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一般地方的国家机关有何相同点和不同点

作者&投稿:可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答:根据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这就是: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各民族自治机关以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为主要成员组成,同时各有关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等等。可见,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与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既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同性就是都行使宪法规定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特殊性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还有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 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内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什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什么?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哪些?来听厚大理论法高晖云老师怎么讲吧!

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统一的。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充分行使宪法和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自治法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扩展资料

(1)行使立法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对于那些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上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的规定

什么是自治区,自治区与一般省市的权利有什么不同,国
答:自治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不同: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省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在我国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区。

自治机关有哪些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机关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由本行政区域内的各族人民依法选举的代表组成。自治区、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自治县人民代表...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地各族人民行使自治权力,制定地方自治法规和决策。主席制: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区、自治州的主席,负责自治地方的行政工作和政府运行。自治机关: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职责
答: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都是自治机关吗?
答: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并不是都是自治机关,民族志,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属于自治机关 ,法院和检察院则不属于自治机关。

自治机关的性质有哪些?
答: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行使自治权。主要包括行使立法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

什么是自治区,自治区与一般省市的权利有什么不同,国
答:3、自治区具备完整的地方立法权,不像其他省份受限制,在许多方面的立法上可以不受规章条例限制,只要符合根本大法和基本性法律,不违背一般法律即可。自治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既不是民族自治、也不是地方自治?
答: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既不是民族自治、也不是地方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什么和其他法律规定的
答: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统一的。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充分行使宪法和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自治法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

我国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什么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答: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