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归档要求

作者&投稿:毕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档案归档要求如下: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可靠,手续完备,需签字盖章的必须签字盖章。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写字迹清楚,手写部分一律用毛笔、黑色签字笔、炭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禁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钢笔、红墨水钢笔书写。

3、归档案卷外观要整齐,尺寸大的要通过裁剪、折叠整齐,尺寸小的要粘贴在正规文件用纸上保证与整卷大小一致,有破损的应予修裱。

4、归档文件材料中不能有金属物,整理时必须去除金属物。

5、归档文件材料要以卷为单位用铅笔在有文字的页面上逐页编写流水页号,页号编在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没有文字的页面不必编写页号等。

归档时间:

1、学校各党政部门和按自然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

2、各教学单位和按学年归档的部门,应在下一学年寒假前归档。

3、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归档。

4、声像档案在完成制作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5、财会档案在财务处保存3年,于第4年的6月底前向档案馆移交。

提倡平时立卷,随时归档。即一项工作、活动完成后,立即将有关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以避免因时间长而造成文件材料丢失或毁损,保证归档档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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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各类案件卷宗成卷归档要求?
答:刑事、民事、行政、再审、申诉等案卷材料的排列顺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排列。填写卷内目录时,除卷内目录所列项目应逐一填写外,案卷内的法律文书、相关证据材料均应逐一填写清楚。3、检察机关侦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应将起诉书连同侦查卷宗(包括证物等),一并移送...

调解案件立卷归档有哪些规定
答: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材料的立卷归档有下列规定: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的档案,依法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

律师案卷归档要求
答: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顺序排列,具体为:(一)刑事卷1、委托代理协议;2、委托书或指定书;3、阅卷笔录;4、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5、调查材料;6、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7、起诉书、上诉书;8、辩护词或代理词;9、出庭通知书及庭审笔录;10、裁定书、判决书、上诉...

档案归档有哪些要求?
答:档案归档的条件要求 (1)文件材料运转、承办完毕的;(2)对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查考、凭证、依据作用的;(3)经过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基本编目等系统整理的。

巡视档案归档要求
答:巡视档案归档要求如下:1.归档档案质量要求的基本原则: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2.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3.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要注意密不可...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答:^^二、档案的接收和整理第七条 档案处、科、室要积极主动组织好诉讼档案的归档工作。随时了解案件的归档情况,对已办结的案件,要督促立卷承办人员及时立卷归档。接收档案时,必须逐卷查点清楚,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提出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符合要求的,进行接收。第八条 对已接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几条对归档制度进行了明确
答: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 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 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

婚姻登记档案的归档方法和要求
答: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室编卷号、馆编卷号和页数等项目。注:1、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2、年度:案卷的所属年度。3、室编卷号:案卷排列的顺序号,每年每个类别分别从“1”开始标注。4、馆编卷号:档案移交时按进馆要求编制。5、页数:卷内材料有文字的页面数。(七)按室编卷号...

下级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审核要求
答: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4、下发文件不仅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5、凡归档的文件务必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贴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会计档案如何归档
答: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