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如何选拔任用官员 中国古代官员怎么选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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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以前主要是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选拔制主要有察举制、征辟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察举制实行于汉代;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存在的时间最长,从隋朝一直延续到清末。从明代起,科举制的考试方法又产生巨大变革,改用八股方式衡文取士。历代小说以及人们对科举制的诟病,大多不是针对科举制本身,而是针对明清以后的八股文取士。 荐举制,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察举”“选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这种制度始实行于汉代。当时,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分封制度逐渐被废,与分封制配套的世袭制度也无法再延续下去。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从民间选拔人材。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诏举“孝悌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汉文帝曾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察举制”在武帝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汉武帝下令由丞相、列侯、刺史、藩国守相等从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武帝时代才真正完备,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这些科目,统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其中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特科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征辟,又称“辟除”,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汉代高级官员选用属员的制度。中央行政长官如三公、地方官如州牧、郡守等官员,可自行征聘僚属,任以官职。汉代辟除官吏有两种,即中央的公府辟除和地方的州郡辟除。 公府辟除主要是指由三公以及太傅、大将军府所进行的任用属吏的情况,而其中以丞相之权为最大。公府辟除后,经过试用,对有才能者或举荐或察举,使之出补中央官职或外长州郡,所以公府的属吏虽位卑而权重,出仕升迁一般都比较迅速。此外九卿及其他中央官长虽然也可自行辟除,但与公府相比,则远非时人所重。 汉代的地方州郡长官亦具有辟除之权。早在西汉初年,郡守即可以自除掾属,甚至连职位的设置都可以酌加变更;州的辟除出现于西汉后期;东汉以后,刺史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辟除之权则变得相当之大。他们自辟佐吏,并通过推荐或察举,使之进入中央任职,或为地方长官。 不论是公府辟除,还是州郡辟除,一般来说,对被辟除者的资历都不加限制,只看才学,为官为民者皆有,而且去留自便,是当时比较自由得仕宦途径。辟除之后,主官即当加以重用,否则,有气节之士可以辞去,对于不应召者也不能加以强迫,否则在舆论上要受到非议。 辟召制在东汉尤为盛行,公卿以能招致贤才为高,而俊才名士也以有所依凭为重。东汉时直接征聘名望之士担任中央高级官员。魏晋南北朝主要以九品中正制取士,但征辟制并未废止,仍是士人特别是士族名士入仕的重要途径。 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作为一种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地位仅次于察举。 征辟是汉朝封建统治者为搜罗人才、以加强统治而采取的特别措施,征辟制的推行,有利于破格擢用人才。尽管由此入仕者的数量不多,但它通过皇帝征聘和高官辟除的方式给予应征者以特殊礼遇,可以使得一些本不愿为官的硕学名儒之士加入到封建统治阶层中来,而且统治者也可以籍此沽得求贤之名。所以征辟作为对察举制的补充,它和察举一起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总体。察举、征辟制的主要弊端是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特别在东汉时,由于政治腐败,官僚利用辟召以徇私;又因被辟召者对辟主的感戴,形成两者间的隶属关系,助长了官僚中私人权势的增长。魏晋南北朝时期,皇帝征聘制不属常制,但辟召制却有进一步发展之势。中央王朝的诸公、位从公及开府仪同三司,地方的都督、开府将军、州郡长官,均可辟召长吏掾属。被辟而应召者是辟召者的故吏,两者结成主从依附关系。在长期分裂动荡的形势下,辟召制对统治集团内各政治派系和地方割据势力的形成,起了促进作用。隋统一后,为了强化中央集权,规定凡九品以上官吏皆由吏部任免。隋唐皇帝和朝廷大臣仍可征召名士大儒为官,地方长官也可自行辟聘,但不多见。宋代各路安抚司、转运司、知州等,可自选官员,称奏辟或辟差、辟置,似为征辟制的变种。明清皇帝直接选任官吏,称为特简,形式上似乎仍是征辟制的遗存,实际上只是封建专制制度下无法消灭的一种特权现象。 二、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于篡汉前夕的延康元年(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就是选择“贤有识鉴”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县的大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品”和“状”,供吏部选官参考。所谓“品”,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家世官位高低)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品为上品;一品为虚设,无人能达到;四品至五品为中品;六至九品为下品)三类。在德才与门第中,定品时一般依据后者,叫“计资定品”。所谓“状”,乃是中正官对士人德才的评语,一般只有一两句话,如“天才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这是对东汉后期名士品评人物的制度化。陈群九品中正制的实施,实际上是和曹操“唯才是举”的思想南辕北辙的。设立九品中正制,就是为了缓和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矛盾,以求得世家大族对曹丕代汉称帝的支持。曹氏父子为了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府,在选官制度改革问题上,之前“唯才是举”的措施对世家大族势力造成了不少抑制、打击,然而世家大族势力不断膨胀发展的客观形势又使曹魏不得不予以正视,只好转而与世家大族达成妥协,设置由中央委任的中正官去掌握地方选举,而中正官又都由世家大族出身的大官兼任,这样,世族渗透进选举,中央政权权和世族势力在选拔人才这个问题上,矛盾开始缓和,士族开始逐渐垄断大权。曹丕采纳九品中正制的建议,除了为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外,很大程度上也是九品中正制本身的确有其可采之处。九品中正制刚设立之初,除了照顾世家大族的利益外,也的确包含了“唯才是举”的精神,选举人才时品状并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选贤任能以更好的维护其统治的作用。 其主要内容为: ①先在各郡、各州设置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②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道德、才能。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③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④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3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起于隋大业六年(605年),止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O5年)。共经历了一千三百年的时间。它是我国历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一项发明。它对后世的中国社会发展,产生无可估量的影响。

隋炀帝执政后,力举狂澜,首先废除魏晋南北朝以来三百多年的九品中正制(贵族世袭制),九品中正制阻碍了社会发展,因此隋炀帝开拓进取,积极推行公开,公平的用人制度,凡有一定才能的寒门庶族皆可入仕。同时扫徐门第式的私人办学的不正之风。最终打破历史上选择人才的旧制度的束缚。
科举制为中国教育首开官方办学的先河。推动了社会大发展,产生了经济,文化繁荣的新局面。史学家评论科举制,隋后的唐代全盘承袭科举制,科举制最终在唐代成熟,唐即隋的伸展,科举制成就了盛唐,盛唐实现了隋炀帝的初衷。最终,科举制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最初是世袭制:有权的人世代为官,封死了寒门出身的学子的为官出路,整个官场就是复杂的亲戚网,垄断了底层人民的发言权和改变命运的权利。其次是察举制:察举制是汉代以后逐步成熟的一种选官办法,就是自下而上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然后由上级来考察,合格后给予职位,即举荐和考察相结合。比如曹操,就是被推举为“孝廉”的社会精英,而袁绍的官位则是世袭而来的,所以说他家是“四世三公”。公元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公元前178年,汉文帝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后又下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察举相对于世袭来说,已经是一种社会进步。但推荐人往往是有偏好的,而且会有各种“举贤不避亲”的现象,这样下去,被推荐的人往往是有后台的,普通人是没有机会被推荐的。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亲信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察举制之后接着出现了九品中正制:为了克服察举制主观性、裙带性的毛病,在魏晋时期逐步演化而来。“中正”是专职考察人才的一个职务,各州郡分别推选自己的中正(大中正和小中正),由中正根据中央下发的表格,对要考察的人才进行打分,打分的依据是根据群众的反映,将人才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即上中下各又有三等,合起来即为九等(品)。吏部根据这个表格,对官吏进行升迁和罢黜。中正官必须得由清廉品德端重的人担任,这个制度相当于在行政体制外,成立一个独立的、给官员和各类人才打分的考官制度,以供组织部门来参考。但是由于中央和豪门把持着打分的权力,使得底层的人根本没有机会得到较高的分数,所谓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权力和地位都被豪门收于囊中,下层的穷人们根本没机会进入上品,下品里也不会有豪门贵族参与。这样的社会,依然存在着贵族与普通士绅之间的巨大鸿沟。
唐朝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制度,并使科举制逐渐完善,使我国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唐朝科举制度分制科和常科两种取士方法。制科由皇帝临时下诏设科考试,以待“非常之才”。应试者可以是现任官吏,也可以是常科及第者,还可以是庶民百姓。科举制就像金字塔,很多学子要沿着这样的金字塔一路攀登,并达到顶点,是所有读书人的梦想。童生经由县或州举办的“童试”,录取后为秀才,秀才参加省里举办的“乡试”,中者为举人(我们所学的《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即是参加了乡试);举人再参加国家级的“会试”,中者称为贡士;贡士经皇上监考或测试的“殿试”,中者为进士,其中前三名的,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

唐太宗时扩大国学的规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每年达千人以上,进士考中第一名的称为状元。武则天时亲自进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考试的主要内容。科举制在唐朝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尤其因为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科举制发端于隋唐,完善于宋,强化于明清。通俗说,就是给天下读书人机会,不用通过公卿大夫或州郡的长官推荐,直接参加科举考试,凭自己的本事博取功名,进入了国家的官僚体系中,获得地位、权力和报酬。科举制创造了大批忠诚的精英,从上到下树立了主流价值观,提高了人们对社会秩序的认同感。

古代官员是怎样选拔任命的?~

看到标题大家会认为古代官员选拔任命不就是通过科举制度来完成的嘛,其实这样说没毛病,但单这样说就以偏概全了。说到这有人会补充道,还有九品中正制。不错这都有,但咱们中国有着五千年悠久的历史,至今依然能够生机蓬勃,中间没有出现过断层,这和古代中国的制度有着分不开的关系,其中官员的选拔任命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今天我们就浅略的从夏商周到元明清说说古代中国是怎样选拔任命官员的。
中国古代官员选拔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这里我们先从夏商周时期说起。自大禹建立夏朝以来,中国便迈入了奴隶制社会阶段。这一时期形成了金字塔般的严格等级制度,最塔尖的是王,然后是诸侯、大夫、士、平民、奴隶。在这样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中,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做官的,而且还是世袭的。王死后嫡长子世袭为王,其余兄弟子侄分封为诸侯,诸侯也是一样,只不过下面封为大夫,再往下是士,最后是平民,奴隶一般是来自罪犯和俘虏。这便是最开始的世卿世禄制。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周朝后半部分),因为诸侯之间连年征战,都要为了胜利笼络大量的人才。于是世卿世袭制也开始松动了,但旧贵族势力也不是轻易能撼动的,便出现了“客卿”,“食客”制度。各诸侯国都笼络了大量的客卿为国效力,国内各封官也会蓄养不少食客为自己出谋划策。秦朝还推出军功授爵制度,这样平民也可以通过军功来获取爵位提高身份,虽然不是官职,但如果没有相对应的爵位也是不好做官的。
到了汉朝时期,因为此时国家已经逐渐实行郡县制度,官员世袭制也随着分封制被打破,这时候的官员是由皇帝来委托任命的,官员的选拔主要通过察举制和征辟制来完成的。察举制是通过对人才进行考察,然后自下而上的推荐给上级乃至中央,再通过考核来决定任命的选拔制度。察举制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孝敬廉洁的孝廉;才能优秀的秀才;能通晓经义的明经;能直言极谏的贤良方正。征辟制是对察举制的一种补充,次于察举制,主要是征召那些有名望的人士来进行考核任命的选拔制度。其中“征”是由皇帝征召,“辟”是由地方官府征召的。征辟制一直延续到隋朝科举制出现才废止。
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通过九品中正制来选拔任命官员。这是因为东汉末年连年战争导致人口流失,察举制逐渐失去了作用;加上世家豪族势力日益强大。魏文帝曹丕在登基称帝时为了获得世家豪族的支持,便对他们进行了妥协,采取了陈群提议的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中九品是将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中正则是对人才进行品评鉴定的人,也叫中正官。而品评主要是品评人才的家世、道德、才能,在当时的背景环境下,家世显赫才是王道。尤其到了西晋时期,朝廷中央的影响力到了要看世家门阀给不给面子的地步了,官员的选拔也就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至隋朝隋炀帝开始,伴随着国家的大一统,中央的权威日益强大;纸质书籍的普及降低了读书成本等原因,科举制度就此诞生。作为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它打破了以往选拔官员中家世出身对人才的束缚,使得官员朝政由世家门阀所把控的局面几乎消失。从隋朝开始到清末结束,科举制对中国都有着深远的影响。科举制在历朝历代都不同的调整,设有不同的科目,选拔出不同的人才。但通过了科举考试不代表就是官员了,这时只能说是才能出众的人才,不过官员也基本上出自这些人才。
随着古代中国的发展,对于官员的选拔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制度。除去先秦以前的世卿世袭制以外,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可谓是中国古代三大选官制度。当然也不是说有了后面的制度前面的就完全没用了,比如科举出身如果没有有影响力的人物推荐也是不好做官的。

秦汉以前,大多以军功擢升;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则是中国古代“士”阶层最活跃的时期,其主要选拔方式为察举、征辟和九品中正制,即选拔有学识、有人品、有道德的人担任官吏。在这相当长的时期,形成的门荫制度,这也是中国当今社会“走后门”的早期形态。
隋唐时期,科举制兴起,任何阶层的人都可以参加考试,遂形成“寒门登台阁”的景象,选拔官吏也基本上以此为标准。
希望对你有用!!!!!!!!!!!!!!!!

古代的官吏是怎么选拔出来的?
答:中央有关部门依据中正对士人评定的品第——品和状,选拔官吏时授予相应的官职,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和才能并重;但是自曹魏末年以来,中正官一般由士族出身的官员担任,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门第和家世,甚至成为唯一选才的标准。九品中正制东汉末年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的实行,进一步促进了...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有哪些?
答: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中国古代都有哪些选拔官员的制度
答:4、科举制 自隋朝到清朝1300多年间实行的一种选官制度,科举制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一种选拔人才制度。隋文帝建立隋朝后,鉴于以上的种种选拔制度都有弊端,同时,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把选官的权力收回中央手中,首开科举制,可惜的是科举制还没建立完善机制,隋朝就灭亡了。5、察举征辟制 所谓察举,就...

解密:古代的科举制度到底是怎么个选拔制度
答: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京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每年贡士3人,后设不同科目选拔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选...

除了察举制、九品中正,古代都有哪些选拔官员的制度?
答:科举制指进士科举,科举制的诸多特征是经历漫长的过程才逐渐形成的,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

古代的选官制度
答: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

求中国古代各朝代人才选拔制度的演变过程?
答:上古先秦时代:子承父位,或者由官员寻访贤人任命。秦代:实行郡县制,由皇帝任命地方官员。汉代:实行察举制,由地方官每年推举各地德高望重的人才做官。三国曹丕时期: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按照人的出身和等级身份选拔官吏。隋代:开创科举制,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任用官员。唐代:大大拓宽科举考试范围,选用...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方式、标准、影响是什么?
答:4.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5.科举制:隋炀帝以后至清末(清末新政)(唐朝时期是科举制的鼎盛时期)。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标准 1、世卿世禄制: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

有关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谁知道?要求详细点。
答:在官僚系统中,地方官员,无论是临民之官,还是封疆大吏,如何选用,事关统治根基的稳固与否,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纵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之演进,地方官的选用,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贤能”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从选拔上看:在先秦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时间、依据、局限、适用人群)
答:1、先秦:从夏朝到春秋,选官主要按爵位;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地主阶级改革才重视按军功授爵。(标准从爵位到军功)2、西汉: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察举制: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征辟制度:一种自上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