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工人上班每个星期至少一天?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每天或每周最少工作多少小时?

作者&投稿:都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每个月的工时要看你的工作,不过通过的你描述,我感觉你应该是标准工时的工作,所以请参照第一大类的规定。但是楼上的童鞋说错了,每周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综合计算工时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①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②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既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五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从综合工时制的特点来看,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一定周期范围内员工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法定的标准。
不定时工作制这类工时制度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八条以及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①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③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此类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时间标准和月延长时间标准的限制,这个特点使得工作时间无法固定的员工工作时间安排既可以符合法律的规定又能满足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只有不定时工作制可以做到最为灵活的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有效减少成本。

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不超过32小时

国家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工人上班每个星期至少一天~

1、工作时间严重超时,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你可按上述方法详细计算你应得的加班工资。
2、先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同们有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纠正。
3、如还不行,可直接到劳动行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有的人周末双休,有的人周末单休,有的人一个月只休三四天?难道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吗?如果有,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也做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很多人不了解,《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长是怎么样规定的?
答:我们的工作时间有规定。《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这也是企业和单位的规定。具体内容在《劳动法》第36条,也可以称为法定工作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员工或者劳动者有权拒绝。那么具体有哪些规定呢?《劳动法》第36条,国家实行工人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

工厂每天规定工人上班八个半小时范法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174号)1、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

在中国有法律规定工人每天工作几小时吗?包括私人和民营企业。_百度知 ...
答: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00 这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

对门卫工作时间的安排,劳动法中有怎样的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这样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

劳动法归定,工人每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个小时?
答:这要看你单位是实行何种工时工作制,若是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那么,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当然,午餐时间应剔除);若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则没有实际上的时间约定,单位实行这两种工时制,是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实行,否则即是违法。

劳动法规定的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是否包括午休时间?
答:一般不包含。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其中是否包含午休完全是由公司决定的,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8小时是否包含午休,用人单位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制定8小时是否含休息时间,可包含在内或在外。法律参考:《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公司要求每天都上班,没有休息天,这合法吗?
答:不合法,法律要求每周最少休息一天,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律对于工作时长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法律对于加班工作时长的...

茶楼这种上班时间违反了劳动法吗?
答:(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上述是一些我觉得有用的,但是实际情况你自己也要结合自身看,其实服务行业都是这样的,上班时间都相对较长...

同一家公司工人工时计算可否执行2种制度
答:3、领月薪的,属于标准工时制,按《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动,”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部分即加班,加班应征得劳动者同意、且要支付加班费或补休。4、”可拿月薪的工人反而是6天8小时制,并且没有为延长的工时额外支付薪水补偿...

我是煤矿工人,劳动法规定的每周至少两天的休息日,可是为什么不让歇班...
答:劳动法没有每周至少休息两天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没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就不违法,当然加班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劳动法相关条款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