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甘肃省社保局内设机构

作者&投稿:赧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甘肃省财政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综合处(条法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政策,并监督检查政策落实;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财政法规草案的拟订,审核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三)税政处。
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政策;行使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职能,拟订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拟订调整我省企业关税税目、税率的意见建议;承办我省企业提出的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预算处。
拟订全省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负责省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拟订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五)市县财政管理处。
参与拟订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意见建议;负责省对市州及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市县完善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审核、汇总市县年度预算;参与办理省对市县年度决算、结算及全省决算汇审工作;监督检查省级下达市县各类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主要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进行绩效评价;指导市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六)国库处。
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肃分库业务;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核算相关工作。
(七)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拟订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省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并将资金及时解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组织实施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全省财政票据;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承担全省非税收入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八)政府采购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执行全省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省政府采购目录;承担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评价工作;承担省级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工作;承担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九)行政政法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省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教科文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拟订有关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一)经济建设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地方债券等投资;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二)农业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三)社会保障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四)企业处(地方金融处)。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省本级和指导地方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承担全省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管,参与省属金融机构改制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编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等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六)国际处。
负责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业务;审批和管理省级外事经费、偿债资金、还贷准备金等专项资金及非贸易外汇;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省财政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国外贷款项目有关的出国(境)学习培训工作。
(十七)信息管理处。
制定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预算;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实施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承担财政业务专网、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网络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编制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制定信息技术培训计划。
(十八)会计处。
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承担高级会计师评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九)财政监督检查局。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厅系统离任审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各地财政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甘肃省民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民政厅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和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建设;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二)民间组织管理局(甘肃省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按照管辖权依法对全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指导和监督各地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在甘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三)优抚处。承办有关人员伤残评定和烈士评审工作;指导监督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的落实;承办优待抚恤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和其他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四)安置处。承办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宫、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安置、军休、军供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站)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军供站工作。(五)救灾处(甘肃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拟定救灾工作政策;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和统一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和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六)社会救助处。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承办中央和省级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牵头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八)区划地名处。负责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九)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和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十)社会事务处。指导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承担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登记、涉外收养登记、经营性公墓的审批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管理机构工作。(十一)规划财务处。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办民政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工作。(十二)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十三)甘肃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双拥工作;负责协调军民共建工作;承办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交办的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甘肃省煤管局”),是在原甘肃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省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于2005年7月份正式成立。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的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情况是: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有关煤炭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煤炭安全监督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二是对省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产煤市(州)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在实施煤矿安全应急救援时,对全省煤矿救护队伍实施统一指挥调度。三是负责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并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煤炭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四是负责省级煤炭安全监控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和信息收集、分析与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全省煤炭科学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五是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监管省属煤矿企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六是负责监督市(州)、县(区、市)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管理发放煤炭生产许可证;负责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瓦斯等级鉴定、通风能力测定及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煤矿工程质量认证及煤炭系统养老统筹社会保险事业等工作。七是制定全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原煤炭局直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原煤炭局债权债务及资产管理工作。八是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局机关设有办公室、监督管理一处、监督管理二处、综合管理处、网络监控中心、社保中心、省煤炭工会工作委员会等职能处室。局直属单位有: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甘肃省煤炭科学研究所、甘肃省职业病防治医院筹建处、甘肃省煤炭物资供应总公司、甘肃省煤炭运销公司、甘肃省煤炭进出口公司、甘肃省煤炭多种经营公司、甘肃西部煤炭工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事业单位和阿干矿区、山丹矿区两个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省属煤炭企业有: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清朝大臣重要职位(要简单的最好18位)
答:1、正一品 太师 太傅 太保 大学士 2、从一品 少师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尚书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3、正二品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总督 侍郎 内务府总管 4、从二品 内阁学士 翰林院掌管学士 巡抚 布政使 5、正三品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 宗人府府丞 通政使司...

谁知道"明清制18行省"的名字?
答:机构设置为一政务厅,下辖总务、内务、教育、实业四科,科以下又设课或股。北洋政府时期省制中有一奇特现象,即中央政府在各省设立行政机关直接主管省内的某些重大行政业务。如1914年9月在各省设财政厅,直辖于国务院财政部,厅长由财政部提请大总统任命,厅长的职位有法律予以特殊保障,以便使他在省内行使职权。实行这一制...

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大学里什么时候可以考
答:宁夏 *** 自治区财政厅 甘 肃 甘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无网上报名系统,现场报名到各区财政局 新 疆 新疆 *** 尔自治区财政厅 青 海 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西 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无网上报名系统,现场报名到各区财政局 你到相应网站查一下 大学会计从业资格证最早可以什么时候考 ...

明清的地方行政制度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3.都司:奴儿干、朵甘、乌斯藏三都司地位与两京十三省(布政使司)平行,因地位特殊,不设省,而以都司代管行政事务,三地均可看做边地特殊省行政区。乌思藏——辖区包括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朵甘——辖区在今四川省西部、云南省西北部、西藏自治区东部和青海省西南部,包括今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

财政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
答:省财政厅成立全省财政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我作为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厅驻各地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导全系统的督查工作。为确保全省财政系统督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

宫廷里有什么官?要全
答: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聊,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

古代皇宫里所有的官位是哪些?
答:行中书省为中央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秘书处工作规则
答:一、陕西省协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和财政部22号、24号部长令及省协会《章程》,管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对全省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省协会秘书处是省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办理注册...

福建省政府的组织机构
答:省设都督,其下设:护军使(隶军务司、参谋司)、民政长(隶内务司、财政司、教育司、实业司)、司法司长(隶外交司、高等审判厅、高等检察厅)、闽海关监督、厦门关监督。民国2年(1913年),增设警察厅。民国3年(1914年),都督改称护军使,民政长改为巡按使。随即内务司改政务厅,财政司改...

清朝的藩司,道台是什么样的官职?
答:1、藩司 藩司官名。明布政使有佐官左、台参政及左、右参议,分管各承宣布政命名司辖区内部份地区钱谷等事,无定员,因事添设,各省不等,称分守道。按察使有佐官副使、佥事,无定员。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辖区内部分地区刑名等事。2、道台 道员是清朝独有的官职,和明朝布政使下属的左右参议比较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