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民法),求解答! 民法案例分析 求解答!!

作者&投稿:绽贱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 张某提出签订“情人协议”的行为属于胁迫行为。段某与张某所签的“情人协议” 属于非法协议。这种民事行为没有形成事实恶果,法律一般不会终究法律责任。
2 张某要求李某退出,否则将对其“不客气”,让李某“没有好果子吃”的行为属于威胁行为。没有形成事实恶果,法律不予追究。
3 张某在网上发帖子公布“情人协议”和与段某亲昵的照片,侵犯了段某的隐私权、肖像权。段某可以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求帮忙做个案例分析题,民法的!!求正确答案!分析明确。~

甲是被继承人,乙是继承人。鉴于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因此恢复关系,被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2.由于乙善意处置了遗产,丙也是善意的,因此房屋买卖关系不能撤销。但甲可以要求乙返还。

第二个问题,乙是恶意的,则除返还之外还要赔偿甲的损失。

1,手机所有权归丙,他属于善意取得。问题是该手机价值在2000元左右。
要是手机实际价钱远比2000元高,丙也不构成善意取得。
2,乙属于无权处分,他与丙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乙买手机所得2000元,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甲。
3,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违反了借用合同),也可要求乙承担侵权责任,乙的无权处分行为侵犯了甲对手机的所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甲应请求乙返还不当得利。

关于一道民法案例分析。回答好的另外追加~~~!!!
答: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陈某和张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民法(Civil law),...

民法案例分析,急需解答!!
答:1;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

民法案例分析!求专业完整回答。陈某经常在外出差,1988年2月.陈某出 ...
答:赵某的要求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 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 后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有效。虽然陈某并未按照与赵某的约定,帮其购买录像机,而将陈某的现金用于购买电视机。但是陈某发现后,仍然接受了电视机,并且表示感谢。这属于赵某对于陈某无...

民法关于善意取得的案例分析,求答案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合法占有,背景是无权处分,而且还需要讲究对价。案例中:(1)乙拾得甲的奇石,即遗失物。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遗失物的所有权仍由甲享有,所以乙并未合法占有奇石。(2)乙将奇石无偿赠与丙,...

民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答:民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185岁的王老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一向不孝顺,女儿出嫁。自女儿出嫁后,儿子根本不管母亲。王老太十分生气,时常唠叨,将来要把全部财产遗给女儿,不给儿子一草一木。儿子得知母亲心意后,立即要王老太马上立一份遗嘱,把全部财产给他一人,否则,就要把老太太“倒过来拎”、“打死她。”王老太无奈...

民法案例分析
答:4、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指的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转化的财产等。在本案中,奖券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之一,因此其奖金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取得的收益。即使林琳获得了奖券,但其奖金仍然应当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比例重新分配。因此,奖金应当归赵东生和林琳共有,赵东...

急急急!!!各位法学高手帮帮忙。民法案例分析题。(高分悬赏)
答:虽然母鸡还保留在乙处但是乙对母鸡已经转移了所有权给甲,那么母鸡产下的鸡蛋属于孳息而孳息是根据所有权主义属于甲所有。依据是物权法116条 观点和楼上各位不太相同,不敢奢求你会相信我但是希望你能相信法条,也希望通过案例分析的机会和大家多多探讨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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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析如下:1. 甲将饮料买回来给乙喝,并未做任何表示,也未向乙女索要购买饮料花费的金钱,我们可将此对待为无偿赠与行为。2. 中奖信息,应当是附于饮料瓶上,在甲将饮料赠与乙女时,饮料即同时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则中奖的信息也随之转移。3. 对于“中奖的权利”,可以这样说,当是人皆有之,而并...

一道民法案例分析题,求高手回答! 要求先答处理方式,再答法律依据和逻辑...
答:你好:个人理解:1、甲乙之间成立可撤销借用合同法律关系。乙将相机无权处分给善意第三人丙,丙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相机所有权。甲既可以按照合同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撤销合同,要求乙返还财产、赔偿损失。2、乙“给我吧”的意思表示为要约,甲“先拿去用吧”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30——...

民法案例分析
答:1、(1)彩电买卖发生在7月,是在张某患精神分裂症之前,因此,对于合同的效力问题,不考虑张某患精神病的因素。(2)张某17岁,但每月有600元收入,并以自己的劳务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