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批发该有怎样的管理 医药批发企业经营管理从哪些方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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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批发企业的前景和管理~
一、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就业前景
药品经营与管理这个专业是比较偏向于市场的专业,在经营管理的这方面会学的内容会偏多,而在对药学知识的学习要求会相对松一些,所以学校的一些实验设备也简单。这个专业毕业的就业前景还是非常不错的,至于要怎么发展还是要看个人的兴趣和潜力了。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属于生化与药品类中食品药品管理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医药公司、制药企业、医院等。不过你要是家里有门路,而且条件不错的话,你也可以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然后开个药店,自己当老板。要不然找工作也永远是给别人打工,这些都是看自己的志向了。不过刚毕业先去给别人打工,积攒点经验也是好的,还要强调一点药品的利润是很宽的。
2013年本专业高校毕业人数为4000-4500人,其中男23%、女77%,2013年本专业高校招生男女比例为文科64%、理科34%、文理综合2%,近几年本专业的就业率分别为2011(95%-100%)、2012(95%-100%)、2013(95%-100%)。
二、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包括:学生毕业后可在医药生产、医药经营、医药外贸及医药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医药商品的购销、调储、检测及质量控制等工作。中药经营、医药经营、医药工业、医药外贸等企业部门。
我认为,作为医药批发企业应从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和市场挖潜三个方面创新。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的监督管理...
药品保管制度
答:法律分析:根据药品管理法、GMP、GSP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主要的规定有: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批发企业应该分库存放,零售企业设非药品区)。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批发企业应该分库存放,零售企业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大区)。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批发企业可以分库或分区存放,零售...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答: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什么
答:药品购进、销售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第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
零售药店批发药品工商机关如何处理
答:零售药店批发药品应该归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不是工商部门处理。零售药店批发药品按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论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章第七十三条“ ...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某药品批发企业下述管理措施符合要求的...
答:【答案】:A、B、C 考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批发主要内容。GSP规定中药材验收记录应当包括品名、产地、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记录批准文号...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试行办法
答:卫生行政部门抽检样品,可向生产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收费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第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经营的业务技术。(一)市级以上的药品批发企业,应设置质量检验机构和相应的检验...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
答: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按照规定,只能销往药品批发企业,而由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批发企业的要求一般都是较高的,需要有充足的仓储、专业的药品管理人员、覆盖面足够广的药品物流渠道和药品销售渠道。药品批发企业的销售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是医药供应链的...
药品批发零售
答:药品经营企业只能是批发或者零售,不能两者同时进行.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答:第四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环境保护、林业、渔业、交通、邮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二、在第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禁止生产假农药、劣质农药。”三、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农药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