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身实际谈谈你对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 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作者&投稿:永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共制定法律两百三十六件、行政法规六百九十多件、地方性法规八千六百多件。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总体形成。

  客观地讲,与世界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相比,在短短三十多年里,无论从立法的数量,还是立法的质量,我国立法的成就都是无可比拟的。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人民法院工作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更具有其特殊的重大意义,同时也对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经验总结为指引和方针

  吴邦国委员长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经验总结为五个方面: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我认为,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必须以这些经验总结为指引和方针。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提,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先后于1999年、2005年和2009年下发了3个司法改革纲要,实施了119项司法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目的,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维护法律的权威,坚持法律的统一适用。

  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吴邦国委员长强调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法院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部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人民法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在认真总结几十年来人民司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确立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明确司法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系,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人民性的认识;在对“人民内部矛盾凸现期”进行全面深入社会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为更好发挥审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提出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工作原则,强化和谐司法的理念,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提出“能动司法”理念,深化对人民司法功能的认识,拓宽人民法院的工作视野;在全面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提出“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官的精神境界,明确广大法官的价值追求。

  今后,人民法院要采取更多的为民司法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温暖和优越性。

  具体来说,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一切审判、执行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坚持案件质量和效率兼顾,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判效率。只有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反腐廉政建设,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使法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价值观,才能保证严格依法办案、保证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

  人民法院要立足审判实践,通过民主科学地制定司法解释,推动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

  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1981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规定,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大量的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已经成为各级人民法院裁判各类案件的重要依据,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司法实践经验。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在前进的道路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尽管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总体形成,但本身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修改和完善。在这一进程中,人民法院要更加注重完善司法解释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司法解释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首先,人民法院必须做好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始终与立法机关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制度,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与权威;其次,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司法解释工作的管理协调,努力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再次,人民法院要加大科学管理力度保障裁判统一,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量刑制度改革,促进量刑公平公正;最后,要及时清理司法解释以及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更好地维护法律的统一适用。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征的理解(思修论述题)~

1,大陆法系。2,对一部分人进行专政。3,有公检法司,但归政法委管

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2]
(一)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一国法律体系的性质由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我们构建的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它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它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必须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要求。这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区别。哪些法律需要制定,哪些法律不需要制定,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都要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
(二)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作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实践,为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伴而生、相互促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方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法律体系构建提供内在需求和动力,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越向前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越深刻,对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要求就越迫切,法律体系构建所依赖的基础也就越扎实。另一方面,法律体系的构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环境,积极发挥促进、规范、指引和保障作用,注意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在及时肯定已有成功做法、巩固已有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又要为进一步改革开放留下空间。
(三)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与此相适应,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集中行使立法权的前提下,为了使我们的法律既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方千差万别不同情况的需要,以便在实践中能行得通,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宪法原则,我国逐步确立了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实践证明,这一立法体制符合我国国情,是行之有效的。与这一立法体制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结构上表现为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特征,既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还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一立法体制也决定了各构成部分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概括地说,宪法是统帅,法律是主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对国家法律的细化和补充。它们由不同立法主体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制定,区分不同层次,具有不同效力,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符合统一、系统、分层的科学要求。
(四)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始终立足于基本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将传承历史传统、借鉴文明成果和进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兼容并蓄,充分体现这个法律体系在文化上的先进性、包容性和广泛性。一方面,继承中华法制文化中的优秀成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另一方面,充分吸收人类法律文明的成果,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又不是简单地照搬照抄,而是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吸收有益之处,为我所用。实践证明,只有既继承发扬我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又借鉴吸收人类法律文明成果,才能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五)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经过30多年的努力,目前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必须看到,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实践没有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它必然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还有个完善过程,因而反映并规范这种制度和体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必然具有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特点,必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的现实需要而不断发展完善。社会实际变化了,法律体系必将随之变化并与之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修改原有的法律规范,废止不符合社会实际、过时的法律规范。因此,不能用静止、孤立的眼光看待法律体系,而应始终保持发展的、开放的态度。

结合自身实际谈谈你对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_百度知 ...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法院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部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人民法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方面...

联系我国实际说明我国法律的本质特征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律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领导人民指定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最本质特征的具体...

结合法律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现状,谈谈全民守法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
答:依法治国,表明我们不能搞“人治”,一定要把国家政治生活规范到法治轨道上来;执法为民,反映我们的法治是人民的法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平正义,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法治就是要消除一切不公平的现象;服务大局,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它...

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特征的个人看法
答:譬如,“以刑为主,民刑不分”、“司法行政合一”这类表述,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古代法制的实际情况,似应予摒弃。传统观点认为“德主刑辅,礼法结合”、“家族主义”是中国古代法制的特征,这种提法应当说是成立的,问题是在论述这些特征时,往往局限于对其消极方面的揭示和批判,没有对当时形成这种特色的原因及其历史作用给予...

浅谈大学生如何以实际行动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作文
答:法律是维护一个国家社会秩序、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是公理正义的殿堂。自资本主义时代以来,“法治”就代替了“人治”,成为社会发展的方向,并在不断呈现出更专业化,系统化,细致化,生活化的趋势。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善,中国的法律道路任重道远。我们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建设...

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体现了哪些辩...
答: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看,物质决定意识,基于中国国情制定的法律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表现。从实践与规律的角度看,法律的制定是我们在掌握中国法律体系运行规律后制定的,符合现实,能有效地指导实践。

为什么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请结合实际...
答: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在经济建设方面,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政治建设方面,...

...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谈谈你对我国治国方略理解8...
答: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所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体系化。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和历史传统不同,各国的法律体系各具特点。马克思曾深刻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不是立法者们凭空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从其他国家照抄照搬...

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始终立足于基本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将传承历史传统、借鉴文明成果和进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兼容并蓄,充分体现这个法律体系在文化上的先进性、包容性和广泛性。一方面,继承中华法制文化中的优秀成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制度创新...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与法律素质
答:1、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知识 要熟悉和掌握应当遵循的有关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特别是与自身专业和未来职业实践需要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把有关的法治知识与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知识有机融合,内化为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以适应未来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2、健全的法治意识 要增强规则意识,明确守法守规是每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