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自什么时候实行 什么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作者&投稿:徐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13年12月6日施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6日
北京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11〕20号)等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 顾名思义,一岗双责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
二、加强学习,提高“一岗双责”的能力 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免疫力、抵抗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大队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扩展资料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比如,某个业务处室的领导,他的岗位主要职责是搞好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定义1
“双责”是指国有企业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履行行政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定义2:
一岗双责就是指同一种岗位担负两种职责.对于系统维护员(a岗)我们拟采用岗位工资全额发放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完成的情况,全额或者减额发放。
定义3:
一岗双责是指每一个岗位同时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双重责任.实施一岗双责是双向纳入的具体化.通过一岗双责实施责任分解建立责任网络使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岗双责制度


一岗双责的要求
答:法律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五条 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二)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部署。(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一岗双责”是什么意思?
答:安全生产“”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分别对本、本行业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什么是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答:其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各省、市等地方 人民政府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所要求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
答: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专业部门既要履行岗位职责,也要履行安全责任,即“一岗双责”。专业部门安全责任的内容,一定与风险控制有关。专业部门...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21修改)
答:(一)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二)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十条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物品、...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3)
答: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2017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七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七十五条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

平安工地一岗双责制度?
答: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一岗双责”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全体从业人员。3.主管部门3.1项目安全生产领导...

急需一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范文 有这个制度的同仁帮下忙_百度知...
答: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邹平县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第三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生产的“一岗双责”是什么意思?
答:安全生产管理的“一岗双责”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安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简介:“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