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的教师〔2010〕4号

作者&投稿:西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培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在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和指导下,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引导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一)精心筹划,精心组织。各地要精心筹划和组织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项目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重视培训项目的前期调研,针对培训对象的需求研制培训方案。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二)创新模式,务求实效。积极探索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对口支援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力求做到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院校集中研修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竞争择优,确保质量。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培训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任务,形成“国培计划”重点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教师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资源。建设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教学,形成动态更新的培训专家库。教师培训资源的开发坚持多样化立体化、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充分调动优质资源,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保证“国培计划”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保证“国培计划”的顺利实施。项目承担院校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做好培训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计划和培训方案的审核,建立培训项目监管机制,督促检查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及时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评,不断改进工作,力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财政部和教育部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对教师培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教师培训监督管理,禁止乱办班、乱收费等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1.“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2.“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教育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作出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其全称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于2010年开始实施

∵现有教师50名,现需调2人到上海脱产学习,∴教师汪宏权初选中的概率为: 2 50 = 1 25 .故选:B.

中小学课时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提出如下意见:一、合理界定教师工作量 教师工作总量是指学校教师在科学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完成学校所有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内容包括学科教学相关的早读、备课、...

基础教育的中小学教育
答:以县为主”的体制,把发展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同发展地区经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起来,促进了农村教育和当地经济的发展。目前,全国有95.2%以上的小学、87.6%以上的初中、71.5%以上的高中设置在县镇和农村。1995年?2000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农村初级中学师生比例是多少?后勤人员与代课老师的比例怎么规定的?最...
答:【法规名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 【文 件 号】国办发(2001)74号 【颁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1年10月08日 【实施日期】2001年10月11日 文字部分太长了,就不复制了,下面是这个文件的表格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答:《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教育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

2019年河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中小学编制...

小学生师生比是多少?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城市小学的师生比是1∶19;县城小学的师生比是1∶21;农村小学的师生比是1∶23。师生比,学校教师人数与培养学生人数的比例关系。国家按照规定的师生比, 下达学校教师编制。测算学校师资需求量的数量指标,也是反映...

小学班级规定是多少人?
答:小学一个班级不能超过50人。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教人〔2002〕8号)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每班学生的人数做了明确的规定,小学40至50人,中学45至50人。中小学人员编制的核定和分配:1、中小学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教...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先上岗再考证
答:近日,人力社保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四部门明确,各地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中小学教师岗位,在去年基础上,再扩大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此前,教育部透露,今年将招收40多万高校毕业生补充中...

2021年贵州铜仁印江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答: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县2021年中小学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