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证上有名字,却没承包地,该怎么办 根据岳庆平教授所讲,党的建设方面的"五位一体"包括以下哪些建...

作者&投稿:枝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土地确权证是有承包地经营权才会确权颁证,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一样享受承包方土地承包收益,有一份承包地。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国家公务人员办理业务时,不懂法律,耽误了办事时间,由谁来承担责任?~

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一般是由具体办理业务的人承担责任,直接领导也会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分析要是能证明是公务员的问题,是有一定责任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渎职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不包括在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合同制民警、工人编制的基层工商所所长以及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渎职罪的客观行为均为渎职行为,或徇私舞弊即出于徇私动机不公正地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即不合法地超越职权或者玩弄职权;或履行职责失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根据岳庆平教授所讲,党的建设方面的“五位一体”包括以下哪些建设?
A. 政治建设 B. 文化建设 \fC. 反腐倡廉建设 D. 制度建设
答案是(A.B.C.D)

自己的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咋办
答: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1、如果是父母(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2、如果是已经分户了的,他人是没有权利将本人的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去到村集体申请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本上为什么只有户主的名字其它成员为什么没有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包括哪些内容?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承包方式:一般为家庭...

农村土地确权错误怎么办?
答:二、土地确权证上有哪些细节要注意 1、基本信息:拿到土地确权证后,一定要检查里面的基础信息如何组成的,比如说发包方的名称、代码、承包户的名称等等细节。这些信息一定不能出现作物,不然会使证书失去法律效力,今后想要保障自己的权益很难。2、土地面积:此次的确权则是依据着二轮的承包合同进行,对...

土地产权是我确权到别人名字怎么办?
答:7、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如果对承包地分割没有异议的,并提出分户申请的,分别予以确权登记,如果二轮承包人不同意的除外。8、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间,除死亡绝户、全家迁入设区市的农户外,承包地共有人原则上仍按二轮承包时的共有人登记,但在土地经营权...

土地确权证上有名字可以种死去的人土地吗
答:可以的。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但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

农村土地确权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有一个人退出手续麻烦吗?
答:2、但是如果你本人在外地,家人也没告知你,目前已经完成确权且拿到新证的情况下,这时你就要先和家人商量土地的划分情况,待商量一致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并重签合同,再向村里申请 变更登记。3、对于土地确权证上没你的名字,也是可以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部门申请补登的。

农村土地确权证更改名字流程
答:土地确权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1、本人申请书;2、本村介绍信;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如何追回被别人确权的土地
答:变更登记。3土地确权证上没你的名字,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部门申请补登。提醒: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可以诉讼维权。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家庭承包,一种是其他承包。非农业户口的,既可以以其他承包农村土地,也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从农户手中承包土地。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及能否变更?
答:但农民朋友需要注意,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上的附着物,如农作物、果树等等是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其子女能够继承!土地共有人有哪些?1、在上一轮土地承包中未分得土地的农民 上一轮土地承包基本在1997年完成,所以1997年前后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大多都没有分到承包地,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被确认为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