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关系的主体包含哪三个方面? 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

作者&投稿:倪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师与学生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教师与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关系问题,则一直是教育学一个主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何处理师生在教育中的关系,教育史上存在多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和实践模式,其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观点模式主要是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模式。这种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所倡导的教育模式,片面强调教师的权威性,忽视学生的主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和创造精神,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显现其落后性。 
第二种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这种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所倡导的教育模式,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片面强调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削弱教师的启发引导作用,忽视人类长期积累与总结的间接经验的学习,往往使学生的学习陷入一种自发性、盲目性的探索过程,同样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第三种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观点。这是我国现行许多教育学教科书的主流观点。这种“主体——主导论”的出发点,是既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又充分发挥教师的启发引导作用。良好的愿望本无可厚非。然而,由于“主体”与“主导”概念内涵的重叠性,理论上的观点模式实施于教育过程时,往往会出现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甚至会出现一种倾向抑制另一种倾向。

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第二,要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第三,要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第四,要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第二,要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第三,要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第四,要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教育法律关系有哪三要素构成~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改变,都会导致原有法律关系的变更。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三类: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三个大的方面。教育领域中存在的法律纠纷,往往都是因之而引起的。
1,物质财富
物质财富简称物。它既可以表现为自然物,如森林、土地、自然资源等,也可以表现为人的劳动创造物,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既可以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也可以是公民个人的财产。物一般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两类,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设施,动产包括资金和教学仪器设备等。
2,非物质财富
非物质财富包括创作活动的产品和其他与人身相联系的非财产性的财富。前者也被称作智力成果,在教育领域中主要包括各种教材、著作在内的成果,各种有独创性的教案、教法、教具、课件、专利、发明等。其他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包括公民或组织的姓名、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身体健康、生命等。
3,行为
行为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权利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一定的行为可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和需要,也可以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在教育领域中,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学校的管理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都是教育法律关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行为。
学校、教师、学生的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以及这些主体依法进行的教育行为和教育活动都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律关系一旦产生,其主体间就在法律上形成了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它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教育法律权利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教育法、教育法律规范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做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也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
教育法律义务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教育法律规范的规定必须承担或履行的某种责任,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做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

扩展资料: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
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在教育领域内,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因为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故皆属于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以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只有适用教育法律规范调整的教育关系才能转化成为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在法律规范基础上调整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
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公益性特点,主要包括:
(1)不以营利为目的。
《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而划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办学的标准在于是否将办学和其他经营性活动获得的收入用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是否用于填补自身办学经费的不足。
(2)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是排除宗教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预和渗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和重要举措,是保证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公益性的重要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教育法律关系

我国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繁多,有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还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这些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公民(自然人);二是机构和组织(法人);三是国家。

教育关系的主体包含哪三个方面?
答:第一种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模式。这种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所倡导的教育模式,片面强调教师的权威性,忽视学生的主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和创造精神,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显现其落后性。 第二种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这种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所倡导的教育模式,...

如何认识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法律分析: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三类: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

教育法律关系有哪三要素构成
答: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三个大的方面。教育领域中存在的法律纠纷,往往都是因之而引起的。1,物质财富 物质财富简称物。它既可以表现为自然物,如森林、土地、自然资源等,也可以表现为人的劳动创造物,如建筑...

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三类:学校、学生、教师,是否正确?
答: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繁多,有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还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这些概括起来主要...

教育法律关系有哪三要素构成
答: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称作权利主体或权利义务主体,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三个大的方面,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

确定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要件是什么?
答:教育法律关系的主要要素包括:教育主体、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过程和教育效果。其中,教育主体包括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教育目的包括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振兴等;教育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职业教育、素质教育和终身教育等;教育形式包括普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

教育法律关系中两个最重要的主题是什么?
答: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三类:(1)自然人,即个人主体。公民是自然人中最基本、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主体。如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其他公民等。(2)集体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包括权利...

6学校教育的构成要素主要有怎么样?
答:1、教育者——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着教育影响的人。 2、受教育者——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 3、教育措施(教育影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进行教育活动时所依赖的一切事物的总和。 广义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狭义的教育即学校教育,...

教育法律关系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
答:法律分析:教育法律关系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任何一种教育法律关系,没有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主体参加,都是不可能...

教育法律关系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
答: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分别是学校和学生。学校:学校是教育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主体,它是教育的组织机构,负责提供教育和培养学生。学校作为法律主体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学校有权制定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目标和管理规定。学校有义务提供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