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他人遗落的物品后据为己有,属于不当得利还是盗窃? 关于捡到东西据为己有是否违法

作者&投稿:妫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这种其他客人遗失的物品,因为饭店空间较小,人口流动不大,遗失物品的保管义务就就由饭店承担,所以其拿走该物品等于拿了饭店的物品,形式上属于盗窃,如果拒不交出,就走非法占有的目的,成立盗窃,如果返还给当事人,因为没有非法占有故意,不成立盗窃,采纳谢谢

因为并非在户外的地方,其实酒店是有相关工作人员的,她没有交给酒店工作人员而把东西拿走是不对的,在法律上应该被定义为侵占罪,人们也喜欢称之为非法占有罪。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而根据侵占罪的规定,如果非法占有他人的物品且数额较大而拒不归还的会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则更为严重。

新闻中的母子虽然将他人的物品据为己有,但是数额并不大,应该不会构成侵占罪的判罚,当警察联系到他们的时候,想必也只是让他们把东西归还,而在道德层面上就可能被人们嫌弃,作为一个母亲,没有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记得一个新闻里一名出租车司机在车上捡到了顾客的钱包,里面有不到1000元和一些证件,警察找到他时也是拒不承认,在晓以利害之后司机表示回去找一下,结果不多会儿,就把钱包物归原主了,这件事很显而易见,司机只是为了下来台,才谎称自己没注意到钱包的问题,不管怎么说,法律还是会约束一些人的行为。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少年时外公遇到的一件事,外公是个很实在的人,有一次他在江边晨练,从后面来了两个人,走在前面的那个人掉了一沓钱,走远之后,后面那个捡起来说要和外公分钱,说让外公拿着钱,但是怕外公贪了,要把值钱的东西押在他这里,到了没人的地方在分钱(这里解释一下,就是个骗局,钱应该只有一张,其他都是纸,外公并未识别出来)但是外公的话简直了,他说人家钱掉了还给人家嘛或者你把钱交到警察局里面去呗,估计外公的话也是让骗子哭笑不得了,一个拾金不昧的人,既不会犯法,还能免于被骗,简直是一举两得。

多年之后我也慢慢进入社会,有一次我在工作的时候,和一起值班的同事换班去买饭,轮到我出去买饭的时候,我在卖盒饭的店门口捡到了一部苹果手机,我毫不犹豫的决定要等失主来,然后就边吃饭边等,果然三五分钟就打电话过来了,说自己手机丢了,但是不知道在哪丢的,我告知了地址,他说在附近马上过来,又过了大概半小时,那人终于来了,把手机交给他时我为了证明是他的手机,还让他当场输密码解锁才放心,为此回到单位还被对班和领导数落了几句,说我为什么买个饭用了四五十分钟,当我说出原因的时候他们也没在追究。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要让自己的一点小私心左右了自己,要多传递正能量,影响到身边的人,为我们的下一代做好榜样,让更多的人发扬传统美德!



不当得利如果数额过大就不会说了

在公共场合捡到东西并且拿回了家。算偷窃吗?求具体法律条文。~

不算偷窃,人们捡到他人遗失物,应当算做不当得利,应当返回给权利人。找不到失主的,也要上交到有关部门。如果人们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金额较大的话,会触犯刑法中的侵占罪。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法律分析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候会捡到他人遗失的贵重物品,从道德和法律方面讲,拾到遗失物应当及时联系失主,或者上交到有关部门,不可私自占用。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当受益人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发生,它不在于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为,而在于纠正受益人不当得利的不合理现象。所以,我国民法原则规定:只要有不当得利的事实存在,就必须予以纠正,不需要追问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如何。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关于捡到东西据为己有,失主找到遗失物,而不归还给失主的,会涉及违法。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捡到了遗失物品的,应该返还给对物品拥有所有权利的人,对于遗失物品上有主人信息的,捡到物品的人应该通知失主来领取遗失物,或者是报送给当地公安部门。法律分析当捡到物品的人报送给公安部门以后,如果还是找不到失主,就要上交给国家,公安部门的人也没有权利据为己有的。捡到的物品如果是金钱或者涉及数额过大的,失主也很大可能报警,通过警察来找到遗失物的。如果是失主找到了遗失的物品,捡到的人不愿意归还,并想要据为己有的,失主是可以通过司法手段或者是民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法律上规定了,获得利益的人知道自己获得的利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受到损害的人可以要求获得利益的人返还所获得的利益。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侵害财产的罪,是可以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是捡到东西的人,在保管期间为此支付了必要的费用,是可以向失主提出支付这部分的费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拾到他人遗落的物品后据为己有,属于不当得利还是盗窃?
答:这种其他客人遗失的物品,因为饭店空间较小,人口流动不大,遗失物品的保管义务就就由饭店承担,所以其拿走该物品等于拿了饭店的物品,形式上属于盗窃,如果拒不交出,就走非法占有的目的,成立盗窃,如果返还给当事人,因为没有非法占有故意,不成立盗窃,采纳谢谢 ...

锯断共享单车车锁将其据为己有将面临什么处罚
答: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私自拿走他人遗落在出租车上的私人物品,构成什么犯罪
答:盗窃罪,出租车属于密闭空间,遗落的东西所有权归出租车司机,拿走属于盗窃。公交车上的拿走不属于盗窃。

眼见对方将物品遗忘,拿走算盗窃吗
答:拿走遗忘物不是盗窃,如果数额巨大,超过五千元以上,如果找其退款不退,涉嫌侵占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点赞!保洁阿姨捡15万存单辗转找到失主,捡到东西可以占为己有吗?
答:拾金不昧的精神在现如今的社会中越来越少看到了,大额存单这种东西不少人在捡到之后可能都会占为己有,然而及金额巨大,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就将其变成自己的东西,属于违法犯罪。因此当捡到钱财时尽可能的交还给失主,没有联系方式或者没有失主前来寻找,则需要交给人民警察,让其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

被偷盗和遗失的区别
答:对你本人来说,你是把自己的包包遗失了,对于拿走包包的人来说,他是盗窃或者侵占!你把包包落在了餐厅,你丧失了对包包的控制权(你依旧是所有权人),这时候餐厅就变成了包包的合法的占有者(不是所有权人),这个时候如果餐厅将包包据为己有,这构成法律上的侵占罪!侵占罪是指财物的合法占有人将...

捡拾被害人遗落的钱包抢劫嫌犯行为构成什么罪
答: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应构成抢劫罪既遂,因为杜某钱包掉落是张某持刀抢劫引起杜某逃跑所造成的,应当构成抢劫罪既遂.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构成抢劫未遂与侵占罪.张某取得钱包,并非因为抢劫行为所得,而是因为杜某意外遗落其捡拾所得,不属于强取财物,张某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符合侵占罪构成...

出租车上“捡”了个手机 为什么判他犯了盗窃罪
答:出租车上“捡“”手机, 被判盗窃罪的原因有三:1、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犯罪嫌疑人明知手机是他人遗忘在出租车上的,但没有告知司机,也没有交到派出所,而是偷偷据为己有。2、秘密窃取的行为 一般所说的“丢了的东西”在法律上有两个不同概念,一个是“遗忘物”,也就是说,东西虽然丢了,但...

捡到东西不还犯法吗
答:当然是犯法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一万元,部分地区是5000元。你的情况很可能不能构成刑事案件。如果对方不返还,属于不当得利。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手机。如果对方以买二手手机来抗辩你的请求,他们必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