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祐房产中介,独家vip卖房协议是否能解约,我有无责解约的聊天记录。 现在他们说公司无法解约。 卖房子遇到的法律问题

作者&投稿:牛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那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要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如果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在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7、对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要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对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原则上独家协议是不成立的,违背了自由买卖法。

之前有个管理叫赵虎,带了一群人,一群之前跟他的人,抹黑了深圳分公司,管理低端,小帮派做法,各种排挤新人,整真正干活的人。想不通这样的人怎么还留着

正常你如果签了独家协议的话,在协议期内不可单方面解约,但是这个也可以看解约的条件的。你如果不想独家的话,你可以不卖房子,不卖的情况下协议内容是无效的,目前没有强卖这一说。

聊天记录中不是你说的德祐中介,你当然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买卖房屋你知道哪些法律知识?~

住房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目前的房价一路狂升,但是市场还是受购房者青睐的。在买房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准备购房款,还必要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以防上当受骗。
买卖房屋时要特别注意的几点法律问题
关于房屋的权属问题
1、应当确定卖房人是房产证上登记的真实所有权人
房产证上会注明房产所有人信息,购房之前应注意仔细核对证件资料,确保卖房人是房产所有权人。购房之前,最好亲自或者委托律师到房管局查询房产证件的真伪,防止伪造证件的情况发生。
2、房屋共有人应一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若房屋有共有人,共有人应一同与卖房人签订合同,防止因卖房人无权处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同时也要仔细核对共有人身份信息,防止出现冒名签约的情形。
3、确保房屋不应存在权属纠纷或瑕疵
房屋的权属不应有争议,也不应当存在抵押或者法院、检察院、公安查封等可能影响或者阻碍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情形。
关于房产的权利瑕疵
1、房屋是否为违章建筑或者存在拆迁的可能性
凡是违章建筑,均不会有房产证,因此,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或者房管局查不到权属登记的房屋基本上应当属于违章建筑,购买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即使遇见拆迁,赔偿的价格也是很低廉的。
此外,购买期房应当注意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建议选择品牌开发商,以免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一房多卖或者开发商破产、倒闭、非法集资等法律风险),购置二手房应当注意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是否齐全;同时在购房合同中应当注明因拆迁导致的风险或者利益由谁承担或者享有。
2、房屋是否已被查封或者转让
实践中,可能出现房屋已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查封或者已经过户给第三人的情况。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转移,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才能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购房付款之前应当注意此类问题,购房款应当在办理过后才全款支付,尽量防止损失。
3、房屋是否被出租或者被第三人实际占用
房屋出租给他人,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卖房人应当让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房权的承诺书,同时要在购房人的要求下实现购房人使用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
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
住宅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实践中,也有使用年限很短的住宅用地,这可能影响到房屋的实际价值,应当引起购房者的足够重视。
关于房产交易产生的各种税费
对于房屋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新房应缴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权属登记费、物业服务费、交易手续费、产权工本费等,双方应当约定清楚。
关于中介费
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中介费用由谁支出,同时约定在交易不成功的情况下,中介费是否收取,收取后是否退还。
明确违约事项
尊重契约精神,让不诚信者支付违约成本,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因此,买卖双方应当约定违约事项和违约责任,同时应注意,在非应双方责任的情况下,比如,不能办理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
实践中,很多开发商包括品牌卡发商,往往在购房者不能办理贷款的情况下收取购房者高额的违约金,实际上,购房者是否能获取银行贷款,开发商或者与开发商合作的房产销售代理公司比购房者更清楚,,有个别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明明清楚该购房者不可能获得银行贷款而与之签订购房合同,继而以购房者违约未办理银行贷款为由要求购房者解除合同并支付高额违约金。
明确房屋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房屋一般都会有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如室内装修、装饰、花园、屋顶天台、游泳池等。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附属设施的权属,防止因此而导致房屋价值降低或者权属争议。
阴阳合同和付款方式
实践中,主要是在二手房买卖中,为了实现避税,买卖双方在实际合同(阴合同)之外签订用于备案的合同(阳合同),实际上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当注意防止。
房屋买卖中,卖房最好采用银行转账加买房出具收据的方式支付房款,为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留存证据。
总之,买房是一项技术活,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士来做。购买房屋,特别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房屋,最好聘请执业律师陪同,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争端。

你好!首先 合同是你与租客签订的 在没有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况下 合同的权利义务只能由合同当事人行使 但是另一方面 合同法也规定债权的转让 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所以 你可以与买方签一个租金转让的文书 把你的收取房租的债权转让给买房 这样如果租客再拒不交租 就是违法的行为了。而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客完全可以等到租赁期满才搬走,买方无权要求其提前搬出。在你卖方时,已将上述情况如实告知买方,买方自愿接受,不能再以此为理由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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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那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要根...

为什么好多人都说房产销售工资高,却别人愿意做呢?
答:买房的人都是刚需的,急着卖房的人可能是为了还贷款,抵债等等。但是这种房子你也卖不出去呀,法院拍卖的。所以在房价这么高的时代,客户越来越少,房子也越来越少,客户往往货币三家,纠结的要死,因为我一辈子就只买一个房,你也着急的要死,好不容易看好了,有莫名其妙的要砍价,砍佣金,你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