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后又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但经公司同意一直没离职,还用重新签? 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除后的经济补偿

作者&投稿:子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果是公司已经做出了不予离职的书面决定,一般认为是原来的劳动合同有效,如果原来的劳动合同到期,应当重新签订。如果单位没有书面的决定,也未明确,但仍按原来发放工资等的,属于默认不离职,自动恢复原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同样需要续签

在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后一年

你所述情况,建议重签为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好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比较好,或者是双方都把之前的解除劳动合同给销毁掉,就没认为原先的劳动合同。

有了离职证明但没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呢,可以和另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可以的,只有劳动合同才有法律效力。如果这样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且法律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还指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问题: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从被裁减的人员中录用。
因经济性裁员而被用人单位裁减的职工,在六个月内又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对职工裁减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为本单位工作时间。
第二十条 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算。公司股权转让,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工作时间应该从进入该企业用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於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劳动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原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合同。
而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在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应变更而未进行变更,事后引起争议的处理。有些企业改制后只与在岗职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未与休假、病退、带资上学、停薪留职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应视为对原合同的继续认可,之后引起劳动争议的,法院应认定原劳动合同在到期之前仍然有效,劳动者的相关权利仍然受到保护。
2、变更劳动合同中,因用工单位附限制性条件引起争议的处理。有些改制后的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中,利用劳动力过剩的形势和自身的优势地位,给劳动者附一些限制性条件。如有些企业实行股份制过程中,要求劳动者必须入股,否则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也违背了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中“企业不得强迫职工入股,不得因职工不入股降低劳动报酬、停发工资或硬性安排下岗,更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的规定。
对这种附有显失公平条件变更劳动合同的做法,系违法行为,法院应不予支持。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法》第98条进行赔偿。
3、因解除和变相解除劳动关系引起争议的处理。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经济补偿问题,法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比较明确,因此审理普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并无太大困难。但一些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值得探讨。
如有些地方在减员分流过程中,采取了按工龄一次性支付安置费、遣散费,职工将自己在企业的工龄“买断”,并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做法。
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劳动部12部门《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作了规定,但均属于严格控制适用的规定,前者必须针对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企业,后者针对困难企业,并且必须属职工自愿,绝不能任意扩大适用,或强制推行。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解除劳动关系后又重新签了劳动合同?
答: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何要具体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

签了劳动解除合同后也影响吗
答:一、解除劳动合同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但是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的话必须提前30天申请离职,否则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直接离职一方面单位有可能不给开离职证明,新的单位要是查看离职证明的话劳动者有可能因此无法入职,并且部分单位可能会打电话向劳动者的原单位打电话询问...

同一天解除劳动合同,又在同一天与另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
答: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先签了劳动合同但中间辞职了后又进公司要重新签合同吗
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离职后再入职原用人单位的,属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离职再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

劳动合同解除了,又签了劳动合同,那没停的社保怎么办
答:法律主观:1、可要求公司补交自你入职后的社会保险, 2、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47条是正当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补偿,87条属于违法解除支付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签了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答:签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如下: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合同未到期又另签合同的风险
答:3、如果不愿意签新的合同,并且这一作法不违反前面所签合同内容,可以不签。如果公司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诉讼或仲裁。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员工在职期间又和新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怎样处罚
答:劳动者如果同时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一般会据此互相推诿,试图借助法律上的漏洞来逃脱应承担的责任,这样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就难以得到保全。有些特殊岗位还需要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竞业限制做约定。所以双重劳动关系是不允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现有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再和别的公司签约吗?_百度...
答:和现有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可以再和别的公司签约。劳动者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本公司的工作有所影响的,经过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如果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那么任一家公司都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