条 上级业务部门不得要求下级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增加编制。不得以无对口机构为由,不安排或者减拨、停拨有关经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编制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和专项工作考核的依据。

  除专门规定机构编制的法规、规章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各地区各部门拟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第八条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具体评估办法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第二章 国家机关机构设置第九条 国家机关机构的职责配置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为依据。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机构承担;确需多个机构承担的,应当明确分工,分清主次责任。

  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依照有关规定报请决定。第十条 国家机关机构设置应当以科学配置职责为基础,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设置。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除需要上下对口统一设置的机构外,应当综合设立工作部门和必要的内设机构。第十一条 省、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条例的规定设立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的内设机构,其名称、规格参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分为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综合办事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名称、规格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省人民政府的机构称委员会、厅、局、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厅级,其内设机构一般称处、室,机构规格一般为处级;

  (二)地级市人民政府的机构称委员会、局、办公室(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可设办公厅),机构规格为处级,其内设机构一般称科、室,机构规格一般为科级;

  (三)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机构称委员会、局、办公室,机构规格为科级,其内设机构一般不定规格;

  (四)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综合办事机构称办公室,不定规格;

  (五)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名称和规格,参照派驻地人民政府的机构确定;

  (六)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构的名称和规格,根据其性质、功能参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确定。

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第三条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遵循本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本规定确定的管理权限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工作。第二章 国家机关机构设置第六条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机构的设置应当做到职能明确、分工合理、规范高效。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的机构依法设立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保持稳定。第七条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的机构设置应当根据本地区人口的多少、地域范围的大小、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确定。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工作部门。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分为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综合办事机构或者实行助理员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般不设立办事机构和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行政机构。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处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或者撤销的期限。
  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的,不得另设议事协调机构。第十条 省级、地级市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可以设立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一般不设立内设机构。第十一条 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充分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机构设立方案,方案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
  (三)与业务相近的机构职能的划分;
  (四)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五)机构的人员编制和人员结构比例;
  (六)机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增设内设机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制定方案。
  在确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国家机关机构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少数民族人员的结构。第十二条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理由;
  (二)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职能的消失、转移情况;
  (三)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人员编制的调整和人员的分流。
  撤销或者合并内设机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制定方案。第十三条 省、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机构。第三章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第十四条 设立事业单位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因事制宜、合理布局、平衡发展的原则。禁止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和确定事业单位级别。第十五条 设立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省、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二)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三)有明确的举办主体;
  (四)有明确的职责任务;
  (五)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需的设备设施;
  (七)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设立事业单位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机构的类型、名称、级别和职责任务;
  (三)机构的人员编制、职位设置;
  (四)机构的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增设内设机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制定方案。

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有关问题  答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法规,填补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制空白。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条例》的有关内容和精神,日前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对于社会上反映的行政机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条例》是如何规范的?  答:《条例》规定:一是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二是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政府决定。  问:目前在一些地方超编进人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条例》对此是如何规范的?  答: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机构编制管理的总体效果是好的。为解决现实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条例》规定,依照国家规定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同时,对超编进人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条例》也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问:如何规范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  答: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管理,历来是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由于各地事业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宜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同时,为解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加大管理的力度,《条例》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级政府发布。事业编制的全国性标准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会同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问:《条例》的约束力是如何体现的?  答:《条例》一方面要求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强调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例》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责和程序;要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规定了对机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制度。为切实惩治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条例》针对擅自设立、撤销、合并行政机构或者变更规格、名称,擅自改变行政机构职责,违反规定审批机构、编制等八种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答:省直机关是指经省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等几类。一、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以下1、党委:党委办公厅、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

国家机关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都是些什么?分别举个例子吧...
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

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什么
答: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

事业单位属于国家行政机构吗
答: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

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哪些
答:机关事业单位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统称。按照宪法第三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军事领导机关即中央...

我国国家机关都有哪些
答:国家机关(State organs)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组成 国家元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

怎么区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
答: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区分方式:定义与性质:机关单位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军事机关等,它们是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构。而事业单位则是...

哪些单位属于公务员?
答: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政管理部门中,依法招收的具有公民身份、年龄、学历和其他条件的人员。一般来说,以下单位属于公务员:1. 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2. 事业单位:如高校...

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答: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并对下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

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区别是什么?具体怎么分
答:林业局是机关。 企业单位、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区别(调查报告用)急!!!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从国家学说上讲,国家机关,即国家政权机关,它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