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者&投稿:危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双随机”是指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一公开”是指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法律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配套细则和操作规范。当前,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文件,但配套的实施细则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缺乏基层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具体操作规程。国务院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虽然明确了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之间的双随机,但这些方案基本是原则性的规定,细化的具体操作规范还比较缺乏,现实操作过程还有待解决的很多规范细节问题。比如,重复抽取检查到某一家监管主体多次是否需要重新抽取,一些一直未被随机抽查到的监管主体该如何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性,并且缺乏统一的指导规程供基层参考,大部分开展的双随机仍然采取传统的抽查方式,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是机构信息归集系统不完善。目前仅市场监管部门的双随机检查信息较为完善,有相应配套规则,其他部门的双随机检查与双随机监管平台的系统并不完全相适应,例如,制定双随机任务时要求引用信用规则,需对高中风险企业比率进行设定,但民政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管对象一般为社会组织,并无高中风险企业,导致任务制定流于形式。另外,双随机监管平台上的监管主体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一部分本年度开立的社会组织还未进入监管主体库,另一部分本年度注销的社会组织也未从监管主体库移除,这一信息延迟现象容易导致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三是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现柯城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在岗人员3人(其中在编在岗1人,编外在岗1人,辅助执法1人)。执法力量与执法需求不相适应,基层监管人员普遍偏少,同时,监管人员年龄老化严重,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不足,面对监管方式改革,心理准备和工作能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随机监管的推进。

三、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加快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抽查标准,一方面是明确“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实施标准、实施程序、问责体系等,另一方面是明确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

二是优化监管平台功能,加强信息保障。建议收集整理双随机检查工作实践和基层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提升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关联性,实现数据共享。一方面合理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的选取设置条件,分设专业执法人员库和普通执法人员库,以实现对特定行业、重点检查对象的抽查需要,另一方面实现社会组织等其他非企业的相关监管主体开立或注销结果第一时间自动推送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归集到相关部门单位名下,确保检查结查全面公开,实现监管的“公正性”。

三是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协作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制定出台联抽联查操作规范,保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平台建设维护、部门检查、联合抽查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宽进”下的“严管”得到有效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法律分析:“双随机”是指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一公开”是指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法律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配套细则和操作规范。当前,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文件,但配套的实施细则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缺乏基层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具体操作规程。国务院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虽然明确了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之间的双随机,但这些方案基本是原则性的规定,细化的具体操作规范还比较缺乏,现实操作过程还有待解决的很多规范细节问题。比如,重复抽取检查到某一家监管主体多次是否需要重新抽取,一些一直未被随机抽查到的监管主体该如何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性,并且缺乏统一的指导规程供基层参考,大部分开展的双随机仍然采取传统的抽查方式,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是机构信息归集系统不完善。目前仅市场监管部门的双随机检查信息较为完善,有相应配套规则,其他部门的双随机检查与双随机监管平台的系统并不完全相适应,例如,制定双随机任务时要求引用信用规则,需对高中风险企业比率进行设定,但民政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管对象一般为社会组织,并无高中风险企业,导致任务制定流于形式。另外,双随机监管平台上的监管主体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一部分本年度开立的社会组织还未进入监管主体库,另一部分本年度注销的社会组织也未从监管主体库移除,这一信息延迟现象容易导致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三是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现柯城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在岗人员3人(其中在编在岗1人,编外在岗1人,辅助执法1人)。执法力量与执法需求不相适应,基层监管人员普遍偏少,同时,监管人员年龄老化严重,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不足,面对监管方式改革,心理准备和工作能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随机监管的推进。
三、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加快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抽查标准,一方面是明确“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实施标准、实施程序、问责体系等,另一方面是明确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
二是优化监管平台功能,加强信息保障。建议收集整理双随机检查工作实践和基层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提升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关联性,实现数据共享。一方面合理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的选取设置条件,分设专业执法人员库和普通执法人员库,以实现对特定行业、重点检查对象的抽查需要,另一方面实现社会组织等其他非企业的相关监管主体开立或注销结果第一时间自动推送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归集到相关部门单位名下,确保检查结查全面公开,实现监管的“公正性”。
三是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协作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制定出台联抽联查操作规范,保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平台建设维护、部门检查、联合抽查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宽进”下的“严管”得到有效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亟待解决的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一种创新的监管方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但是作为一种探索性的新的监管方式,不可避免地在实践中遇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库”的建立仍需科学制定标准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要与多部门联合建立消防检查对象“专业库”,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但是没有给出“单位库”建立标准,多大规模的单位、什么样营业性质的单位应当添加进单位库,各地仍有不同解读。同时数据的动态更新也存在一定困难,以绵阳市为例,绵阳市每年新增市场主体5万余户,多部门之间数据存在差异,难以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一方面从监督管理系统中抓取数据,另一方面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取数据,但是这些数据都不同程度存在错误、失活、多头数据、数据格式不统一等问题,给单位库的建立造成了数据壁垒。
2.抽查比例、频次的设定仍有待研究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可以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检查对象、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特点,制定本辖区监督抽查计划。由于各地设定抽查比例、频率的依据不同,科学性就有待进一步研究。同时,从以往经验看,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于管理规范,监管到位,发生火灾的概率较低,反倒是一些老旧住宅小区、小商铺、小饭馆小火亡人事故频发。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下,如何将有限的监管力量精准投放到真正的高风险场所和区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基层监督员的权责划分仍有待探讨
《意见》中明确指出:“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消防监管领域,“如何尽职免责”已成为掣肘基层消防监督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主要矛盾,基层监督员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执法深度”的理解仍然停留在过去“粗放式”执法的层面,尽快出台监督执法权责划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是目前基层最迫切的需求。
来源:今日消防 (2020年11期)

双随机一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答: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加快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抽查标准,一方面是明确“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实施标准、实施程序、问责体系等,另一方面是明确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提高监...

双随机一公开存在的问题
答:法律分析:一是健全制度保障。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印发了《桂平市司法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在每年初制订工作计划。二是规范检查程序。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建立了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档案...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答: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食消处、各基层分局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有30名执法人员列入名录库。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新区直管区内2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大学城9所高校19个食堂、各乡镇95所中...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答:一、加强组织、强化制度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答:“双随机、一公开”有效解决了“该管谁”的问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由于是随机抽取,有效避免了执法者和被检查者之间存在幕后交易的腐败现象。由谁去检查,该检查谁完全由系统说了算。同时...

关于双随机公开自查报告
答: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完成了5个首批试点项目,总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正在起草中。但与国务院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公开”,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

双随机一公开的具体落实措施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法律依据:《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二、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

双随机一公开不合格怎么处理
答:1、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所采用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2、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要求。产品必须有合格证、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等,限期使用的产品必须有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涉及使用安全的产品必须有警示...

双随机一公开主要检查什么
答:双随机一公开主要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产品、项目、行为等。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对象是市场监管总局各相关司局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里内容。以上内容都在名单内。部分检查内容如下:1、企业有关证件是否有效。证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业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3C 、卫生批件、安全许可证、环境验收批复...

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精华篇】
答: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