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出新规,大众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网络餐饮有哪些新规定?

作者&投稿:再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饮食一直是大众最关系的问题,尤其是饮食的健康度,一直是大家常年来争议不断的话题。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外卖圈就掀起了一波疑问“没有实体店将禁止送外卖?”

有实体店说明具有食品生产能力,有许可证说明有法律资质,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能够在监管之下找到责任主体,这是最起码的制度设计。这样能基本证明他们的食物是安全的且符合经营许可。

目前一些外卖品牌采用中央厨房模式。中央厨房模式可以实行统一原料采购、加工,精简了复杂的初加工操作,操作岗位单纯化,工序专业化,有利于提高餐饮业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采取加盟合作的方式,统一使用平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明确其餐饮服务经营范围在互联网领域。此类中央厨房,其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更为明确。

《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追偿。这样外卖平台的安全问题将更加明确,且在出现问题是我们能找到所赔付的商家。

那么,我们在外吃饭,到底应该选择怎么样的纠缠方式才算安全呢?

(])选择好就餐的环境

选择远离污染源且悬挂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及卫生许可证的正规餐厅——凡是能够亮证经营的单位都相对安全。

(2)点菜时的注意事项

①选择新鲜卫生的食物,从色、味、形方面加以辨别;不要食用颜色异常鲜艳的食物,因为这类食物很有可能是违法添加了非食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食品添加剂。

②选择能彻底加热的食物,尽量不要生食海产品及其他肉类。如2006年发生在北京的福寿螺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23名消费者食用凉拌福寿螺后,集体引发广州管圆线虫病(属于脑膜炎的一种)。生鱼片好吃隐患多:生鱼片寄生有肝吸虫等多种鱼源性寄生虫,会导致人体肝细胞坏死。四季豆、黄花菜一定要煮熟煮透,豆浆要煮沸20分钟左右,发芽土豆要把芽剔除掉再食用。

③食物多样化,荤素搭配:l餐包括1~2种主食,3~4种蔬菜,l~2种动物性食物,l种豆制品,不要忘记菌藻类。

④注意所点食物的数量,千万不要为了讲排场而铺张浪费。一般l个正常成年人按l餐摄入动物性食物75克左右和蔬菜按200克左右计算,那么一般3个人去就餐的话,点1个荤菜、2个素菜即可。例如:老姜炒鸡、红椒芹菜炒香干、白灼菜心,再加上主食,这样的话基本上符合营养学原则。一般情况下几个人就餐点几个菜,避免荤菜多,素菜少。

⑤多点相对清淡的菜肴,如清蒸、炖、炒、白灼、凉拌等菜肴,尽量避免煎炸食品和高脂肪菜肴,以免摄入过多的油脂。其实点菜时从菜名上可以看出这道菜是否油多、盐多,味道是否浓,例如:麻辣牛肉,一看就知道是味道很

浓的菜。如清蒸鳜鱼,这就是清淡的。为了平衡饮食,蔬菜就可以是水煮或白灼的,记得一定要提醒店家少油少盐,最好是无味精。

⑥酒、饮料的选择:酒类选择低度的果酒为佳,限量,以不醉为原则。饮料尽量选择不含高糖的饮料,可现榨果汁,最好是以牛奶或酸奶代替饮料。

(3)注意就餐时的饮食调理

多吃蔬菜,吃主食和豆制品,动物性食物适量。特别是吃自助餐时,更要做到食不过量。

所以,建议大家在外就餐还是选择实体店,如果不得已叫外卖,还是尽量选择有实体店面的,

这样做不仅能保证食品的新鲜及口感度,还能避免自己受到黑心作坊的伤害,导致自己的身心受到损失。



美食上网,安全更需上线是怎么回事?~

“没有实体店将禁止送外卖?”“在朋友圈还能卖自制食品吗?”“家厨等共享经济的小船是否会被打翻?”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新规,对网络餐饮服务中的各方行为进行细分和规范。其中,“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引发热议。舆论的关切,凸显了新规的现实针对性。

“小心翼翼地将每一个故事藏进蛋糕里,换作甜蜜告诉你。”这是一位私房烘焙店主发的朋友圈状态。如今,“私房菜”“自制美食”走俏朋友圈,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新潮流、“新食尚”。而这只是当今互联网餐饮服务发展的一个剪影。报道显示,去年我国外卖O2O市场规模已达1524亿元,而随处可见的外卖小哥也已成了城市新的风景线。网购美食、在线订餐如火如荼,带给了人们更丰富、更便捷的“舌尖体验”,也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美食纷纷“上网”,给食品安全增加更多不可控的因素。俗话说,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吃是人们心中的大事,吃得安全更是最基本的诉求。隔着屏幕订餐,另一端是干净敞亮的美食工坊,还是脏乱差的“黑作坊”,人们不得而知。一旦出现安全问题,那些没有执照的卖家只要注销网上的信息,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比如曾在微信朋友圈里火了半年多的某“网红曲奇”,最近被发现竟是“三无产品”。如此反差,让不少人直呼“很不网红很不美”。而不时见诸报端的“黑盒饭”“毒盒饭”,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因此,为“舌尖安全”护航,需要树立更多实体的屏障,让食品生产的轨迹可循,让食品安全的责任可溯。

此次“绑定实体店”的网络餐饮服务新规,可谓对当下现实的及时回应。它不是要把餐饮服务“赶下网”,而是要在网络餐饮食品生产的源头竖起一道安全防线,让真正有食品生产能力者进入市场。对此,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实体店并不是一定要求有就餐场所,关键是看能否保障食品安全;对于没有实体店、没有许可证的,可以参照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办法进行监管。让人们通过网络亦能享受放心的美食,让网络餐饮的监管告别“真空”地带,问题发生时能迅速找到责任主体,这正是制度设计的初衷和目的。

网上订餐、家厨共享等餐饮新模式,不只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也是世界各国都在经历的热潮。这些新兴领域,也是监管的重点。在澳大利亚,任何家庭作坊式的食品加工以及外卖,都需要申请商号,同时要符合澳大利亚食品加工方面的安全条例;而美国则以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召回制度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三把“利剑”,来保证网络订餐的安全。在食品问题上,效益应让位于安全,监管要和市场共振,这已成为国际上普遍的共识和行动。
如今,网络订餐、网购食品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优先选择,而网络餐饮能否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是基本前提。网络餐饮,不应只是回应大众对“快”的要求,更应满足对“好”的期待。在“产”上把好关,在“管”上用足力,才能让人们真正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网络餐饮,必须要有实体店铺?
“有实体店说明具有食品生产能力,有许可证说明有法律资质,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能够在监管之下找到责任主体,这是最起码的制度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介绍,目前一些外卖品牌采用中央厨房模式。中央厨房模式可以实行统一原料采购、加工,精简了复杂的初加工操作,操作岗位单纯化,工序专业化,有利于提高餐饮业标准化、工业化程度。
“17饭”是出生在网络的外卖品牌代表,采用中央厨房模式,且没有堂食。记者实地走访北京劲松七区725号的“17饭”店面,看到其牌匾上写着“17饭生态厨房”。该店大门口正对着取餐口,记者问能否现场点餐,店员回答:“不接受现场下单,你用手机订,还有优惠。”

目前,市场上的中央厨房模式主要有两种:
“17饭”和“笨熊造饭”等类似于加盟或合作。一位曾和“笨熊造饭”品牌合作过的餐饮老板告诉记者:“我们与‘笨熊造饭’签订协议,他们提供中央厨房的制作标准,使用我们饭店的证照,我们只负责加工,每个月结款。”记者看到,“17饭”劲松店公示的证照是“北京馨春园清真酱肉坊”。
上海的“盒马外卖”等则是直营,从食材、加工到配送全程由外卖品牌自己把控。去年“盒马外卖”在上海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明确其餐饮服务经营范围在互联网领域。此类中央厨房,其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更为明确。
不少消费者认为有实体店就意味着可以到店堂食,那中央厨房模式的外卖,算有实体店铺吗?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食品安全法》对场所的要求主要是基于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提出的,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办法》也只对许可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

家厨外卖,没有证件如何监管?
另外一种网络餐饮新模式家厨共享,因平台商家都是家庭厨房,几乎都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实体店,所受争议更大。
有网友对家厨共享模式提出这样的疑问,说出了很多人对家厨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吃坏了算谁的?”
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记者发现,曾在家厨共享模式这个赛道上创业的“邻食”“丫米厨房”已经下线了客户端,“觅食”也不再提供家厨外卖服务,只有“回家吃饭”还在坚守。
“回家吃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也在密切关注《办法》的发布。‘回家吃饭’的模式是共享经济,不同于传统餐饮经营状态,也不适用于当下既有的法律法规,希望政策能给市场创新以空间。”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家厨共享模式的监管给出了具体回复:如果“回家吃饭”平台上的店铺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则可以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家厨的食品安全隐患还是很大。如果没有买卖,送给亲朋好友,法律没必要干预,但如果成为商事活动,涉及公共利益,就应办理证照。经营者自己也需要控制法律风险,如果真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生命危险,个人要对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注册公司则可享受有限责任待遇。”刘俊海说。
据“回家吃饭”相关负责人介绍,其在食品安全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监管,要求上线家厨实名认证、持健康证、厨房环境符合一定标准。并为消费者在保险公司投保食品安全险,住院费用最高赔偿2000元/次。
外卖平台,明确哪些经营职责?
近年来,网络订餐行业快速增长,据中国烹饪协会统计,2016年全国餐饮收入3.58万亿元,其中网络订餐市场规模突破3579亿元,占比10%。
网络订餐的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快速成长。但第三方平台跑马圈地式的高速发展也让不少黑作坊混杂其间,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网络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不严,造成一些无证经营者上线经营,还有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信息虚假,隐瞒、误导消费者。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厘清商家、第三方平台与监管部门责任的同时,着重细化了第三方平台的职责: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地审查、实名登记、审查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签订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进行抽查和监测。
此外,消费者再也不用担心外卖出了问题,找不到商家赔付。《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追偿。

“外卖平台的发展不应回到蛮荒时代,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外卖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主体和买卖关系都是真实的,本来就受到法律约束。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各方责任,再次体现了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刘俊海说。

网络餐饮服务出新规,大众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答:《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追偿。这样外卖平台的安全问题将更加明确,且在出现问题是我们...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答:2、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3、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并留存许可证的复印件,不得允...

山西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立规矩
答:山西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立规矩 《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3月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答:法律分析: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2017年9月5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法律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办法》规定,入网...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什么起实施
答:法律分析:自2018年1月1号起实施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签署第36号令并公布 法律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

网络餐饮发布了什么新规?
答:11月10日 消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办法规定,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县级以上地方食品...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答: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答:在外卖配送方面,《办法》对送餐人员、配送箱(包)、外卖包装、配送保温、配送过程作出规定。《办法》体现了湖北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特色:一是明确市场监管、公安、商务、通信管理4部门在监督管理、执法办案、行业管理、许可备案管理等方面职责,鼓励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参与监督,推动...

网络餐饮有什么新规定?
答: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答:《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_第十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