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兰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等十四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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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兰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政府令〔2013〕第8号)二、《兰州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兰政发〔2000〕73号印发,市政府令〔2011〕第2号修正)三、《兰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13〕第3号)四、《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07〕第6号)五、《兰州市房屋登记办法》(市政府令〔2010〕第7号)六、《兰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5〕第7号)七、《兰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07〕第8号)八、《兰州市城市规划区黄河河道采砂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2003〕第2号发布,市政府令〔2006〕第10号修正)九、《兰州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3〕第4号)十、《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0〕第1号)十一、《兰州市制止牟取暴利的实施细则》(市政府令〔1995〕第3号)十二、《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3〕第5号)十三、《兰州市外地驻兰办事机构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07〕第9号)十四、《兰州市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1998〕第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批)~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以及已被新的法规、规章代替的25件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执法主体变更,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2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三、对已被新的法规、规章明令废止的7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三)。
附件一: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不适应的,以及已经被新的法规规章代替的(25件)
  附件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执法主体变更,实际上已失效(42件)
  附件三:已被新的法规、规章明令废止的(7件)

^^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不适应的,
^^以及已经被新的法规规章代替的(25件)


序号 发文日期 原文号 文件名称 废止说明
1 1979年11月12日 兰革发[1979]144号 关于颁发《兰州市革委会关于防治大气污染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有关内容已被相应法律、法规代替
2 1980年11月4日 兰政发[1980]158号 关于颁发《兰州市关于控制和消除城市噪声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已被1996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代替
3 1981年5月4日 兰政发[1981]91号 关于排放废水实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同年7月1日起执行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代替
4 1985年11月14日 兰政发[1985]141号 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冬季烟尘排放管理报告》的通知 已被200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代替
5 1986年8月25日 兰政办发[1986]34号 关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行政规章程序的规定 已被市政府[1999]10号令《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代替
6 1986年8月6日 兰政发[1986]92号 关于颁发《兰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已被1995年颁布的《兰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方案》代替
7 1987年1月8日 兰政办发[1987]2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文处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已被甘政发[2000]81号《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代替
8 1987年10月21日 兰政办发[1987]107号 关于加强城镇禁止养狗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已被市政府[2001]10号令《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代替
9 1988年5月8日 兰政发[1988]48号 兰州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已被1998年国务院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42号令《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代替
10 1989年1月20日 兰政发[1989]7号 关于颁发《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 已被1990年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代替
11 1991年8月5日 兰政发[1991]101号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已被市政府[2000]10号令《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代替
12 1992年1月1日 兰政发[1992]5号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已被国务院1996年8月3日公布的《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代替
13 1992年2月24日 兰政发[1992]21号 兰州市见义勇为奖实施办法 已被2001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甘肃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代替
14 1992年8月9日 兰政发[1992]110号 兰州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已被劳动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10号令《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代替
15 1993年1月30日 兰政发[1993]13号 兰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优惠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行为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的综合体现。

  本办法所称行政效能监察,是指监察机关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监察对象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进行检查或者调查,并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活动。第四条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遵循促进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能、行政效能监察与行政效能建设、全程监督与社会监督、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工作效率,保障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第六条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第七条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及被监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配合与协作。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级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第九条 市监察机关负责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各县(区)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依据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受监察机关委托的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第十条 监察机关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计划,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报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二)组织指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三)组织开展行政效能考核评估工作;

  (四)建立健全行政效能举报、投诉的受理机制;

  (五)调查处理影响行政效能的事项和行为,依法作出监察建议或者监察决定;

  (六)总结、推广行政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经验和做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 监察机关在行政效能监察中,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与效能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复制、封存或者暂予扣留;

  (二)要求被监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效能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规定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责令被监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其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责令被监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但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除外;

  (六)根据检查、调查结果,提出监察建议;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三章 监察内容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过程中,发生影响行政效能的事项和行为,应当接受行政效能监察。第十三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在实施行政决策中的下列影响行政效能的事项和行为进行监察:

  (一)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决策的;

  (二)决策的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相抵触的;

  (三)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行政机关决策的;

  (四)由于决策不当导致发生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五)决策事项未按规定组织听证、论证或者向社会公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六)其他在行政决策中影响行政效能的事项和行为。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
答:对经济、社会及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处理。”二十二、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答:一、废止的市政府规章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8号2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成都市城镇基本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6号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市政府令第17号4成都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2号5成都市人民政府...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规定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市人民...

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
答:第二条 黄河兰州段内航道、航道设施和与通航有关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部门)主管航道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航道管理机构负责航道的具体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水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淄博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等11...
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淄博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等11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7年11月2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2月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要求,市政府对...

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16)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12修正)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答:17.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开展参观、旅游活动未编制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不符合保护区管理目标的;(二)开设与保护区...

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答:部门组织起草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部门法制机构统一审查、修改,报部门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形成送审稿,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报政府审议。第三章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第十二条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公布之前送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同意的部门行政规范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答: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9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10年12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 长 赵建才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实现到2010年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