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别

作者&投稿:公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别是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后果、处罚都有所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属于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属于故意犯罪。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它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数都是行为人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二罪的主体完全相同。都为一般主体,即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交通肇事罪要求有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结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要求低,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危及到了公共安全,就算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也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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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
答:由于以过失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及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行为人只有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必须具备其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缺一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

妨害交通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答:(一)犯罪主体的区别 刑法对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并没有限制性规定,故这两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这两罪的犯罪主体。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人员为主,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举两例说明以危险方法危害...
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例如==醉酒驾驶!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具体的界限吗?
答: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别是什么
答:(2)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3)以制、输坏血和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4)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3、主观方面的故意不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属于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对于本案为什么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
答:3、主观方面的故意不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属于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属于故意犯罪。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它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

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 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答:但由于车速过快,该车撞上了人行道,并重伤他人。此时行人过马路作为介入因素只是本案的条件,事故的真正原因是违章超速。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构成本罪。二、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都可能造成重伤、死亡...

交通肇事罪与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根本区别
答:刑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都罗列出来,所以刑法在明确列举了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四种常见的危险方法的同时,对其他不常见的危险方法作了概括性的规定,称之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