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工伤超时申报了怎么办 己认定工伤,因单位申报超时,社保局不赔怎么办

作者&投稿:卜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果是工伤申请超过一年时间,那么就不能申请认定工伤了,一般是会按照人体损伤进行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个人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前支出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工伤认定后支出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用人单位超出工伤申报时效的,工伤职工可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单位申报超时了也就是单位的责任,这钱该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拒绝承担,劳动者则须提供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过后则可持认定文书向用人单位追讨该费用。但7月1日后,社会保险法生效后,该费用则由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支付,该部门再向用人单位追讨。

企业承担补赔偿责任。

工人出工伤,单位不肯申报,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其实很简单

  劳动者因工受伤已认定为工伤,因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或工伤待遇超时而未享受到工伤保险报销的那部分待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申报超时了怎么办,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
答:一、工伤申报超时了怎么办 如果是工伤申请超时一年以内,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以上就不能申请认定工伤了,一般按照人体损伤进行索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工伤备案超时怎么去处理
答:工伤备案超时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可以申请延长;仍然超时的,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怎么办
答:法律主观:如果用人单位的 工伤认定申请 超时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 申请工伤认定 ;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依法提起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怎么办
答:工伤认定申请超时的处理办法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

工伤超时申报怎么处理
答:法律主观:工伤超时申报之后,当事人就不能申请认定工伤,但是一般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进行索赔。单位的工伤申报时间一般是三十日内,而职工一方的申报时间是一年之内。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单位给工伤超时申报了怎么办
答:1.用人单位超出工伤申报时效的,工伤职工可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

工伤认定时效过期怎么处理
答:关于一年的时效问题,应理解为超过一年后,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如果不予受理,将不属于行政不作为,但法律并未作出超过一年就不可以受理的规定。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和劳保部门都应对超时限的申请作出受理和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申报工伤认定虽超时也能认定吗?
答:二、申报工伤认定虽超时也能认定吗? 可以通过 诉讼 来维护合法权益。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