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事的作文4篇。 写一篇“难忘的事”的作文

作者&投稿:长兴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美食游记

美味的小笼包
常听人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真是美味之极。”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添添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西东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
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
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最后放上盐和味精。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
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舅舅的牙缝好大。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饼
光饼是福州的小吃。据说是记念戚继光而来的,总之和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关系。
小的时候总喜欢站在高高的桶炉前面,看师傅做光饼。做光饼的师傅到处都有,一个案板,一个炉子就是全部的道具。光饼师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碱水和盐水的面团摔得啪啪作响,然后分成一个一个剂子,用手左右一拍,一个小圆饼就出来了,再用一根竹签往中间戳一个小洞,就势往桶炉内壁一贴,等着吧,不一会,炉内就飘出香味来。估计差不多了,光饼师傅就用小铁铲利索地一铲,焦黄的光饼就跳出来了。
这光饼硬梆梆、黄通通的,咬得很费劲,没有一口好牙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对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后总是吃了一块还想带走第二块。光饼耐嚼还耐储藏,放它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坚韧不拔,很有民族气概,可能这就是它和戚继光的关系吧。光饼很便宜,一分钱一块,那时经常光顾光饼炉,买上一两块,一路嚼着上学校。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芋头果
芋头果是福州的早点之一,也称三角糕。据说是把槟榔芋煮熟后剥皮碾成糊状,再掺入米粉揉合而成。然后,切成一块一块三角形状,放到油锅里去炸,直炸得两面焦黄,出锅。吃的时候,用一张纸包着芋头果的下端(因为很油),以一个角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内嫩(内色灰白),还有一股芋头的清香,嗯,味道好极了。
炸芋头果的摊子也是到处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头巷尾支起的一个个摊子,烟雾缭绕,香气四溢,买芋头果的人端着碗或提着小竹篮,等着芋头果出锅。往往炸出一锅就买出一锅。但也有买不完剩下的,搁一两个时辰也不要紧,吃起来还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条,登陆不久就成了嚼不烂的老油条。所以,卖芋头果的摊主都很自得,有时候上午九十点钟了,还不见他们收摊子,慢悠悠地守着还没有卖掉的几块芋头果。他们知道总有肚子容易饿的人自会寻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锅边糊外加一只芋头果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既好吃也实在,吃完后,打一个饱咯去上班,这革命干劲足得没法说。

锅边糊
一次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侃吃,我说要论吃,还是福州的锅边糊好吃。他们齐声问:什么叫锅边糊?这帮平日里吃遍天下无敌手的家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东西。我得意洋洋地开始向他们介绍福州小吃——锅边糊。
锅边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许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出产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没有一种叫“虾油”的调味品,而锅边糊没有加虾油就不成为锅边糊了。
锅边糊的制做很复杂,要先把大米淘净浸泡几小时,然后磨成糊状待用。支一口大锅,煮上一锅汤,汤里放上虾米、蛏干、香菇、葱、蒜、芹菜,最后放进必不可少的虾油若干勺,这浓汤就做成了。这还没有完,万里长征第一步。将汤倒出另装,下清水若干烧到七成热时,锅边抹匀花生油,然后舀一碗米糊绕锅浇一圈,盖上锅盖。三分钟后见锅边米浆起卷时,用锅铲铲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复上述行为。当最后也就是第四次浇完时,放入一份浓汤料,并视情再加入虾油等辅助调料。煮熟后盛放在另一口锅中,用微火保持温度,待售。
总之这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没有耐心是做不成的。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锅边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买。福州的大街小巷饭店小摊都有买,而且很便宜。锅边糊味道特别,海鲜味浓,每片米糊都打着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葱,非常爽口,再配上黄黄的虾米、蛏干,黑黑的香菇,绿绿的葱蒜,色泽鲜明,令人食欲大开。
听到这里,同事们的喉咙都动了一下。然后商量,什么时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尝尝这锅边糊。我补充说,在福建,锅边糊都是作为早点和茶余饭后的点心的,并不把它当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饱的缘故吧。想想本地品种单一而又甜得发腻的小吃,大家都说: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馄饨
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羊肉泡馍
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他在干嘛?是不是牙口不好?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羊肉泡馍啊。”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
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正好解渴。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于是也要了一碗。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
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可惜没有机会了。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这个月真够呛,碰上了好朋友过生日,零用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摸摸自己的口袋,只找到八毛钱。朋友过生日,人家大包小包地送过去,而我却只给她八角钱,那多没面子呀!这几天,我被这件事搞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就拿了几本书来看。从书中我看到了一句话,使我感触特别深: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如果花大价钱买礼物,我们不是成了小人之交了吗?

忽然,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一下子就从床上跳了下来。我从家中找来一块红布,再用八角钱买了一些针线。我先把红布剪成手帕一样大小。然后用水彩笔在红布上写上“祝你生日快乐”这几个大字,下面画了一朵简单的花。最后,我学着大人的样子沿着用铅笔打好的框架一针一线地绣了起来。由于初次体验,针经常扎进手指里,流出了鲜红的血,但我毫不在乎,继续认认真真地绣着。整个下午我一直都在绣手帕,累得我是腰酸背疼。

虽然,我对自己送给朋友的礼物很满意,但是我依然拖着沉重地脚步去参加朋友举行的生日聚会。一进朋友家,只见屋里坐满了客人,旁边放满了大包小包的礼物。看到这些,我的心跳不由得加快起来。这时,朋友笑着迎接我。我吞吞吐吐地说:“这……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这是我亲手缝的。”我的朋友一打开,看见上面绣的字,激动热泪盈眶,她说:“我们一定能成为最好的朋友的,因为你给我的是真正的友谊。”大家见了,各个都投来了称赞的目光。

从这件事中,我深刻得体会到:金钱不是万能的,还有比金钱更可贵的东西,那就是——真诚的友谊

我这里所说的除草不是用除草机除草,而是用一把小巧玲珑的剪刀来除草,除得不是草坪上的草,而是盆景里的杂草。
昨天,我正好到楼上阳台去欣赏花草。我们家楼上阳台可以说是个大花园,中间是植物带,左边种菜,右边养鸡,后面有许许多多的盆景,我第一眼便看见那盆景,不过盆景上有许多凌乱的杂草,大失盆景的美丽,我决定把这些杂草斩草除根。
我在一张小圆桌上发现了一把小巧玲珑的剪刀,走到盆景旁,右手拿着剪刀,左手一把抓起杂草的上部,右手举起剪刀,一刀便把上部分和根一分为二,就像给人剪头发似的,剪一下,头发就变短了。杂草的茎流出了一股白色的、黏黏的汁,就像人的血似的。 35作文网
不出一顿饭的功夫我便把三盆盆景上的杂草剪得整整齐齐,一些剪不断的杂草,我就把它连根拔起。这时,我发现只剩下一棵高大的又孤零零的杂草还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就像钢铁巨人一般,我用剪刀剪了它好几次,它都和剪刀一齐歪掉,就像坚韧不拔的竹子,我不禁想起郑燮写得诗:“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该怎么除掉它呢?我苦苦想着,忽然我看到了一把小铲子,心生一计,拿起小铲子,一下子便把那棵杂草连根带泥地挖了出来,这下,那棵杂草就像霜打得茄子——焉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做事要动脑筋,不然,就解决不了许多事情。

第一次买菜
“第一次,真好!”真的是这样吗?我想,的确如此。
苦苦盼望的春节终于来临了,这次,家里可热闹啦,因为请客嘛。妈妈忙着做饭,爸爸招待客人。因为人手不够,菜又没买齐全,所以,正玩得高兴的我就被派去买菜。虽然心里有十二分不满,但我还是去了。
到了菜市场,作买卖的几乎都回家过年去了,只有几个摊位上还有人。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工夫不负有心人,我来到了卖葱的地儿。可看看那人,想着:他长长的胡子,小小的眼睛,看上去不象好人,我又是第一次买菜,有点担心,他骗我怎么办?
就在此时,旁边一个摊位上有一为大妈正在买菜,我便看着她学学。“这白菜怎么卖啊?”“六毛”“这么贵,大家都卖四毛,便宜点。”“好吧,就五毛吧。”摊主无奈地说。只见老大妈挑了叶非常都的。我心想:这几句话,我也会说,深吸一口气,走到卖葱的地方。
“这葱怎么卖啊?”我自信地问。“八毛一斤,好吗?”摊主眯着小眼说。“这么贵,我看过了,其他都卖6毛,如果便宜点,我就买两斤。”摊主笑了笑说:“是吗?现在过年,卖葱的都走了,好象就只有我一家而已。”听这话带嘲笑的语气。我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吞吞吐吐地说:“我买两斤。”只见他拿了几根没叶的葱放在秤上,我一看大声说:“慢,别人都要叶儿多的,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小孩就骗我啊?”摊主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说:“那好,我就给你叶多的。”
付完钱后,摊主对我笑了笑,可却什么都没说,我暗地里为自己没被他骗而感到自豪。一路小跑回家,想得到妈妈的赞扬。
回到家后,妈妈取出葱,对我说:“你这孩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选的葱怎么这么多叶子,怎么吃啊?”我恍然大悟,当时摊主那惊讶的眼神。
不登高山,不知山之高;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的确,不买菜,哪知买菜还有学问呢?只有自己去尝试第一次,才能获得自己从未得到过的东西。
所以,人生要不断尝试新生活,这样才回多姿多彩。

我的妹妹有一盒非常漂亮的彩色笔共有18种彩色,我画画时曾经借用过,彩色确实鲜艳而且好用。

有一天下午上学时,她发现这盒彩色笔不见了,便认为是我拿走了。我因为没有拿,所以不理她,她就又叫又哭。爷爷知道后也信以为真,要我还给妹妹。我说没有拿,爷爷就要我把书包打开来一格一格的检查,结果还是没有,因为我确实没有拿。

上学路上她边哭边流泪显得好伤心。我更感到十分委曲,又生气又烦脑,认为妹妹赖人不讲理,爷爷偏听偏信不公平。因此很不服气,越想越激动,准备放学后要与妹妹分清是非,弄个水落石出。到校后我想到老师平时教导我们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粗鲁。因此慢慢地冷静下来,还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妹妹为什么会一囗咬定我拿的呢?想来想去,是前天晚饭前要求她把彩色笔送给我,当时她不答应,我就把它丢在客厅的凳子上。

回家后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了爷爷。爷爷相信我没有拿,要我认真帮助寻找,我便从椅子上翻到桌子上,结果在厅里的电视机侧边发现了这盒彩色笔。原来那晚正好有客人来,奶奶看见彩色笔放在凳子上,就把它检起来放在那里。妹妹根本没有寻找就认为是我拿了,所以产生了误解。

这场风波给我启发很大:受到误解或委曲时,生气、伤心、烦脑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更需要冷静,只要认真分析,细心回忆就会真像大白。

可以吗。。。?? 多给点分分行吗??

自信是走向成功之路的第一步。没有自信,就像一只失去了方向盘的小船;没有自信,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小鸟;没有自信,人生就等于没有目标,生活就等于没有色彩。自信,主宰你的人生,抉择你的未来,判定你的明天。我很庆幸,自信心正一步一步地向我迈进,我觉得自己真的很棒,永远是自己心中的第一。
十五岁的花季在落寞,心灰意冷的悬崖度过。原本,我以为一切都无法主宰我的人生,活泼开朗的性格无法被人剥夺,可是我彻底的错了。我深深地领悟到,成绩是魔鬼,龇牙咧嘴地向我靠近,抢走我的一切。它真的太可怕了,它使一个本应该在阳光下享受大自然的美的小孩跌到了一个四下无人的山谷里面,只有孤单与灰心丧气同他相处,得不到阳光的滋润,得不到花儿的陶醉,得不到雨水的灌溉。
分,分,分,学生的心根,考,考,考,老师的法宝。那一次的考试,使我丧失了信心。我不懂,为什么分数如此重要呢?感觉人生已无色彩的我投入到书的海洋中,享受精神上的慰藉。猛然间,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文中说到:考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摔倒了,就不懂地如何爬起来。你必须学会,从哪儿摔倒,就坚强地从哪儿站起来,一次失败并不代表永远的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不是吗?校园操场上,有我嬉戏的身影;体育场上,有我奔跑的足迹;教室里,有我抱着书的踪影。我战胜了一切,拾回久别的信心,不拒绝阳光的沐浴,不拒绝雨水的滋润,不拒绝花儿的陶醉。开放自己的心灵世界,置身于快乐与知识的海洋中,不再悲伤,不再丧气,不再啜泣。是的,我恍然大悟,我一切都明白了。
我真的很棒,不是因为芳名榜上有我的名字,也不是因为成绩节节高升,而是因为我懂得找回信心。寻回迷失已久的信心,就等于寻回了一切,我为次而自豪。我真的很棒

童年的时光无限美好,童年的回忆温馨动人,童年捉螃蟹的趣事更是终身难忘。

五岁那年春天,我们全家回花山老家扫墓踏青。我的故乡真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又逢清明时节,春意盎然,漫山遍野百花争艳,有金黄的菜花,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山间小溪淙淙流淌,溪水清浅,深不盈尺,小鱼小虾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像一只快乐的小鹿,在溪边蹦来跳去地追逐玩耍。突然,我发现了水底有一只奇异的动物。

只见它披着扁圆形的褐色外壳,两只绿豆小眼长在长长的柄上,在不停转动,东张西望;八条细长的腿不按常规行走而是横着爬行,边爬边舞动着两只巨大的钳子,它相貌丑陋却也威风凛凛。我不识水中之物,少见多怪地大喊大叫,奶奶赶过来一看,笑着告诉我这就是螃蟹。我央求奶奶把它捉起来,奶奶鼓励我亲自动手,同时还交给我一条锦囊妙计。

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依计找了一条细长的柳树枝,想把它钓上来,狡猾的小家伙偏不上钩,而是加快了爬行速度,想逃之夭夭。看到我在岸上紧追不舍,无法逃离,于是它又改变战略,想躲起来,就钻进水底一片枯叶下面,只不过是顾头露脚,还是被我发现了踪迹,我小心翼翼地把树枝伸向它,轻轻触动它,它似乎被触怒了,张牙舞爪地向我示威。我继续挑逗它,它更加愤怒了,伸出长长的大钳,恶狠狠的夹住了我的树枝,再也不松口。哈哈!终于中计了,我迅速向上一拉,螃蟹被拉了上来,等到它发现情况不妙,赶紧松开钳子想逃,啪的一声落在了旱地上,被眼疾手快的奶奶一把按住,装进了方便袋,这精彩的场面被妈妈用照相机照了下来。

后来,这只螃蟹住进了我家鱼缸,成了我的好朋友,陪我度过一段美好的童年时光。而那张珍贵的照片至今还夹在相册里,成为我童年趣事的永久纪念。

写人作文5篇,写事作文5篇 400字左右~

写事的作文
1.这个月真够呛,碰上了好朋友过生日,零用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摸摸自己的口袋,只找到八毛钱。朋友过生日,人家大包小包地送过去,而我却只给她八角钱,那多没面子呀!这几天,我被这件事搞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就拿了几本书来看。从书中我看到了一句话,使我感触特别深: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如果花大价钱买礼物,我们不是成了小人之交了吗?

忽然,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一下子就从床上跳了下来。我从家中找来一块红布,再用八角钱买了一些针线。我先把红布剪成手帕一样大小。然后用水彩笔在红布上写上“祝你生日快乐”这几个大字,下面画了一朵简单的花。最后,我学着大人的样子沿着用铅笔打好的框架一针一线地绣了起来。由于初次体验,针经常扎进手指里,流出了鲜红的血,但我毫不在乎,继续认认真真地绣着。整个下午我一直都在绣手帕,累得我是腰酸背疼。

虽然,我对自己送给朋友的礼物很满意,但是我依然拖着沉重地脚步去参加朋友举行的生日聚会。一进朋友家,只见屋里坐满了客人,旁边放满了大包小包的礼物。看到这些,我的心跳不由得加快起来。这时,朋友笑着迎接我。我吞吞吐吐地说:“这……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这是我亲手缝的。”我的朋友一打开,看见上面绣的字,激动热泪盈眶,她说:“我们一定能成为最好的朋友的,因为你给我的是真正的友谊。”大家见了,各个都投来了称赞的目光。

从这件事中,我深刻得体会到:金钱不是万能的,还有比金钱更可贵的东西,那就是——真诚的友谊

2.阳光总在风雨后
记得曾看过一则报道,一对双胞胎姐妹,双双残疾,终年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但两姐妹对生活有无限的向往,她们勇敢地面对残酷地现实,并去克服它,于是她们选择了写作这条路。但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姐妹俩,又一次次失败了。但是,她们没有倒下,反而更加坚强了。终于,她们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熟,记录了自己走过的岁月,面对的挫折,也得到了社会的赞扬和认可,人们的崇敬。现在,她们正努力地向成功彼岸游去,相信姐妹俩会创造明天的辉煌。
回过头来看看,残疾人都如此坚强,何况我们这些身心没有残疾的人。每一个生命,都是抱着希望来到世上,一只小鸡,一棵小草,它们谁不是艰难地来到人间?所以,要把握这美好的生活,即使有再多挫折,再多的困难,都要勇敢地面对,努力地去克服。
的确,人生其实是精彩的。当你感到痛苦绝望的时候,不妨尝试着去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去看待,你会发现,原来生活没有自己想象的这么糟糕,从而发现,生活是多么美好,到处充满着希望的阳光。其实很简单的,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可以!
命运在向你关上一扇窗时,同时也会向你敞开另一扇窗。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3.家庭趣事
夜幕临降时,路上匆匆的行人欲赶回的地方,那就是家。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情,现在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星期天下午,爸爸神秘地对我一笑,说:“我们来举行一个家庭智力竞赛吧!”“什么?”我喊道。“我们要举行智力竞赛?”厨房里的妈妈闻声赶来。“那就让我来做你的对手吧。”她对我说。我见对手不是爸爸,不禁暗暗自喜,胸有成竹地打答道:“好!”
比赛正式开始了,主持人爸爸清清嗓子,给我们出了第一道题目:“五羊群雕是我国哪个城市的标志?”“嘀----”我忙跳起来回答:“广州市!”“对了,加10分!”这时我高兴极了,真有点儿沾沾自喜。接着爸爸又问起了问题:“ 是不是有财物就有快乐?”“那还用说,这当然是啊!”我说,“那不一定!”妈妈反驳道,“财物充裕并不是真正的快乐,要精神上得到满足才叫快乐!”“答对,加10分。”我听了只好鼓着腮帮子,继续听问题:“世界力量最大的是什么?”“大力士!”我脱口而出。只见妈妈微笑着摇摇头:“是知识。”“答对了,加10分!”接着爸爸又问了几道题目,都有妈妈答出。由于接二连三地出错,这时的我已是坐如针毯,六神无主了。但转念一想:不,我应该争取答出最后一道问题。于是我便耐心地听起来“大庆每年石油占全国的几分之几?”我毫无顾忌地答道:“大庆每年的石油产量占-占-占全国的1/2!”“对了,虽然‘占’了几次,但总算‘占’出来并且对了。加10分!”
比赛结束了。妈妈说:“这次我赢了你,到你读中学时我们再赛一次。”“那时候,我们可要请教你呀!”爸爸对笑道我说:“哈哈哈。”我们的笑声充满了整间屋子,并传到了每家每户。413字

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这首歌是否能让你回想起美好的童年生活?在那五彩缤纷的岁月中,发生过许多事情,不像星星一样的明亮。我的童年是美好的,有许多事值得回忆……
从我记事起,大姨的班上就养了两只小鸡,一有时间我就去大姨班上看小鸡,不知过了多久,两只小鸡渐渐长大了,又过了许久,母鸡下蛋了,蛋中要孵出小鸡了,21天后,闻声可听一阵小鸡的叫声,看到这情况,听到这声音。我觉得小鸡太可怜了,在母鸡和公鸡都不在家时,帮一下小鸡。机会,终于来了……
那天,母鸡给小小鸡找食去了,淘气的公鸡也不在家,跑出去玩了。趁大姨不注意顺手拿起一个鸡蛋,捧在手心里轻轻抚摸着,一本正经地说:“小鸡不要害怕,一会你就会来到世界上了。”说完,我不再犹豫了,剥开了一个鸡蛋,一只带有余热,未睁开眼睛的小鸡“诞生”了,它看了看我,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你,让我早日来到这个世界上。”我可高兴了,又剥开了第二个,当我剥到第四个的时候母鸡回来了,看见我正在“欺负”蛇的小宝宝就猛琢了我一口,顿时鲜血流了出来,我哭哭啼啼地去找大姨,大姨并没说我,反而哭笑不得地说:“小傻瓜,鸡要到一定时候才会出生呢!你这样给它们接生,会死的。”我听完,赶忙跑看小鸡,果然刚刚被我“接生”的小鸡都快死了,而没被我“接生”的都活了下来。我后悔极了,但一切都晚了……
虽然这件事过去很久了,虽然那里我还年幼无知,但这件事一直鞭策着我,让我勇往直前,永不后退。
4.上学的时候天天享受着爸爸妈妈的照顾,饭来张口、衣来身手,今天也想为家里做点事,减轻妈妈的负担。
吃完了早饭,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也开始了我的秘密行动——做家务。我学着妈妈的样子,首先将抹布洗干净,蹲在地上,一点一点擦地板,还没擦上一个房间,我已经热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了。想到妈妈每天都要做这些家务,今天我终于体验到了妈妈的辛苦,我到洗手间洗了把脸,继续擦起来。坚持就是胜利!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将每个房间的地板全擦了一遍,地板亮了,我也累得趴在沙发上起不来了。但是看者亮得照的出人影的地板,我心里乐极了。
休息了一会,看看时间快十点了,我又开始了第二项秘密行动——帮妈妈煮米饭。
我从米斗里舀出一些米放在盆子里,然后学着妈妈洗米的样子,用手反复将米在水里搓洗,等洗出的水变得比较干净了,再将米到进高压锅,添了足够的水(妈妈曾经告诉我,水位要没过手面),盖上锅盖,打开液化器阀门开始煮米饭。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的时候,高压锅压力阀开始跳动,我闻到了米饭的香味,米饭终于熟了!我甚至有些激动,急忙关掉了液化汽阀门,然后坐到沙发上等妈妈下班。
一会儿妈妈回来了,一进门看到干净的地板,惊喜地说:“哟,今天的地板怎么这么亮啊?”“是我擦的!”我从沙发上跳下来,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妈妈快到厨房看看,还有惊喜呢。”说着我就将妈妈拉进厨房,“看看,我还煮了米饭呢。”我洋洋得意地拿掉压力阀,掀开锅盖,说:“妈妈,尝尝我的手艺。”说着,拿筷子夹了一点米饭放到妈妈嘴里,“哟,米饭有点夹生呢。你好象火候有些轻了。”我尝了一口,果然有些硬硬的,妈妈又告诉我,压力阀跳动后还要继续煮十分钟才可以停火,哦,原来如此!
虽然今天的米饭不如妈妈做的那么可口,但吃饭的时候,我看到爸爸妈妈的脸上一直洋溢着笑容,爸爸告诉我,这是他有生以来吃的最香的一顿米饭,妈妈也直点头表示同意,我从他们赞许的眼神中受到鼓舞,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下一次一定让他们吃上真正可口香甜的米饭。
5.打雪仗

快过年啦,我们全家人都开开心心的回老家过年。
刚来到老家,就看见路边上堆着许多雪白雪白的雪,我和弟弟非常兴奋,因为在昆山的冬天几乎都是不下雪的。
不一会儿,我们就到奶奶家了。刚下车,我和弟弟就迫不及待的冲向奶奶家的后院,准备玩盼望已久打雪仗游戏。
我们先拿了一个盆子,一个塑料大勺子(舀水的家伙)和一把铲子做工具,接着我们就开始玩了。
我趁弟弟上厕所的时候飞快的搭了一个约普通枕头大小的“堡垒”,弟弟来的时候看见我已经搭好“堡垒”了,也不甘示弱,拿起手就往雪里撩不一会儿也搭了一个“小堡垒”。
我先捞起一把雪,用手按一按,然后趁弟弟不注意往他身上一扔,‘哈,打中了”!我欢呼起来。
就在我正准备打第二次的时候,他也把刚才准备好的雪球打了过来,也打到了我的衣服上,就这样拼命地打了起来。
冬天,一个美丽的季节,因为有雪,雪可以做许多的事。除了可以玩打雪仗的游戏,雪还能杀死害虫,保护庄稼,清洁我们的城市。
最后,我想对冬天说:“冬天我喜欢你!
写人作文
1.我有一个好父亲
父亲是一个少言的人。他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听见母亲一个人在不停的讲话,父亲只是一个劲的抽烟,偶尔才应答一下,那话也多半只是一两个字。家里来客人,父亲陪人家吃饭,既不让酒,也不劝饭。只自顾自吃自己的,显得很不礼貌的样子。对我们几个孩子也一样。他很少过问我们的学习,他觉得学习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有问题问他,他也是说你们还是去问老师吧。

父亲是个农民,但在我眼里很多地方又不像地道的农民。父亲读完了小学,初中上到了二年级就因贫困辍学了。接着他和几个同伴瞒着爷爷奶奶一口气跑到了包头,在那儿上了两年的中专。后来因为六十年代的三年自然灾害学校解散了,父亲又回到家继续当他的农民。父亲写一笔很好的毛笔字,村里谁家有红白喜事,父亲总要被人家恭敬地请去当帐房先生,记记份子什么的。到了春节,更是父亲忙碌的时节,乡亲们都早早的把大红纸送到我家,请父亲写春联。往往春节未到,我家早就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了。我小的时候习字,父亲就让我学着给山东的舅舅写信。什么格式,怎么称呼,如何落款,都是父亲手把手教我的。我虽然喜欢他的字,但我练字没长性,直到如今也没形没体儿的。回家陪父亲喝酒,喝到高兴处,父亲总是指着我说:“就你还中文系,还老师,写字还不如我这个农民哪。”我只能笑着点头。

父亲是个爱书的人。他每次出门,包里总要塞本书。实在没有可看的,也要捎上几张报纸。记得父亲亲手买的书有1975年出版的三卷本的〈水浒传〉、上下册的《东周列国故事》、《聊斋志异》和冯梦龙的“三言”。农闲时节,别人家的男人或打牌或赌钱,我父亲就在炕上看书。逢雨雪天,更是整天抱着书看。这两年父亲眼花了,自己买个花镜,还是不忘读书。我有时端详端详,老人还真像个文人先生呢。今年暑假回家,我倒腾书柜,找出一套明朝抱翁老人的《今古奇观》来,是清朝道光年间刻印的,可惜少了一卷。我对他说,这书给我吧。父亲说行啊,反正我眼花也看不了了。父亲还常常感慨地对我说:“文革那会儿,你爷爷当私塾先生时留下来的书都让我作饭时当柴火给烧了,怕惹祸。要不留到现在也值钱了。”于是我也很感慨。好在我们这一代不会再赶上“焚书”的年代了。

我家的三个孩子中,父亲最疼我,他说我坐得住,安分。冬天的时候,我整天在大街上疯跑,出了满身的汗,热得把穿的棉裤都溻湿了。早晨起床前,父亲总是早早把火炉点好,然后把我的棉裤用手翻转过来,一点一点地靠近炉子烤,边烤边慢慢晃动着,不一会儿,我就看见棉裤上腾起缕缕热气。等烤完了,父亲还要用他的两双大手把棉裤搓搓,让它柔软。等我再穿上的时候,感到很温暖。父亲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常常给我擦皮鞋,每次都收拾得很仔细。我上学骑的自行车,每天都是父亲为我取出来,晚上回到家,每次也是父亲为我存放好。擦车打气更是他的份内之事。在他眼里,我似乎永远是个孩子。我上学时读的书,都是父亲亲自包书皮,并用毛笔写上我的名字。我当老师这么多年了,我上高中时的课本仍然保存完好。有时我读他说,这书都没用了,您把他卖了吧。父亲总是说:“放着吧,放着吧,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我在南京上四年大学,每次都是父亲执笔给我写信,信的结尾总是说,别心疼钱,吃好,注意身体。他很少叮嘱我好好读书,但我读了父亲的信,自然知道该怎样去念书的。

现在,我当父亲也十多年了。孩子小的时候,因为他生病不肯吃药,没少暴打孩子,大一点了,因为不爱去幼儿园又挨了我不少打。直到现在,学习不好了,考试不好了,我对孩子也是非打即骂。想想父亲对我,再想想我对孩子,确实很惭愧啊。我和父亲每年相见几次,见一次,他就老一点儿。可不是吗,我都奔四十了,父亲能不老吗。

在我眼里,父亲是个沉默的人,是个爱我疼我的人,是个爱读书写字的人,是个引导多于管束的人。在我眼里,父亲的形象很高大,须仰视才见。愿父亲能健康的活着,我愿意永远做他的孩子。
2.不知到你要什么题材的随便给你一个

人们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但在我小时候总感觉妈妈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好。
每当我看见别的小朋友摔倒了,他们的妈妈总会急切地把哇哇大哭的小朋友抱起来,搂在怀里,百般爱抚时,心里总是酸酸的。而我摔倒了,妈妈总是坚定的说:“自己爬起来”。我忍着伤痛和泪水,努力的爬起来,看到妈妈那欣慰与满足的表情,我更委屈了,可又不能哭,生怕妈妈笑我不坚强。为此,妈妈的脸上总洋溢着自豪与成功的微笑。我总感到,妈妈是世界上最严厉的妈妈,让我从小养成了独立自强的性格。能更好的适应社会,适应生活。
我上二年级时,有一次感冒了,本以为妈妈在我生病时会像其他妈妈一样焦急的背我去卫生室。可万万没让我想到的是,妈妈对我说:“今天你爸爸出发了,我上班拖不开身,你自己去卫生室,把病情告诉医生,他们会帮助你的。”我被这出乎意料的话惊呆了,脑海里浮现出别的小朋友病了,他们总可以让爸爸背着,妈妈哄着,前呼后拥的去卫生室。而我呢?要一个人去。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了。卫生室里的叔叔阿姨们看我一个人来,便对我格外关照。还一个劲儿的夸我大胆,勇敢,自立能力强。打针的时候,我没有哭,又赢得了叔叔阿姨们的一阵表扬,还给我写了一封信表扬我大胆,让我交到学校去,但我没舍得,把信珍藏到现在。通过这一次自己去卫生室,我在朦胧中感到妈妈是在教育我,锻炼我。
我真正明白了爱的真谛时,是在三年级上学期,那是农历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妈妈一整天都在忙着上班,直到我晚上睡觉时,妈妈也没有回来。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惊奇发现床头上放着一摞本子和几只铅笔。用红彩带捆着,上面还放着一张紫红色的纸,纸上写着“生日快乐”四个大字。我恍然大悟,原来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兴奋的拿过那张纸看了起来,是妈妈写给我的信!信的内容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雁群,今天是你的生日,过了今天你就十岁了,已经是个大孩子了,要时时以一个大孩子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你已经长大了,妈妈不可能天天跟着你,你要学着自己照顾自己,不仅要学习好,自己的生活也要打理,身体更要调理好,我最近工作比较忙,没给你准备什么特别的礼物,送几个本子,几只铅笔给你,都是学习用得着的东西,礼轻情意重,妈妈就是希望你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学习贵在持之以恒,贵在精通,吃苦。一代人和一代人竞争,竞争是残酷的,要想在竞争中立足,必须刻苦努力。妈妈真心希望你扎实有效的学习,诚实坦荡的做人,严格要求自己,宽容别人,全面发展。妈妈不要求你做最好的,只希望你是最努力的,只要你努力了,就是最好的!”看到这里,我已泪眼模糊了,眼前浮现出妈妈拖着疲惫的身体,在灯下为我写信的情景!那困乏、疲倦的眼神流露出对我的真爱。我跑进厨房,一把搂住正在做饭的妈妈,激动的说:“妈妈,您都下班这么晚了还给我写信。”妈妈转过身来,摸摸我的头平静的说:“快刷牙、洗脸、准备吃饭,快迟到了。”此时此刻,我真正理解了妈妈,他想把我锻炼成一个能经历风雨,适应瞬息万变环境的人。妈妈是深爱着我的,她把爱化作行动,不断的给我力量给我勇气,让我面对现实,让我悟出了爱的真谛,体会了爱的真谛。
我真想大喊一声:“妈妈,您辛苦了,我爱您,妈妈。”
3.父爱永恒的话题
同学们,你们想过父爱吗?虽然母爱是伟大的,但仔细想想,父爱不胜于母爱吗?父爱不也是伟大的吗?
1989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矶一带的大地震,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使万人受到伤害.地震过后,一位父亲安顿好了妻子,马上赶往他儿子就读的学校。但学校的教学楼已经塌了,他看见这一幕,他哭了,但他脑子里有一个念头:我的儿子在等我。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终于找到了 儿子和其他几名学生。
其中,只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不论发生了什么,我总会和你在一起!这句话是那么美,这句话是那么深刻!这句话给了我许多鼓励。这时,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位老板,但他并没有因为生意而不顾我的学习,每天晚上他都辅导我写作业、背英语、做数奥。记得有一次,我考了80多分,回到家,我把试卷拿给爸爸看,那时,我害怕极了,怕爸爸打我。这是,爸爸皱了皱眉头,严肃的问我:“你有没有认真答卷?”我用颤动的声音说:“认真答了。”“那为什么错了3道辩音题?”“我,我以为这次测试的辩音题和简单,就没认真复习”“我的儿子还是懂的吗,只不过每认真复习罢了,以后考试每一个地方都要复习到,知道了吗?”那时,我其实知道,爸爸那些话里包含着对我的批评和鼓励。我发誓不会再让爸爸伤心的。
父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父爱,是一篇流传千古的诗文;父爱,是那最迷人的风景;父爱,是酿造千年的美酒!父爱是那么无私,那么伟大!
我的父亲爱着我,我也深深的爱着我的父亲。父亲的期望我也感受得到!父亲创造了我,我想对父亲说:“您辛苦了”。
可以给我加分吗?谢谢!

《难忘的事》
还记得有一天,我和同学们出来玩,在路上,我们发现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咪,我们觉得它可怜,于是凑了一点钱给它买了点吃的给它吃。它吃饱后,躺在地上。我们用手轻轻抚摸着它,它一点也不怕人,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好象在享受我们的抚摸。之后几天,我总会拿吃的喂它,它每次都欢欢喜喜地吃,可好景不长……
有一天,我去喂的时候,才发现它的一只眼睛受伤了,眼圈红红的。我心疼极了,连忙把带来的香肠喂给它吃,我听说是有人恶作剧,把它弄成这样的,我真是又气又恨。心想:现在怎么办?我想来想去,终于做了决定——花钱去帮它治病,
正当我做好这个决定时,可小黄猫失踪了。我急忙下楼到院子里去找它,可已经晚了,听别人说,小黄猫被杀害了。我听了犹如雷劈一般,伤心极了。事后几天,我都没什么精神了,只希望它能回来,可是面对现实吧,小黄猫已经死了。
每当我想起这件难忘的事时,眼前就浮现出小黄猫楚楚可怜的样子,真希望从今往后,人类一定要保护动物,我们是同一个星球上的一家人,我们的生命应该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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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难忘的事四年级作文
答: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一件难忘的事四年级作文4篇,欢迎大家分享。 一件难忘的事四年级作文 篇1 人,真怪,拥有的事物不知道珍惜,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二伯是当地小有名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