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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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税收利润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来的,计算时以会计利润为基础,按照税法规定经过某些调整得来。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会计利润也就是账面利润,是公司在损益表中披露的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算出来的。

扩展资料:

差异原因:

税前会计利润是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之前的收益。确认税前会计利润的目的是尽可能精确地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

与税前会计利润相对应的概念是纳税所得,它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是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机关核定企业应纳税额的依据。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定的目的有所不同,使得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分为两类:一类是永久性差异,另一类是时间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计算口径不一致造成的。这种会计利润差异形成以后,在以后各期不能转回。如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税前会计利润中作收入处理,而在纳税所得中则不被作为收入。

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不一致造成的。其特点是在以后各期可以转回,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与纳税法规不一致时产生的差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对企业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会引起差异的变化。本文主要分析新准则相对旧准则在公允价值运用、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以及债务重组四个方面的变化给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差异带来的影响。计算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时我们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按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与否将两者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设m1代表旧准则下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绝对值;m2为新准则下两者差异的绝对值;用m值表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值的影响值,即m=m2-m1.下面将新准则四个方面的变化作为变量研究其对两利润差异的影响。为简便起见,当我们以一种变化作为变量进行研究时,假设变量以外的其他一切因素所引起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为0

一、公允价值的应用对其差异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否则用成本模式计量。由于旧准则一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税收计账时也以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时的成本为基础,与旧准则下的账面价值除折旧和摊销因素外不存在其他差异,但与新准则的账面价值的差异多了公允价值与成本的差值。如A公司某项土地使用权取得时实际支付的土地使用金是2000万元,使用期限50年,取得后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一年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是2100万元。在旧准则下,账面价值=2 000-40=1 960(万元),计税基础=2 000-40=1 960(万元),m1=0.新准则下,账面价值= 2100万元,计税基础=2 000-40=1 960(万元),m2=2100-1960=140(万元)。m=140万元。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会给会计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带来暂时性差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旧准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如B企业用一账面价值是1 800万元、公允价值2000万元的设备a换进固定资产b,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旧准则下换进资产b的账面价值是1805万元,新准则下是2005万元,计税基础是1805万元,换出资产a在新、旧会计准则下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都是1800万元,因此旧准则下账面价值的增加值是1805-1800=5(万元),新准则下是2005-1800=205(万元),而两准则下计税基础的增加值都是1805-1800=5(万元),即可得到m1= ∣5-5∣=0,m2=∣205-5∣=200(万元),m=200万元。因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带来了企业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的暂时性差异。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这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旧准则规定账面价值全部按成本计量,与计税基础相同,即ml =0.因此新准则的变革将会给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带来暂时性差异,m和m2都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值。

可见,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将会给企业的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带来暂时性差异。由于应纳税所得额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并不会影响企业的纳税所得额,却会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因此企业可以利用公 允价值在保证应交所得税不变的情况下达到粉饰企业会计利润的目的。

当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差很大或者是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较多时,将会使企业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产生很大的差异。笔者认为,企业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化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产生的损益都属于经济利益的总流人,是合法来源的所得,应当作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按一定税率征收所得税,这样既可以保证所得税征税对象的完整性,又能减少两利润之间的差异,避免企业粉饰会计利润。

二、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给两者差异带来的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内不得转回。我们知道,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折旧(企业计提值)-减值准备,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折旧(税法计提值)。两者差异是由资产减值准备和会计与税务中计提折旧的不同所引起的。新准则的实施会减少企业的减值准备,因此也会减少两种利润的差异。如旧准则核算时C公司有一环保设备,原价1000万元,假设会计与税务采用相同的计提折旧法,折旧额为200万元,会计期末计提80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新准则下由于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因此企业将会在计提减值准备时更加慎重,可能只会提30万元的减值准备。此时m1、m2为暂时性差异。

m1=[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 000-200-80)-(1 000-200) ]=80(万元)。m2=[ (1 000-200-30)-(1 000-200)]=30(万元),因此我们可以预测新准则的实施将会减少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减少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暂时性差异,有利于企业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税务机关征收工作的开展。

三、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引起的差异变化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这一点正好与税法中“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部分不准予扣除”的规定相一致,而旧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可以全部在会计利润中剔除。例如D企业息税前利润是250万元,借款费用为30万元,其中予以资本化的有10万元。m1=[(250-30)-(250- 20)]=10(万元),而m2=[(250-20)-(250-20)]=0(m1、m2为永久性差异)。

m=10万元。新准则部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变化会在原来基础上减少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永久性差异,差异的变动值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这种变化将会使企业在核算会计利润时更加接近应税所得的计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将企业的研发划分为两个阶段,允许将开发费用予以资本化。而旧准则将研发支出费用化,准予在会计利润中扣除,应税利润也准予扣除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如E公司为扣减研发费用时的利润额是360万元,研发费用80万元,其中按新准则予以资本化的开发阶段费用为30万元,则m1=[(360-80)-(360-80)]=0,m2=[(360-50)-(360-80)]= 30(万元)(m1、m2为永久性差异),m=30万元。可以看出,新准则的实施将会增大两利润的永久性差异。由于无形资产开发业务复杂,很难准确区分研究和开发阶段,企业可以在会计处理时将尽可能多的费用列入开发费用中将其资本化,以减少当期的费用,提高会计利润,而当期交纳所得税不变。因此开发费用资本化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新手段。为了避免企业利用开发费用资本化操纵利润,税法应做出相应调整。税法计算应税利润时可以将企业开发费用只按一定比例允许扣除,另一部分将其资本化,这样将会有效地防止企业将研究阶段的费用计人开发费用,也会减少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

四、债务重组的变化对两者差异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人账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这一点与税法的规定一致。而旧准则将其确定为资本公积。如F企业当期的利润总额是600万元,有一账面价值800万元的债务,如果该公司获得10%的债务豁免,旧准则下80万元的豁免债务计人资本公积,会计利润仍为600万元,m1=∣600-680∣=80(万元)。按新准则和税法的规定,80万元应计人当期损益,则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都变为680万元,即m2=0.m=-80万元(m1、m2都为永久性差异)。新准则在债务重组方面的变化能够减少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永久性差异,有利于实际工作的开展。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新准则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借款费用资本化、债务重组方面的规定与旧准则相比将会减少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而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以及开发费用资本化则会增大两者的差异,税法也应该根据新准则这两方面的变化作出相应调整,尽量减少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

会计利润即所有收入扣除所有成本费用支出之后的余额
而税务会计,则要考虑税法的特别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之后的利润。这个主要是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的纳税调整,主要包括一些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税法规定加计扣除项目,一些不能抵扣的支付,资产减值准备,有扣除限额的费用等,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发生多少费用支出计多少,最后用
收入-(成本+费用)+(利得-损失)
得出利润

税法则在很多费用和成本的确认方面有硬性规定。
例如某企业收入1000万,发生招待费10万元。
税法规定按MIN(10*60%,1000*0.5%)
得出可税前扣除5万元
即10万元中,5万可以列入费用,另外5万则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的诸如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广告宣传费,捐赠等等都有限制。

除了费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也有区别。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会计估计,选择恰当的折旧计提方法,但税法分资产类别也有硬性规定
比如某设备入账1000万,企业按5年,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为0.则每年会计核算计入制造费用的折旧为200万。
但税法规定此类设备按10年,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为10%。则每年税前允许扣除的为90万。
这就又产生了制造费用110万元的差异,转入成本,最终导致应纳税所得额比会计利润要调增110万元。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建议找本税法的书系统的学习一下



会计利润总额和税务利润总额的区别。我不理解。~

“费用调减10000,收入调增40000”若是因会计处理上多计费用少计收入,则应按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若不是会计处理错误,而是由于会计与税收政策之间的差异引起的,则毋须做会计调整分录。
假设“费用调减10000,收入调增40000”是由于会计差错引起的,则调整分录如下:
借:相关科目
1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
借:相关科目
4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00(500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7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7500

会计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税收利润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来的。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会计利润也就是账面利润,是公司在损益表中披露的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算出来的;
会计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三大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税收利润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来的,计算时以会计利润为基础,按照税法规定经过某些调整得来。

扩展资料:
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平时实际发生的对外交易计算而得的。企业每发生一笔对外交易,就加以记录。每笔经济业务在记录时都涉及定时和计价的问题,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某一特定期间的费用成本与有关收入进行恰当配比,以便及时计算利润。
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要运用诸如应计原则、实现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基本原则。按照这些基本原则计算而得的会计利润,可以反映出多种会计信息,如销售收入、费用成本、销售利润、营业利润等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预测企业未来的损益,都有较大的帮助。有鉴于此,除非面临大幅度的个别或一般物价水准变动,各国会计普遍采用会计利润概念,中国也是如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利润

企业所得税计算与企业利润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答:另外,增值税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某些视同销售的行为,如用货物对外投资,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在会计核算中不作为销售实现处理,但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应交纳所得税。②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例如:企业购买债券等取得利息收入,按照会计核算原则的规定,无论何种债券 会计利润的利息收入均属于...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
答:处置时,会计利润=200-10-18.75=171.25,应纳税所得额=200-10-(120-20*3)=130,即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为41.25。

会计上的利润和税务上的利润区别,请说明的详细些 谢谢
答: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的利润。税务利润是按照税法计算出的利润。目前税务利润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照税法调整后得出的税务利润。详细回答不知从哪里说起,太多了。最好你找资料查一下。仅供参考,谢谢

税前利润与应税利润有什么区别?应税利润的定义是什么?
答:应税利润又称应税所得,是每一纳税年度企业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是由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其确认、计量的和报告的依据是税法及有关规定,对收入和准予扣除项目的界定标准是税法规定的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及特征。企业进行核算时,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会产生差异,包括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收入方面
答: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是什么 一、收入总额构成内容的差异 二、费用项目扣除范围的差异 三、费用项目扣除标准的差异 四、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规定的差异 五、无形资产摊销规定的差异 六、发出或领用存赁成本计价方法的差异 七、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差异税法对递延费用摊销期限作出了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

试列举出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答:1、利润总额并不是课税所得额,因为企业在计算利润总额时有些成本和费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经过调整后利润总额或增或减,才能和课税所得额一致。2、首先税法要求进入成本的应该时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列支;尤其是工资要求是计税工资...

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的差异,可分为___和___两类
答: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单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时间性差异的基本特征是某项收益或费用和损失均可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但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的的时间不同。

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是什么
答:利润总额是营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剩余。公式表式: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是...

会计上的亏损和税务上的亏损有什么区别?
答:会计上亏损:按会计核算口径,企业亏损是指利润总额为负数,即当年总收益小于当年总支出。税务上亏损:企业所得税法上的亏损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以后小于零的数额。两者比较而言,企业所得税法上在扣除口径方面设置了很多限制,如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和公益性...

会计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差异分析
答:在基本会计准则第37条也规定,会计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等。(2)是所得税收入的范围涉及所有经营活动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虽然未对所得税收入做出明确的定义,但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原则、收入的形式、内容等。《企业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