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作者&投稿:壬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答:第五条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主管全国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本机...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什么时间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哪年颁布的?
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在1988年9月5日被颁布。2. 该法律于1988年9月5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在2010年4月29日经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修订通过。3.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我国什么
答:在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立法依据是《宪法》。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法律规定,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

保护国家秘密的法律
答:保护国家秘密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有关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哪年颁布的?()
答:根据百科查询所示我国第一部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于1988年。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

什么时候通过保守国家秘密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了保守国家秘密...

涉及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有哪些
答:涉及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什么起施行
答:自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立法依据是
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一部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