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规范的明令颁布

作者&投稿:怀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994年国务院颁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5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1998年《执业医师法》第22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37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2002年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2009年全国人大颁布《侵权责任法》第58条第1款: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从上述多种规定来看,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都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医疗行为应当遵守“诊疗规范”,但到目前为止却没有明令颁布的、可供临床医疗从业人员遵守的、医疗诉讼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适用的医疗规范。无论从临床医疗实践的需要还是从医疗损害诉讼的需要上看,国家明令颁布“诊疗规范”都是必要的。



国家明令规定淘汰的灭火器有哪些~

1211灭火器、哈龙灭火器、1301灭火器等。
消防行业广泛使用的哈龙灭火剂是损耗臭氧的物质,是破坏臭氧层的主要元凶之一。人们用哈龙灭火器救火或训练时,哈龙气体就自然排放到大气中。
哈龙含有氯和溴,在大气中受到太阳光辐射后,分解出氯、溴的自由基,这些化学活性基团与臭氧结合夺去臭氧分子中的一个氧原子,引发一个破坏性链式反应,使臭氧层遭到破坏,从而降低臭氧浓度,产生臭氧空洞。哈龙在大气中的存活寿命长达数十年,它在平流层中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将持续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因此哈龙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所以国家在2001年8月1日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按照《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我国于2005年停止生产哈龙1211灭火剂,2010年停止生产哈龙1301灭火剂。

扩展资料
古时的灭火器具很简单,无非是钩、斧、锹、桶之类。第一个真正的专用灭火器是由英国船长、诺福克郡人曼比于1816年发明的,它仅是一两个装1升多水并充有压缩空气的圆桶。
到19世纪中叶,法国医生加利埃发明了手提式化学灭火器。将碳酸氢钠和水混合放在筒内,另用一玻璃瓶盛着硫酸装在桶口内。使用时,由撞针击破瓶子中,使化学物质混合,产生二氧化碳,把水压出桶外。
1905年,俄国的劳伦特教授在圣彼得堡发明一种泡沫灭火剂,把硫酸铝与碳酸氢钠溶液混合并加入稳定剂,喷出后生成含有二氧化碳的泡沫,浮在燃烧的油、漆或汽油上,能有效地隔绝氧气,窒熄火焰。
1909年,纽约的戴维森取得一项专利,利用二氧化碳从灭火器内压出四氯化碳,这种液体会立即变成不可燃的较重气体以闷熄火焰。此后又出现了干粉灭火器,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多种小型式灭火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灭火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11灭火器

你可以参考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第三类 淘汰类”里面有明确指出,网上有下载。也可以给个邮箱我发你一份。

诊疗规范的明令颁布
答:从上述多种规定来看,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都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医疗行为应当遵守“诊疗规范”,但到目前为止却没有明令颁布的、可供临床医疗从业人员遵守的、医疗诉讼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适用的医疗规范。无论从临床医疗实践的需要还是从医疗损害诉讼的需要上看,国家明令颁布“诊疗规范”都...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答: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第四十六条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

卫生部禁止三氧自血回输疗法
答:卫生部已明令禁止三氧自血回输疗法的实施,该疗法原意是通过将臭氧气体注入输液瓶或输血袋,或者对患者自身的血液进行臭氧处理后回输入体内,声称能改善血液流动性,促进微循环,减轻炎症反应,并有助于组织修复,声称适用于如血栓、中风康复、冠状动脉硬化、高血脂和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治疗。然而,作为...

5月1日起施行!我国医保领域首部法律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 ...
答:《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治化的新征程,有利于我们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巩固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总体向好的基本态势,促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效率不断增强。同时,也将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医疗保障...

医护人员职称有什么法律依据
答: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颁布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需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卫生部令
答: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

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自什么时间施行
答:卫生部令第53号 颁布日期:20070214  实施日期:20070501  颁布单位:卫生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过度医疗侵权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答: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禁止违规过度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我国法律制度明令禁止医务人员在给患者治疗的过程中实施一些不必要的检查项目,大肆给患者开不必要的检查单,这种做法已经涉嫌过度医疗,若医务人员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可以向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商鞅当时"燔诗书而明法令"有正面的作用吗?
答:也是历史和当时社会的局限性导致的,其正面意义也有,凡事都要辩证的看,起码在短期内人民的思想高度统一,并且将有限的精力都投入到接收新法上。明法典的正面意义更多一些,让人民知其法才能守其法,使自己的社会活动有其行为规范,不在像以前靠惯性,靠风俗,靠约定俗成,而是靠更规范的法典。

我国关于养生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尽量比较新的
答: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其广告申请不予受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已经取消的保健功能,该功能的产品广告申请不予受理。 第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