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可以管开发商吗 房地产开发商属于哪个部门管?

作者&投稿:王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可以。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都需要接触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的环节为:第一步:土地取得。涉及部门:国土局、拆迁办、建设局宜:投标中标、拆迁事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第二步:立项。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宜: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三步:规划及勘察设计。涉及部门:规划局、勘察及设计单位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步:施工准备。涉及部门:建设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可以**。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及勘察设计、施工准备等环节,发改委都需要参与管理和审批,以确保房地产开发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发改委可以管开发商吗~

可以。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都需要接触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的环节为:第一步:土地取得。涉及部门:国土局、拆迁办、建设局宜:投标中标、拆迁事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第二步:立项。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宜: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三步:规划及勘察设计。涉及部门:规划局、勘察及设计单位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步:施工准备。涉及部门:建设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地方房地产管理局。
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都需要接触哪些政府部门
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的环节为:
第一步:土地取得。
涉及部门:国土局、拆迁办、建设局;事宜:投标中标、拆迁事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第二步:立项。
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事宜: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规划及勘察设计。
涉及部门:规划局、勘察及设计单位;事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步:施工准备。
涉及部门:建设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事宜: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托监理单位、施工招投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五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
涉及部门:勘察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局及其质检机构;事宜: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
第六步:申请预售(商品住宅建设工程)。
涉及部门:房地局、建设局、工商局;事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商备案。

天然气开口费 国家相关规定
答:天然气是没有关于开口费的相关规定的。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

河北省张家口发改委下达的585号文件,开发商不执行,发改委文件怎么投诉电...
答:直接给张家口发改委纪检组打电话就好!

开工备案通过后怎么办开工备案通过
答:通过审核后到城乡建委提交项目报建申请,最后将所有审核资料拿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进行项目建设及设备进行招投标才能够享受各项补贴。光伏备案后是否可以开工建设?光伏备案后能不能开工建设要看你采用那种模式,光伏发电分两种模式。闭网发电只需到发改委去备个案就可以开工了,并网模式需要发改委审批立项。

500米以上高楼将成绝版!发改委::不再建500米高楼,原因是什么?_百度...
答: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如何取决于城市建设,而更多的国家则是认为超高层建筑是评定一个国家经济标准之一,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超高层建筑越多,那么就标志着这个国家的城市化建设更为先进。然而我国却不是这样的想法,根据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向高令,要求各地的开发商不得再建设500米以上的建筑物...

天然气费用谁来出?县城小区商品房购买四年开发商没有办理契税和房产证...
答:燃气管道初装费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理由如下:《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中的第五十条规定:“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要求,各省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

...出台的196号《关于商品房水电气上户费由开发商承担》的文件_百度...
答: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10月20日 川价发〔2008〕196号)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物价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土地摘牌后能开工吗
答:土地摘牌后能开工。土地摘牌一般六个月后开工。房地产商自从摘牌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后,还要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才能开发建设,一般要六个月以上。才可开工。两年内必须开发建设,过期不开工的话,当地政府应收回土地。当然...

天然气的开户费国家已经取消了吗?
答:(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房产证下来了找开发商要求拿回办房产证时的押金,开发商拖着不给退怎么...
答:物业服务企业或开发商代业主办理产权证所收取的代办费用无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办理房产证需要代理还是自行办理由开发商与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决定,如违反住建,发改委,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投诉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反映。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什么证也没有,房子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和村委会不管,我该找谁管这事...
答:我这也开始拆迁了 也担心房屋建筑质量问题 俺们这村委说建筑质量放心有问题找他们 你们村委这么说了吗? 是不是 都一样啊 让你拆的 时候什么都可以保证 等出问题了 爱找谁找谁? 看样子 有过有拆迁合同 我需要明确 规定回迁房子有建筑质量问题 村委需要全权处理并补偿发现问题后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