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

作者&投稿:淡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保护农业技术推广者和应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市、区(县)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农机、畜牧等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计划、科技、财政、人事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第四条 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科技进步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先地位,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壮大农技推广队伍,支持和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群众性的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服务组织,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五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鼓励、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第六条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农民科技示范构成。第七条 市、区(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同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科研新成果和实用技术;
  (三)负责组织农业技术培训、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其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第八条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设在基层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负责本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示范、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传播科技信息;
  (二)指导村级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和农民示范户进行技术推广活动;
  (三)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
  (四)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试验、示范项目;
  (五)为农业生产提供综合技术服务。第九条 村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技术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措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科技示范户在农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生产示范,传播农业技术。第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人事编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市、区(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配备人员。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优先录用农业院校毕业生,其人员构成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比例不少于70%。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人员不足时,可以从农民技术人员中招聘,但必须经区(县)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保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人员以主要精力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和帮助村及各种群众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员开展工作。第十二条 农业技术推广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农业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劳动者素质。第十三条 人事和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应当按国家规定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评定技术职称,聘任技术职务。在考核评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技术职称时,应当主要看其推广工作实绩。第十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根据本地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为目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第十五条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按照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的要求,根据当地实际,申报年度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开发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严格按照农业技术推广程序和技术规程,推广新技术项目。

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2)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3)因地制宜,通过试验、示范。
(4)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
(5)实行科研单位有关院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6)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农业推广的含义: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定义为: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科技组织、科研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应用范围: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 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农田地力,保障我市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根据《山东省耕地保养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耕地及耕地使用者。第三条 耕地保养是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耕地使用者的义务。耕地使用者必须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产出与投入并重的原则,严禁对耕地只用不养,重产出轻投入的掠夺性经营。第四条 耕地使用者应根据自身承包耕地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养耕地、提高地力。第五条 市、区县农业局是我市耕地保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第二章 耕地保养内容和措施第六条 耕地保养的内容主要指:平整土地,修堰保土,精耕细作,科学合理地增施肥料,改良土壤,加厚活上层,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耕地地力。第七条 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的措施主要有:
  一、农户及耕地使用单位应建好栏圈、厕所、于灰库、沤肥池、积肥场等积肥设施,搞好人粪尿管理,积极养畜积肥,增施有机肥料。优质农家肥(指有机质含量大于或等于5%)的使用量,平原地每亩不得少于二千公斤,丘陵薄地不得少于一千五百公斤。
  二、进一步推广秸秆还田和过腹还田。
  三、因地制宜地发展绿肥,饲草作物。
  四、深耕,打破犁底层,加厚活上层,改善土壤物理性状。
  五、加强梯田建设,修堰保土。
  六、配方施肥,协调土壤化学性状。
  七、当地政府及农业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扶持耕地使用者培肥地力,并提供有关服务。第八条 区县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应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市容与卫生管理,组织粪肥下乡,要建立或恢复粪肥积造、管理、送肥的专业力量,充分利用城市垃圾和粪肥,支援农业生产。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耕地的环境保护,严禁向农田排放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耕地使用者要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防止土壤受到污染。农业部门要定期监测耕地的污染情况,治理和防止耕地土壤的污染。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高产、稳产田,高产、稳产耕地一般不得占用。第三章 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耕地保养工作的领导,教育耕地使用者提高对耕地保养的认识,更好地履行耕地保养义务。第十二条 农业主管部门要确定兼管机构,监督、管理和指导耕地保养工作。第十三条 对耕地实行地力等级评价制度,并建立等级档案。
  划定耕地等级办法由区县政府自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第十四条 耕地等级划定工作,由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国营农场(圃)参照区县政府的规定,成立耕地评价委员会逐地进行,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划定等级时要充分考虑产量、土壤有机质、土壤氮磷钾养计。生产投入等情况,并征求农民、工人、农业科技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 农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和国营农场
  (圃) 在同承包者签订耕地承包合同时,应将耕地的地力等级、有机肥年使用数量和质量等及奖罚标准一并纳入承包合同,并定期进行检查评定。第十六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耕地肥力的普查工作,及时掌握地力变化动态,制定土壤利用改良规划和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养分降低,土壤次生盐渍化、沙化、潜育化等耕地退化现象。第十六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耕地肥力的普查工作,及时掌握地力变化动态,制定土壤利用改良规划和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养分降低,土壤次生盐渍化、沙化、潜育化等耕地退化现象。第十八条 市、区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应加强对培肥改土工作的技术指导,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开展耕地肥力的监测。第十九条 各村、国营农场(圃)应按耕地面积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耕地保养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耕地保养、培肥地力和档案管理工作。第二十条 各级农业科研单位,要加强对耕地保养及科学用肥、积肥造肥的研究工作。第四章 奖惩第二十一条 对保养耕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可以延长土地承包期。第二十二条 使耕地地力升级或下降的,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承包合同期满时,地力升级的,承包者有优先承包权,转让、转包时,由新承包者给予适当补偿。地力下降的,村或国营农场(圃)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耕地。对造成耕地荒芜一年以上的,收口耕地使用权。

成都农博会2022年时间地点
答:今年农博会期间举办的2022(第二届)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高级别全体会议,将再次云集包括两院院士、顶尖专家在内的国内农业科技创新发展领域重磅嘉宾。100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及1000项优秀农业科技成果,以及成都市激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和成都科创中心、重点农业产业园区招企引智机会清单将在现场发布,...

江西博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近年来主要科研成果
答:江西博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科研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首先,该公司积极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已成功获得2项,包括‘南丰蜜桔果醋酿造工艺’的发明专利证书,以及‘南丰蜜桔果糕加工方法’的专利认证,这两项技术的研发为公司的产品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在省级项目上,公司申报了4项江西省重点新产品...

农业副高业务考试免试条件
答:11、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县、乡农技人员取得市(厅)、县科技奖励的主要贡献者。12、取得过经省(部)级成果管理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或主持过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效果良好(增产10%以上);县、乡农技人员取得过市、县级成果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并具有...

烟台农博园概况
答:烟台农科院创办的烟台农博园,自2002年5月1日起,作为国家AAA级农业观光旅游景区正式对外开放。这个园区集农业科技推广、科普教育、生态旅游和休闲娱乐于一身,巧妙地将科技、教育和娱乐融入旅游体验,以“农业科技旅游”为主题,以瓜果花菜为展示载体,充分展示了现代农业科技的魅力和风采。自开放以来,...

陕西省农业科学院的科技服务
答:1.科普宣传 1954至1958年,组织科研人员深入农村,传授生产技术、农家肥和化肥施用技术、病虫害防治和农药使用技术。1959至1965年,在全省近40个县、市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至1965年底,基点、样板直接覆盖面积21万亩,带动面积709万亩。1970至1976年,在全省75个县100个生产大队建立农业科学实验基地,...

各个地区农业局主要负责那些方面的管理与推广?
答:22、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中国-欧洲联盟农业技术中心)23、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商会)24、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5、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6、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27、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8、农业部...

江苏博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答:江苏博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2014-06-12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邳州市碾庄镇工业园区。江苏博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3823022154377,企业法人李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江苏博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蔬菜种植、购销;农业技术研发、推广...

农博网的农博三大平台
答:全国最大的农业人才招聘平台农博网人才频道(简称农博人才)是国内第一家专业的农业人才招聘平台,集多种媒介资源于一体的农业专业人力资源服务系统。它集合了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及先进的信息技术,为农业企事业单位择才和个人求职搭建永不落幕的交流平台。企业在线发布招聘信息、搜索简历、通知面试、职位智能...

农业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答:5、中国农民体育协会、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6、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学的就业前景到底怎么样?
答:三、农业类院校。除此之外少部分毕业生会进入各类农业院校,从事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但这对毕业生的学历要求一般都比较高。四、还有一大部分毕业生会去农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类企业和公司工作。如在种子、农药、化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研发等相关工作。农学专业发展前景 随着国内绿色景观神态的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