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是什么,医疗过错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医疗过错要怎么鉴定?

作者&投稿:侯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活动。鉴定机构由医患双方协商选择或者摇号选择,由法院进行委托。
医疗过错的处理要根据院方的责任程度确定:
①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
②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
③负同等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50%
④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
⑤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关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及医疗事故鉴定~

现在《侵权法》实施之后,完全可以避开了医疗事故鉴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三、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多处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如鉴定人签名等,这样医疗纠纷也就只能进行医疗司法鉴定了,你可以依据此进行抗辩,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纠纷案件,关键在于医疗鉴定,鉴定结论决定着医院是否能够赔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医疗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二者在鉴定程序上和实体审查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现主要介绍如下:

一、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等。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学文献也是鉴定的依据。

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学文献等。

二、鉴定程序不同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医疗司法鉴定分为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复核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由人民法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当地医学会完成。医学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和省级医学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医学会进行,对初次鉴定不服的,由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

司法鉴定提交的材料主要是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用药明细、诊断证明、挂号单、收费凭证,以及医生出具的和医疗行为有关的书面材料等。和医疗行为环境、人员资格有关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其中关键是患者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的陈述意见和理由。司法鉴定有的有听证程序,有的没有。不管有没有听证程序,患者的陈述意见和理由,是确认医院过错的重中之重。鉴定机构结合陈述意见和理由,了解鉴定的目的,是司法鉴定的关键。

医疗事故鉴定有听证程序,就像法院开庭一样,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在陈述中,要掌握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不仅要说明医疗行为损害事实,也要有医疗过错的法律法规文献依据,让人感觉有理有据。听证程序也是鉴定的关键。

三、鉴定结论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主要内容是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和医疗事故等级,需要护理的,还有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分成四个级别: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医疗事故等级主要有一直四级,每一个级别又有详细划分。

司法鉴定结论内容重点是对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比例或损失参与度。事故等级需要单独鉴定。

四、社会评价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都在事故所在地设区的市医学会完成,鉴定专家都是所在市的医疗行业的专业医生,难免和患者就诊医院属于同一个医院。同一个医院的医生为本医院医疗行为进行鉴定,难免有失公正。因此鉴定结论多倾向于医疗机构。另外,医学会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也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同出一门,仍然没有摆脱以前父亲给儿子鉴定的局面,社会认可度不高。

司法鉴定机构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从隶属关系上与医疗机构没有任何关系。有的司法鉴定在患者就医的医疗机构之外的鉴定机构进行,大大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更具有科学性。因此司法鉴定是很大患者的共同选择。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答:法律主观:根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关系和程度, 医疗过错鉴定 结论分为: (一)有过错、直接因果关系。 (二)有过错、主要因素。 (三)有过错、共同因素。 (四)有过错、次要因素。 (五)有过错、间接或诱发因素。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 机构应当对委...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是什么
答:医疗事故鉴定 的原则:一、法制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科学、客观原则;四、独立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原则;五、及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离原则;七、保守秘密原则;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监督原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活动属于 诉讼 活动的组成部分,其活动过程必须毫无例外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是什么,医疗过错怎么处理
答: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活动。鉴定机构由医患双方协商选择或者摇号选择,由法院进行委托。医疗过错的处理要根据院方的责任程度确定:①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②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通则
答: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医疗过错人身损害怎么鉴定
答:1、鉴定内容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人体损伤残疾程度;其他专门性问题。2、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都鉴定什么
答: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否存在医疗损害以及损害程度否存在医疗过错疗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疗过错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程度。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司法鉴定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

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
答:综上所述,医疗过失的认定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鉴定,一般由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医疗机构在认定医疗过失时,需要考虑医疗行为的规范性、错误性、告知义务、护理义务以及诊断和治疗结果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有什么
答:法律分析: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鉴定过程的说明;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答:共同点 二者鉴定的核心是一致的,都是围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责任程度进行的鉴定。 区别 1、从鉴定的启动次序上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要先于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不构成医疗事故 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