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家鑫案表现了一种什么社会观念??我不清楚,但是我觉得很愤慨! 已经被废除的“流氓罪”入狱到2020年,赛家鑫案公平吗?

作者&投稿:彘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从“赛家鑫”二审改判看法官的法律素质
  万众瞩目的“赛家鑫”案一审判处死刑,二审云南高院改判死缓,理由有三:1. 李昌奎有自首情节;2.对于婚恋、邻里纠纷等引发的杀人案,应当慎重用死刑。3. 国家提倡少杀、慎杀,不要以一种“公众狂欢”的方式宣告一个人死刑。

  我对法律略知皮毛,觉得高院某副院长言之谬矣。特批驳如下:

  1. 刑法对于自首的嫌疑人,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应该”。再者,高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于情节恶劣、罪大恶极、社会影响恶劣的,即使有自首情节,也可以不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对于婚恋、邻里纠纷引起的杀人,慎用死刑。这个建议是好的,因为考虑的是这类犯罪往往是激情犯罪,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程度不大,在得到被害者及其家属谅解后,可以不用死刑。这样也可以不至于激化社会矛盾。

  但是,在“赛家鑫”案中,李昌奎奸杀19岁女子是有预谋的,是积极犯罪,而且手段残忍,况且随后还残忍地杀害了无辜者(该女子的弟弟)。由此可见,此人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按照刑法的原则和相关条款,理应死刑。

  3.国家法律一再提倡少杀、慎杀,但是对于罪大恶极者却不可不杀。“公众狂欢”的原因是对于李昌奎凶残本性的震惊,对于其社会危害性的担忧,对于无辜受害者的哀悼。对于这种原因的“狂欢”,实质就是公众对于这个社会秩序的深深担忧,对于自身安全的深深担忧。

  不知道为什么,云南高院却看不到这些。不知道是看不到,还是不愿意看。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我只想说,也只能说,云南高院的法官法律素养太低。别的就不说什么了。

社会舆论要求杀人偿命,有些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为了能从刀下抢人救药家鑫以求提高律师本人的社会知名度于是提出药家鑫有情可原,于是招致社会评价,一阵板砖拍下去,那些法律工作者虾米了,就是这个情况。

尽管法律上关于是否废除死刑已经争论已久,尽管世界上还有死刑的国家很少,尽管我是一个法律人,但是这个社会的确还没有到可以废除死刑的阶段或者说境界。
药的律师依法未其辩护,没有任何不对,正是因为有他们才避免了很多冤假错案。看了庭审的录像就知道,人家那是个正正规规的律师,反而是被害人律师,无视法庭纪律。
大家知道你说的是哪个案子,只是说举一反三,都是一个道理

我觉得哈 药家鑫案啊 还是那句老话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本来一直以为欠债还钱 杀人偿命 现在看来是我的观点错了

很愤怒!有纠纷杀人就不用偿命吗?如果王家飞和李昌奎有感情纠纷可以慎杀,那一个三岁的小孩也和李昌奎有纠纷吗?要是李昌奎强奸田副院长和赵副院长的妻子女儿后再杀死她们,二位“仁慈”的院长大人也会大度的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吗?那法律中要死刑干嘛?

赛家鑫案到底最后是什么结果?~

云南高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当前正在再审中。本人猜想会判死刑。分析如下:一是李昌奎强奸王家飞后将她杀害,时间有不是很短,会形成激情的缓解期,如恶意不大的话应不会再杀害王家飞,离开时还对其亲人说整了两件,说明他是很冷静兼冷血的人;二是杀死3岁的小孩,3岁的小孩懂什么,与李昌奎有什么恩怨,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在人权上是独立个体,不是王家飞的附属,不存在激情杀人的问题;三是假如李昌奎仅仅是杀害王家飞,假如没有强奸环节,认定其激情杀人,判其死缓情理可算讲得过去,但现在是两命,李昌奎应适用死刑。以上仅是猜想,云南高院表示将向媒体公开结果。

不公平 他因该死1000次

赛家鑫案表现了一种什么社会观念??我不清楚,但是我觉得很愤慨!_百度...
答:但是,在“赛家鑫”案中,李昌奎奸杀19岁女子是有预谋的,是积极犯罪,而且手段残忍,况且随后还残忍地杀害了无辜者(该女子的弟弟)。由此可见,此人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按照刑法的原则和相关条款,理应死刑。3.国家法律一再提倡少杀、慎杀,但是对于罪大恶极者却不可不杀。“公众狂欢”...

廖家鑫什么案件
答:廖家鑫涉及的是一起涉嫌贪污和受贿的案件。廖家鑫,原是一名高级政府官员,因涉嫌贪污和受贿被立案调查。据报道,他在担任要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该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有关...

药家鑫今天执行死刑了
答:今天登上qq 看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特别是看到那位检察官的日记所记录的 说实话 心情很复杂 心酸 一个人即使有再大的错 但当其生命凋零一刻 也让人感到惋惜 同为大学生 当我们在享尽生活的五光十色时 他却在生命最后三分钟默数他能感知的每一秒 但反过来想被害人的的家属 当被害人被刺之时 当...

廖家鑫什么案件
答:不叫廖家鑫,是药家鑫。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

赛家鑫案到底最后是什么结果?
答:一是李昌奎强奸王家飞后将她杀害,时间有不是很短,会形成激情的缓解期,如恶意不大的话应不会再杀害王家飞,离开时还对其亲人说整了两件,说明他是很冷静兼冷血的人;二是杀死3岁的小孩,3岁的小孩懂什么,与李昌奎有什么恩怨,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在人权上是独立个体,不是王家飞的附属,...

...比较有影响的案件。 比如:许霆案、赛家鑫案、27刀案、滇版许霆案等...
答:李昌奎还给王家飞提过亲,因为两家发生了纠纷李昌奎才从外地赶回并实施了犯罪,属民间矛盾,社会危害相对较小。“我在想,家属是不是非要用杀人来治疗创伤?网络上一片喊杀声是否是一种进步的意识?”赵建生说,“你杀了他,他的家人又来杀你,冤冤相报何时了?!”《云南网》3 马加爵案件 ...

来宾中院4月22曰审理政府与曾定安行政纠纷一案有结果了吗
答:伟大的日子,在此纪念。可以说“郭美美事件”的出现,如果引导得好,绝对是好事:在全社会强化公益慈善机构的公益属性,能促进更多人捐款行善;政府积极解决事件中暴露的历史问题,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红十字会副会长 2011年6月22日上午,记者拨通了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电话。一听记者提起微博上“郭美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