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双方没有共同的结算,起诉怎么认定量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作者&投稿:东郭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裁判要旨

买卖合同纠纷中,在单纯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情况下,如没有明确约定的付款时间,且双方当事人事后不能就付款时间重新达成协议,则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欠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向债务人进行催要时开始计算。

基本案情

某置业公司辩称,一、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因合同时间较早,合同的履行情况及付款情况不清楚;二、原告方的诉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应当予以驳回。

裁判结果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聊城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桑某支付货款152 100元及利息(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LPR的1.5倍计算);二、驳回原告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案例解读

诉讼时效制度,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又或者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期间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即归于消灭的制度。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即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其债权。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又无证据证明存在中止或中断的法定事由,权利人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国家强制力保护其债权的权利。诉讼时效制度的本质在于通过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及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本案中,案涉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签订于2012年前后,但是合同中并没有记载明确的交货时间及付款时间,合同的履行并不能通过合同文本直接计算得出,同时,被告方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应当支付货款的时间为2013年,因此,其在此基础上主张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法院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有何规定~

法院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规定主要有:1、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要式,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买卖关系的,则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成立;2、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买卖双方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法律分析:1、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决。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有结算单没有合同可以起诉吗
答:起诉只要你被告明确,有具体诉讼请求都是可以,只是您的请求能够得到支持那是需要证据的,仅仅有结算单那还要看结算单的内容等能够证明何种事实,证据越充分起诉获得胜诉的可能性越大。具体你的是什么纠纷,还需要准备些什么证据,具体情况还需要了解。没有合同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符合法律...

买卖经济合同纠纷中没有证据,如何追回拖欠的货款?
答: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一、起诉准备:(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

没有签买卖合同可以起诉吗
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但其往往是买卖合同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只能以结算单、收货单等的签字证明,无力再进一步举证,很易陷入被动。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当事人一方以结算单、...

公司和供货商没有签合同,公司拖欠材料款,材料结算单是我签字,供货商起...
答: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一、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二、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

买卖合同结算单的法律效力
答:如果委托方不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需要说明的一点这里的双方必须是工程双方有法定权限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结算单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盖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效力。但其只能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同时需要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如...

法院以合同约定价款未结算清楚当由裁定驳回起诉有法律规定吗?_百度...
答: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是驳回起诉,可能是你的诉讼请求不明确或事实与理由不具体,否则根据法官不得拒绝裁判的原则,不应当驳回起诉。

只有合同和开过的发票还有对方微信发给我的没有签字的结算单起诉...
答:任何的诉讼都存在风险。一场官司的输赢,有三个因素决定。1证据。2当庭质证。3法官的心证。所以你说的那些证据在当庭质证之前只能初步预判,并且你没说对方有哪些证据,预判和实际相差会很大。

工程结算单能起诉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起诉
答:工程结算单是有法律效应的,可以当做证据用来起诉。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所以工程结算单可以当做证据用来起诉。法院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

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没有手续,能起诉吗
答:可以起诉。转包工程款没有合同的话:(一)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在以往一些司法实践中,有认为无效的转包合同不应影响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因此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但是,这种处理等于变相认可了承包人随意转包工程、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似有不妥。考虑到承包人...

刚买的房,合同明确物业费有卖房结清,交易后发现卖方不愿意了
答: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卖房子房主没有按合同结清物业费,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这个要看你的购房合同了,有没有对未结算的物业费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视同你继承了原房东的未缴物业费义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