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工小包工头,我的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受了工伤,我应占多大的比例的赔偿, 我是农民工小包工头,工人发生了工伤,我应承担多少赔偿?

作者&投稿:鞠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应负主要的赔偿责任。作为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存在雇佣关系,当在工地受伤后,首先需要做工伤鉴定,保留相关证据,然后拿鉴定书和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另外与工人协商进行赔偿。治疗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包工头跟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如果雇主不履行上述的义务,雇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谁与这个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该由谁赔偿,你是承包人这个劳动者与你直接发生关系,所以由你赔偿。

总包方一般不承担责任,需要你和上面的发包方负责,至于是连带责任还是按照比例,需要具体认定,比如工程性质、事故原因等

我是一个农民工小包工头,我的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受了工伤,我应占多大的比例的赔偿?~

按照法律,你虽然是包工头,如果你没有执照,也就是说你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你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资格,你无需承担责任,你的想法只是道义上的行为,职工受伤应该由你上一级具有资格的单位承担。如果你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质,那你应当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

从法律规定上看,就是由你承担赔偿责任。
一、你作为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你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二、你直接要求上面的包工头也赔偿一部分,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是自相矛盾的。
因为你与大包工头有合同,这对你主张权利,反而是不利的。大包工头却可以凭这个协议主张免除自己的责任,理由:雇员只是与你这个小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与他没有关系。
三、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大包工头,甚至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即由受伤的员工起诉到法院,同时证明你这个小包工头不具备承包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大包工头明知这种情况,还把工程交给你来做,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了。
但有一个风险:如果证明你没有资质或没有安全生产条件后,大包工头可以根据这个与你解除合同,同时主张扣除你的相应工程款。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你自己掂量掂量再说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你说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学习一下: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果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当然,你的情况不是,你们之间正常情况下就是雇佣关系,在建筑工地一般是不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

扩展资料: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赔偿标准

我是一个农民工小包工头,我的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受了工伤,我应占多大的...
答:应负主要的赔偿责任。作为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存在雇佣关系,当在工地受伤后,首先需要做工伤鉴定,保留相关证据,然后拿鉴定书和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另外与工人协商进行赔偿。治疗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需要进行赔偿。法律分析包工头跟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

我是一个小包工头,手下有几个工人,但是我和他们一样每天都干活,在法律...
答:小包工头算农民工,小包工头一般是民工里面的临时负责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我是农民工小包工头,工人发生了工伤,我应承担多少赔偿?
答:从法律规定上看,就是由你承担赔偿责任。一、你作为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你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二、你直接要求上面的包工头也赔偿一部分,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你与大包工头有合同,这对你主张权利,反而是不利的。大包工头却可以凭这个协议...

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
答: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负责。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1、包工头是指工程承包商,能把一项工程成本控制在工程建设方发包价以内就可以挣到...

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怎么赔偿
答:1. 包工头在此承担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工人的受伤是因为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工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农民工或者第三人追偿。2. 工伤认定标准:-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我是一名小包工头,现在亏了怎么办,可以找公司发工人工资吗?
答:即使你不支付工人工资,工人找到公司,公司也只是在与你结算的范围内支付给工人。就你所提亏了,属于你与公司之间的工程结算,自负盈亏,不能转嫁到公司方面。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

我是工地上的小包工头,因包的价格低,公司所付的工资我又无法把工人工资...
答:可以先支付一部分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然后向工人说明情况,再然后去找老板协商

公司老总拖欠工程款,我(小包工头)欠工人工资,工人找我要钱,我也没拿...
答:第一,你要跟工人讲明白不是你欠他们工钱,而是公司老总。第二,你们应该可以集体上诉,耗钱,时间比较长。第三,你可以跟公司老总商量,如果他拒绝付钱严明,去工商局举报。

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只认识小包工头。包工头也不管该...
答: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要想维权,建议可选择的第二种维权途径就是走工伤认定去维权。虽然在工地上做活路没有劳动合同,也不一定是劳动关系,但是农民工提供了劳务是事实,工地上的用工行为也是事实,只要存在事实上的用工行为,也就存在一个用工主体责任的问题,只要抓住用工主体责任不放,即使无法确认...

我是一个装修工人,前几天在一个小包工头的工地干活一时不慎造成手腕 骨...
答:你应该找小包工头来赔偿!他应该支付给你医疗费!并且一般来说,伤筋动骨100天。他应该再补偿给你。三个月的工钱(所谓误工补贴〉!如果他拒绝支付这个赔偿,你还可以直接到工地寻求这个房地产工地的这个一工伤医疗,看他们有没有购买这些医疗保险!找工地劳务处或项目工程部!我本人也是工地的农民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