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发行的“火耗归公”到底是什么意思? 雍正推行的火耗归公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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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耗归公”的意思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要把以耗损为由,多征的钱银上交给朝廷。

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

征纳运京的米谷,被雀鼠偷食损耗,称为雀鼠耗,汉朝时每缴粮食一石,加耗两斗,后汉隐帝时,雀鼠耗由纳粮一石加耗两斗增到四斗。

雍正二年正式实施耗羡归公,最早在山西推行,二年七月,正式推广至全国,将明朝以降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扩展资料:

雍正刚开始想杜绝火耗这种现象,但由于清朝实行的是低薪政策,位极人臣的总督年俸才180两,巡抚150两,知府105两,知州80两,县令45两。

如果彻底杜绝火耗收入,地方官员少了灰色收入,也是不太可行的。这时汉军正白旗人湖广总督杨宗仁奏请将部分火耗银子归公。

接下来满洲正蓝旗人山西巡抚诺敏奏请将全省一岁所得火耗银两提存司库,以二十万两留补无着亏空,余分给各官养廉。

雍正皇帝赞同两人意见,因此先于山西和河南实施,然后逐步推广全国。天下各省火耗归公后,分作三部分开支,一是付给官员养廉银,二是弥补地方亏空,三是留作地方办公开支。

雍正元年,山西收了火耗银43万两,以20万两弥补亏空,11万两作各官养廉,9万多两作公费,还剩下2万多两。

后来在全国统一规定了地方官员的养廉银数额,视不同地区和官职而有所差别,如直隶总督每年养廉银1.5万多两,而江南总督却是3万两。

各省巡抚在1万到1.5万两之间,多数布政使为8000两,知府2000到4000两,知县是500到1500两,养廉银比正俸多出十几倍以至上百倍,保证了地方官员的中等或高等生活水平。

通俗来说,就是雍正帝将地方政府的灰色收入正规化,将这些灰色收入的支配权归于中央朝廷,然后在各省就地消化,比如说弥补亏空、作为官员养廉银、地方政府开支等。

这样一来朝廷不用出钱,还见效颇好,可谓是一举两得,火耗归公及其养廉银,不只是弥补了国库的空虚,还使刷新了地方吏治,改变了地方官府肆意摊派,贪婪勒索的恶习,效果是很不错。

但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好的制度也抵不过人心的贪婪,随着时间的推移,贪婪的地方官府又开始暗中加派百姓赋税来中饱私囊,这项政策并非成功到底。

但是不得不说雍正帝这个新政还是很不错的,具有对症下药的成效。可惜后来者并没有将他的新政严格贯彻下去,所以最后有些虎头蛇尾的结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耗归公



今天,为大家讲一下“火耗归公”的意思,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意思!

火耗,起源于明代万历年间,原碎银熔化重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

清初的官员沿用了这种做法。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虽然顺治、康熙年间也发过禁令,但并不起作用,以后也就默认了。

清雍正间通过定火耗以增加各级地方官薪给的重要措施。清初承明旧制,官至极品俸银不过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火耗又称“耗羡”、“羡余”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银两。

雍正二年(1724)降旨实行耗羡归公,同时各省文职官员于俸银之外,增给养廉银。各省根据本省情况,每两地丁银明加火耗数分至1钱数分银不等。耗羡归公后,作为政府正常税收,统一征课,存留藩库,酌给本省文职官员养廉。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



“火耗归公”的意思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要把以耗损为由,多征的钱银上交给朝廷。

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

征纳运京的米谷,被雀鼠偷食损耗,称为雀鼠耗,汉朝时每缴粮食一石,加耗两斗,后汉隐帝时,雀鼠耗由纳粮一石加耗两斗增到四斗。

雍正二年正式实施耗羡归公,最早在山西推行,二年七月,正式推广至全国,将明朝以降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扩展资料:

雍正刚开始想杜绝火耗这种现象,但由于清朝实行的是低薪政策,位极人臣的总督年俸才180两,巡抚150两,知府105两,知州80两,县令45两。

如果彻底杜绝火耗收入,地方官员少了灰色收入,也是不太可行的。这时汉军正白旗人湖广总督杨宗仁奏请将部分火耗银子归公。

接下来满洲正蓝旗人山西巡抚诺敏奏请将全省一岁所得火耗银两提存司库,以二十万两留补无着亏空,余分给各官养廉。

雍正皇帝赞同两人意见,因此先于山西和河南实施,然后逐步推广全国。天下各省火耗归公后,分作三部分开支,一是付给官员养廉银,二是弥补地方亏空,三是留作地方办公开支。

雍正元年,山西收了火耗银43万两,以20万两弥补亏空,11万两作各官养廉,9万多两作公费,还剩下2万多两。

后来在全国统一规定了地方官员的养廉银数额,视不同地区和官职而有所差别,如直隶总督每年养廉银1.5万多两,而江南总督却是3万两。

各省巡抚在1万到1.5万两之间,多数布政使为8000两,知府2000到4000两,知县是500到1500两,养廉银比正俸多出十几倍以至上百倍,保证了地方官员的中等或高等生活水平。

通俗来说,就是雍正帝将地方政府的灰色收入正规化,将这些灰色收入的支配权归于中央朝廷,然后在各省就地消化,比如说弥补亏空、作为官员养廉银、地方政府开支等。

这样一来朝廷不用出钱,还见效颇好,可谓是一举两得,火耗归公及其养廉银,不只是弥补了国库的空虚,还使刷新了地方吏治,改变了地方官府肆意摊派,贪婪勒索的恶习,效果是很不错。

但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好的制度也抵不过人心的贪婪,随着时间的推移,贪婪的地方官府又开始暗中加派百姓赋税来中饱私囊,这项政策并非成功到底。

但是不得不说雍正帝这个新政还是很不错的,具有对症下药的成效。可惜后来者并没有将他的新政严格贯彻下去,所以最后有些虎头蛇尾的结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耗归公



雍正帝的 火耗归公什么意思?~

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
征纳运京的米谷,被雀鼠偷食损耗,称为雀鼠耗。汉朝时,每缴粮食一石,加耗两斗,后汉隐帝时,雀鼠耗由纳粮一石加耗两斗增到四斗。
雍正二年正式实施耗羡归公,最早在山西推行,二年七月,正式推广至全国,将明朝以降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清雍正年间通过定火耗以增加各级地方官薪给的重要措施。清初承明旧制,官至极品俸银不过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火耗又称“耗羡”、“羡余”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银两。雍正二年(1724)降旨实行耗羡归公,同时各省文职官员于俸银之外,增给养廉银。各省根据本省情况,每两地丁银明加火耗数分至1钱数分银不等。耗羡归公后,作为政府正常税收,统一征课,存留藩库,酌给本省文职官员养廉。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官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火耗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雍正二年七月推广全国,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此举集中了征税权利,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雍正皇帝进行火耗归公是怎样一项改革
答:这项收费实际上是官员收入的重要来源。雍正时期前期官至极品俸银不过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火耗又称“耗羡”、“羡余”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银两。雍正二年,皇帝降旨实行耗羡归公,同时各省...

火耗归公是怎么回事
答:征纳运京的米谷,被雀鼠偷食损耗,称为雀鼠耗 。汉朝时,每缴粮食一石,加耗两斗,后汉隐帝时,雀鼠耗由纳粮一石加耗两斗增到四斗。雍正二年正式实施耗羡归公,最早在山西推行,二年七月,正式推广至全国,将明朝以降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

雍正为什么要大力推行火耗归公?最后成效如何?
答:这是全面实行火耗归公的办法,雍正高兴地批准他在山西实行。无论征收实物或银子,都有一种“耗羡"陋规,所谓“耗羡”即指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倘若是银子,就是指将碎银熔成银锭时所受的损耗。最雍正帝曾亲自询问过原云贵总督鄂尔泰的家庭生活用度,鄂尔泰回答道“...

火耗归公是什么意思?
答:问题二:清朝的“火耗归公”是什么?最早是何时开始的? 清雍正间通过定火耗以增加各级地方官薪给的重要措施。清初承明旧制,官至极品俸银不过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火耗又称“耗羡”、“羡余”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

雍正号召的火号归公是麻意思?
答:雍正详加斟酌后,命令诺敏在山西搞试点。第二年,山西布政使(相当于省长)高成龄上奏雍正,详言山西火耗征缴试点作法以及火耗归公之利,请求皇帝谕令各省将所得火耗银统计数目,先行奏明,使中央明了,年终再把发给各官养廉,支应公费、留补亏空等数目具细上奏,杜绝官员窃占挪用、中饱私囊。雍正对高...

雍正的“火耗归公”政策是怎样的,目的是什么呢?
答:正因为朝廷不管,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于是各地的官员开始更为过分的要求手下的百姓给钱。到了康熙晚年,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搞得民不聊生。而到了雍正上位之后,直接针对这种赋税方式进行了改革,他改变税制,先从山西开始一步一步的慢慢全国实施。他的举措就是将火耗全部归公,也就有了火耗归公。收来...

雍正推行的火耗归公是什么意思
答:多征钱银。雍正二年七月推广全国,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此举集中了征税权利,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火耗归公和摊丁入亩是什么意思
答: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火耗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雍正二年七月推广全国,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此举集中了征税权利,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于...

雍正推行的火耗归公、养廉银是什么意思?
答:改革税收制度中的官员贪腐问题。那么这个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先来看看这个火耗是什么意思,其实这个就是明清时期的一个附加税,原为铸造钱币时,金属经火熔炼所出之损耗,我们简单的说就是这个钱币在使用过程中是会有磨损的,所以在从铸造的时候就会有损耗,需要征火耗税补足损耗。为...

雍正皇帝推行火耗归公的原因是什么?他不怕得罪所有的官吏吗?
答:一两银子要交五钱银两的火耗银,相当于朝中征缴一万两,普通百姓具体需交两万两。去除火耗的银两,多下来的几千两所有进了高官的钱包。因此那时候就会有“三年清县令,十万雪花银”的观点。这样的事情造成普通百姓没少缴,财政却没多收。普通百姓对朝中叫苦不迭。火耗归公又被称为耗羡归公,官吏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