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税制 安史之乱后唐代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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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税制是: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朝时期的一种税收制度,是唐德宗时期的宰相杨炎建议提出的,因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两税法”于公元780年正式颁布施行。它的出现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使古代赋税制度出现了“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的转变,同时也使封建国家对土地私有的控制原则逐渐向不干预或少干预转变。



唐德宗
唐德宗于大历十四年即位后,任命杨炎为宰相,接受杨炎的主张于建中元年,正式下诏推行两税法。其主要内容为: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土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幸;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度支总统之。”
一、两税法的基本税制
(1)纳税主体与标准
两税法纳税主体范围扩大,以户为征收单位,不再区分主户、客户,两税法的纳税对象包涵了所有的“见居”人口。所有居民都按其现居住地编入当地户籍,在户籍地纳税,每三年定一次户籍。对于没有固定居住地的商贾游贩,在所在郡县按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缴纳赋税。
唐前期实行的租庸调制主要纳税对象是农民,王公贵族和九品以上官吏均免课税,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经批准可免课税。两税法免除了皇亲国戚、贵族官僚、僧尼等免税的特权,将租庸调的放免范围大幅度缩小,仅特许“其鳏寡孤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除此之外还有新皇登基或适逢重大自然灾害时皇帝颁布诏敕放免两税,但这种放免不是两税法独有和明文规定的,是历朝历代沿袭下来的。赋税放免范围的缩小,几乎全国人户都成为两税的纳税对象,意味着征收面变广,这不仅能增长税收收入,缓解国家财政危机,还体现税负公平原则,有利于安抚民心。

杨炎:唐代两税法的创建者
“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两税法按资征税,根据财产的多寡定户等,不同的户等缴纳不同量的赋税,富有者多交,贫穷者少交或不交,因此两税法是一种资产税。这种计资而税的制度比租庸调按丁征税的旧制更合理、更公平,是我国赋税史上的一大进步。
代宗时期青苗钱的征收为两税法按资计税的征纳标准提供了参考。代宗在位时为了填补国库的空虚,而开征青苗钱和地头钱,两者的征税依据都是田亩。青苗钱每亩征十五文,地头钱每亩征二十五文,基本上都倾向资产税的性质,而且都是以钱输税,不征实物。青苗钱和地头钱于大历五年合二为一,名青苗钱,每亩征三十五文。青苗钱的开征大大提高了代宗朝农业税收结构中资产税的比重,有力地促使代宗农业结构向资产税方面倾斜。
中唐迅猛发展的庄园制经济,为两税法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土地兼并又加快了庄园规模的扩大,大量失去土地农民依附于庄园中的大地主豪强,这夺走了本来应该由国家掌握的丁户和土地,但是却为“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提供了税源保障。庄园一方面拥有大片土地和丰厚资产,另一方面还荫庇众多农户,因此负税能力很强。庄园经济的发展就成为两税法实施的有利经济前提。
唐中后期寺院通过政府授田、皇帝赐田、官僚贵族、富豪商贾等的捐赠、农民的布施等方式获得大量土地。但是在租庸调制下,寺院僧尼一方面拥有大量的土地,另一方面却不用缴纳税收,这对国家而言就损失很大部分的赋税收入。如果想获取丰厚的税收收入,寺院将是财政来源的重要部分,两税法“据地出税”,因此拥有大量土地的寺院就为两税法提供了丰富的税源和税收收入。安史之乱使得唐朝财源枯竭,纳税主体范围的扩大和纳税标准的转变,无疑有利于唐朝最大化地搜刮百姓的财富,增加朝廷的财政收入。

唐朝的赋税都有哪些~

唐朝的赋税主要是均田制下的租庸调制和两税法,以下是这两种赋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如“租”,这种按田以农作物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自夏朝以来早已有之。而“调”这种以手工业品为课征对象所收的税,与东周时代的“布缕之征”属于同一类。“调”的名称,较早曾见于东汉明帝的诏令之中。到了东汉末年,曹操便正式普遍征收了户调。当时调的负担是每户绢2匹,绵2斤。至于代役租形式的“庸”,周期已有原始力役形式的开端,至唐始改为实物征课。租庸调制的内容是: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朝中叶实行的用以取代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自唐玄宗开元(713-741)以后,均田制度逐渐废弛,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也难以为继,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②土著户(当地人)和客居户(外来户)均编入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③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6月纳清,秋税限11月纳清,故称“两税”(亦有一说因其分为户税、地税两项)。④两税依户等纳钱,按垦田面积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数为准,平均摊派。⑤租庸调和杂徭、杂税悉省,但丁额不废。⑥无固定居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税。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但由于两说法适应地主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其税制的基本原则为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两税法”改革。所谓的“两税”,并非是指两种税收,而是指田赋在夏、秋两个固定的时间统一征收。而“两税法”实施之前的“租庸调”,往往较为混乱,征税时间过长,效率很低。“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不管是本地人还外地人,只要在当地拥有田产,就必须按照田产的多寡来缴纳田赋。原本,在均田制的思维中,农业人口是不发生流动的,因为分配到个人名下的田地是固定的。到了“两税法”之后,国家正式承认了均田制的失效,也承认了人口的流动性和个人田产的变化,这不啻是一个巨大的飞跃。古代中国流动人口较少,社会流动性很差,均田制对农民人身的固化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两税法”其实就是把之前以人口来征缴的“租庸调”三种税,还有其他一些杂税全部集中到一起,按照个人和家庭的资产来征税。而且,其征收对象的范围已经扩大到王公贵族在内的所有人。简而言之,只要你有土地、有资产,就必须纳税。王公贵族的资产多,纳税也就多,他们在“租庸调”税制时期是特权阶层,现在却成了纳税大户。如此一来,不仅国家
  财税增加了,而且纳税不公的社会矛盾也缓和了许多。再者,“租庸调”完全是以实物来计税,而“两税法”则
  是以钱计税,然后再换算成实物来缴纳,这对于古代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开了以货币计税的历史先河。另外有一类居无定所的特殊人群——行商,之前本不纳税,也很难对其纳税。但“两税法”之后,他们也要与坐商一样,在经商之地缴纳3%左右(三十税一)的税,以此来显示他们对国家的义务。“两税法”当然也有很多弊端,譬如家庭田产和资产的核定,并未如实登记在册,很多豪强地主从中做了手脚;还有,货币在当时供应量较少,于是钱贵而物贱,造成通货紧缩,纳税人总是要多缴纳实物,才能抵得上固定的税钱。虽如此,“两税法”实施之后,政府的财政收入立马就比之前翻了一番,也大大延长了唐帝国的生命。同时,“两税法”集各类税种于一体,大大提高了政府的纳税效率,不至于把有限的政府资源白白浪费到效率低下的“租庸调”税制泥潭中。而且,以资产纳税的原则,为明代张居正“一条鞭法”和清代“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提供了历史的经验,堪为其滥觞

古代税收制度
答:中国古代税收制度中国古代长期实行以土地税(包括依附于土地户税与丁税)为主,以商税(包括关税与市税)为辅税收制度。这一税制,初步形成于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已渐趋完备;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在均田基础上不断改革完善。到了宋、元、明、清时期,随着均田制破坏,土地兼并之风日盛,...

中国古代的税制改革"一条鞭法"是在以下哪个朝代进行的
答:“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年)推广到全国。“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

中国古代的税制改革"一条鞭法"是在以下哪个朝代进行的
答:“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一条鞭法...

唐朝前期国家实行均田制,以此相配合的税制是?
答:唐朝前期国家实行均田制,以此相配合的税制是“租庸调制”。租庸调制,是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租庸调的制定和实施须均田制的配合,一旦均田...

明代税制及变革概论
答:明清是中国历史上的近代。这一时期,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发展和政治的需要,明清两代大力改革税制。内阁和助理推动的一项鞭法有利于农业的商业化和资本主义的成长,是中国税收和服务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皇帝美国将土地分成英亩的做法废除了人头税,减少了封建法庭美国个人对农民的控制,对中国意义重大美国人口增长...

唐朝的田赋制度是怎样的?“仁勇调”是怎么来的?
答: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唐朝的税收制度,看看唐朝的农民一年要交多少税。一般租制:富人可以很富,穷人不能太穷。中学历史课上,我们了解到唐朝的田赋制度叫“租佃制”。租金是多少?假设你是男性,生于初唐。18岁成年,国家给你100亩地。在这100亩土地中,有20亩叫永远的土地,可以传给后代,相当于你家的私有财产。

元朝有哪些赋税?
答:回答:下载文件:元朝的赋税.doc|元朝的赋税 北方赋税 赋役征发南北有异,这是元代赋役制度的主要特点。元统治者因南北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赋役征发原则,“大抵江淮之北,赋役求诸户口,其田(南)则取诸土田”⑤。赋役征发的原则既不相同,故南北赋税在内容上也有较大的差别。   北方赋税分为税粮和...

历史上改革税制的有哪些朝代,具体点。
答:春秋时期的鲁国“初税亩 ”,战国时期的 商鞅变法 ,北魏到唐前期的 均田制 ,唐朝中期的 两税法 ,明朝 张居正 的 一条鞭法 ,清朝康熙以后的 摊丁入亩 。

晚明天启、崇祯两朝商税小述
答:官员缺额的问题进一步影响了法律秩序的执行,商税的征收与管理问题成为制约国家财政健康的重要因素。综上所述,天启和崇祯两朝的商税状况,既反映了税制变迁的痕迹,也揭示了那个时代社会经济与政治的深层次矛盾。深入理解这些细节,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晚明历史的多元面貌。

★◇□▲■中国历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请用自己的话简练区分
答:三、魏、晋、南北朝、隋、唐 赋役和力役是封建国家主要的财政来源,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赋役立法。魏晋至唐前期逐步改变了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至唐时实行租庸调制,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租庸调制的内容是: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