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档案条例的第四章 档案管理 广东省怎么报考档案管理员

作者&投稿:邗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二十五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适宜档案保管和利用的馆库、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 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的馆库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等规定,满足社会服务功能的需要,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保管档案。档案馆应当配备防盗、防火、防雷、防震、防水、防潮、防高温、防霉、防虫、防光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应当采取防泄密、防电子病毒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受损的,应当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档案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不安全或者损毁的,档案保管单位应当改善保管条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督促档案保管单位改善保管条件,必要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属于国家所有且属于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可以交由有关档案馆提前接收进馆;
(二)属于国家所有但不属于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经协商同意可以交由综合档案馆代为保管;
(三)不属于国家所有但涉及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档案,可以交由综合档案馆收购或者征购。
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和档案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禁止出售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经省主管机关和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外、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售档案的复制件。
赠送、交换、出售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益。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向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 未经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运输、邮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非国家所有但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
个人需要携带、运输、邮寄前款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同意后,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应当到有审批权的保密工作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海关凭批准证明或者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放行。



《广东省档案条例》属于什么法规~

属于地方性法规。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4日 上午9:00-11:30 《基础理论知识》 (中、初级) 下午14:00-16:30 《档案工作实务》 (中、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具体报名办法 (一)报名须知:考试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认真填写《2008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考试诚信协议书》(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3张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统一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011修改)
答: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第三条 本...

鞍山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级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以及村民...

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
答: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档案事业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应当纳入当地信息化...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

云南省档案条例(2007修订)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档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

扬州市档案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市、县...

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应当遵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吉林市档案管理条例
答: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吉林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称各单位)及个人从事各种活动直接形成...

陕西省档案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和个人从事政治、经济、军事、...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其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