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大学实习有怎样的规定? 大学生实习国家规定多久

作者&投稿:封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法没有实习期一说,
实习生应视为劳动法中的试用期;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关于大学生实习的工资问题,虽然是实习,时间也可能不长,但同样受劳动法的保护,每个月应当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按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得低于580元,那么你的实习费用应该最低不得低于580元。
另外:如果学生的工作是学校的统一安排的,那么大学生可就上述情况向学校反映,学校有义务保证学生的劳动权利不受侵犯,落实学生在工作过程中的劳动保护条件。最后,学生也可以向有关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是的,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你换个角度想想,你要么加班,要么就再也不用工作了,你连这8小时也没有了,年轻人,不要怕吃苦,累点苦点,是好事,能多学习点东西,对将来有好处,社会是残酷的,你以后的生活可能不是现在加班那么简单了,会比这辛苦很多倍。
人苦着,开心着,才是幸福的。

1.学生在学校期间不算劳动者,劳动不收劳动法保护
2.实习生应视为劳动法中的试用期;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关于大学生实习的工资问题,虽然是实习,时间也可能不长,但同样受劳动法的保护,每个月应当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按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得低于580元,那么你的实习费用应该最低不得低于580元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大学生实习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将来的工作实践,你们的月工资应该不少于地方给的1/2,也就是340元,所以你们学校的做法是不对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忍忍吧,现在的国家,那么多的事情,人人都忙的不行,现在的官员哪个不贪的,你能肯定他们就没有贪污吗,或者和你们学校的人自己贪了!难的!

实习期间也需要签定合同,合同受法律保护.

国务院对大学生实习就业有什么制度~

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就要求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同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亦下发通知,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随着国务院通知的下发,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毕业生见习制度的落实。
前不久,吉林省对省内毕业生的见习制度初步拟定了待审的细则:吉林省将设立毕业生“见习雇员制度”,见习雇员可以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生活费补助,省和当地财政给予定额补贴。
而杭州市则计划建立100多家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见习期定为3至6个月,其中杭州市区生源的大学生见习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见习期可延长至1年。大学生见习期间,每月将给予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70%的生活补贴等。
烟台市也计划在各个县市区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年至少能够提供3700个见习岗位。
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上,大学生就业问题再次成为讨论热点。 两会前夕,广东颁布《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率先为大学生实习见习立法,让不少人看到了进一步推进“实习制”的可能。
为规范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活动,促进大学生就业,广东省发布《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草案)》,这是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出台的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作为劳动就业大省,广东每年大概有30万的大学生需要实习。如何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有效的实习机会,为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并且保障他们在实习和见习中的合法权益就十分重要。
《条例》共设七章六十四条,其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组织与保障、实习规范与管理、见习规范与管理、扶持与奖励、法律责任六个方面。其中,在调整范围方面,目前社会上有意见认为应该把学生兼职、勤工俭学等也纳入本条例的调整范围,但由于勤工俭学是一种准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并不适用于此条例。而要解决学生的实习与见习问题,其中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有足够的实习与见习机会。对此,《条例》第六条明确了保障学生实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并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和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在职职工的一定比例接受学生实习。政府将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实习和见习基地、企业单位等扶持和奖励。
 两会期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929人参与),67.8%的人认为,类似的“实习制”应该在全国推广,13.1%的人对此表示不赞成。43.9%的人建议各地立法要求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接收实习生。
两会期间,全国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提交的关于建立实习制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提案,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政协
  早在2006年,国家就发布过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但为了进一步落实规范“实习制”,戴皓建议各地方政府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正规股份制企业积极吸纳实习毕业生。
  对于鼓励企业接纳实习生的办法,调查中,68.8%的人建议国家通过减免税费的方式,鼓励数量庞大的民营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62.8%的人建议政府给实习大学生提供生活补贴,减轻企业负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郑耀洲,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时描述了他认为目前最具可行性的“实习制”: 采访
  一是“学生走出去,企业请进来”,鼓励有远见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除了增加常规的实习岗位外,还可以组建“行业实习联盟”,创建“企业实习基地”或“企业实习大学”,利用模拟教学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多批次地集中对大学生进行实习培训;二是“用人单位走出去,高校请进来”,即高校大量聘请用人单位进课堂或校内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就业培训。
  郑耀洲还提到,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普遍实行实习生制度,并在实习生录用上,构建了政府、用人单位、高校、学生等多主体共赢的合作机制。比如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的“Co—op计划中,许多企业主动与滑铁卢大学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并支付报酬,目前与滑铁卢大学保持密切合作关系的企业超过3000家。德国保时捷、奔驰、宝马、西门子等公司,每年也会大量接纳实习生。 ”
  “这些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实习制’,不仅满足了大学生的实习需求,也增强了社会对它们的认同感。同时,也为企业发现和培养所需要的人才。”
  调查显示,48.7%的人支持高校大量聘请用人单位进课堂,对学生进行就业培训;43.0%的人提出,高校和政府可以鼓励组建学生社团,由学生自己组织起来,主动联系实习机会。
  以上便是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领域的专家人士对当今大学生实习问题的态度,由此可知现在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社会对其的关注程度。总之,一切都是为了解决实习难这一很可能将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建立一个长效的实习制度也是势在必行的。


大学生实习国家规定多久
答:国家对于大学生实习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以实习协议为准。劳动法规: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国家对大学实习有怎样的规定?
答:实习生应视为劳动法中的试用期;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关于大学生实习的工资问题,虽然是实习,时间也可能不长,但同样受劳动法的保护,每个月应当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按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得低于580元,那么你的实习...

大学生实习期有时间和工资的规定么
答:大学生实习期一般是没有时间和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期并无规定,仅仅对于试用期进行了规定。实习期的工资和待遇没有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1、要看事先有没有和单位签定合同。用工实习、学生暑期实习、小时工实习、上岗实习。2、不管怎样的实习都应该...

大学生实习期有时间和工资的规定么
答:《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

国务院对大学生实习就业有什么制度
答:一是“学生走出去,企业请进来”,鼓励有远见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除了增加常规的实习岗位外,还可以组建“行业实习联盟”,创建“企业实习基地”或“企业实习大学”,利用模拟教学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多批次地集中对大学生进行实习培训;二是“用人单位走出去,高校请进来”,即高校大量聘请用人单位进课堂或...

高校安排学生实习最长是多久?(我是本科生)劳动法上面有具体要求吗?
答:为加强学院对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职责 全院各类实习实训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类实习实训由教务处负责;各院、系类实习实训由院、系主任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类实习实训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导教师负责。其它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大学生怎样实习?
答:国 家 教育主管部门对在校生实习也很重视。为了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二、实习单位的落实 一般学校都是采取统一联系实习单位,由带队老师带领同学们...

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工资有什么规定吗
答: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工资没有明确规定,由实习单位与大学生约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但已经毕业的大学生,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关于...

大学学校有义务给学生安排实习吗?从法律的角度来讲?
答:国家对此有专门规定:改进和加强学生实习工作,是学校和有关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共同责任。一定要从培养社会主义“四化”建设合格人才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共同承担和做好这项工作。 这是全文: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 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的报告的通知(1987年9月19日 国发〔1987〕88号)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