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修改了哪些内容 新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修改了哪些内容

作者&投稿:彭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修改了以下内容:



新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修改了哪些内容~

增加多项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规定
1.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量相对不足的情况,增加了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规定,目的是为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充足、便捷的职业健康检查(第四条)。
2.强化政务和院务公开,增加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分别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和工作程序等规定(第五、第十五条)。
3.为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增加了劳动者个人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给予检查的条款(第十八条)。
4.为方便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增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外出体检的条款并将备案规定为每年一次(第二十五条)。
5.为方便劳动者就诊和档案保存,增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发放居民健康卡等规定(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条)。

强化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1.增加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申请条件、行政审批、延续、变更、注销等的具体规定(第八至第十四条)。
2.进一步细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各项职责和责任(第七、第二十二条)。
3.增加对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和主检医师条件、职责、培训和考核的有关规定(第十九至第二十一条)。
4.增加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定,包括签订委托协议书、告知用人单位应当检查的项目和周期、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等(第16、第17、第23条);
5.增加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内容和监督检查频次等规定(第29至第31条)。
6.增加社会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机制(第32条)。
7.增加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未履行告知、报告、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等职责的法律责任规定(第36条)。

依法依职责对涉及用人单位的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本次修订删除了原《监护管理办法》中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的内容(原《监护管理办法》第三、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保存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49号令)已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保留并进一步细化对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的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
按章节框架,增加职业健康检查定义
正文包括总则、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检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共六章三十四条,比原《管理办法》增加十四条。
重点是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对健康检查行为的管理
增加了职业健康检查的定义、类别和项目、应当参照的技术规范等条款(第二、第六、第三十七条)。

主要修订及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4条,共四条。
规定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业健康检查的定义、类型,用人单位的职责,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配置原则等。
与原《管理办法》比较,增加了适用范围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配置原则。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管理,为本次修订新增加章节,第6~14条,共就条。
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健康检查类别等;
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健康检查场所条件、人员条件及责任、仪器设备基本要求等。
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续展、变更及注销等日常管理内容。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第15~28条,共十四条。保留原管理办法第13-16条,其余均为新增内容。
–明确了健康检查机构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的地位—服务的提供者;
–强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独立性;
–增加劳动者个人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相关规定;
–强调职业健康检查中的主检医师技术负责制;
–强调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培训与继续教育;
–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行为作了相应的规定;
–增加外出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29~32条,共四条。
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健康检查监督检查方面属地管理原则;
明确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33~36条,共四条。
删除了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的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进行监督检查、处罚的相关条款;
细化了医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及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37-39条,共三条。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修改后的标准删除了总则中责任与义务一节;将“离岗后医学随访”改为“离岗后健康检查”;取消了有关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的各项检查,相应的增加肝功能检查的指标;进一步严格职业禁忌证的范围;保留原标准中规定的只有急性职业危害的物质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为推荐性的条款,健康检查周期由2年改为3年;化学物增加了焦炉逸散物的健康检查,粉尘增加了有机粉尘;增加了附录C《粉尘作业人员胸部数字X射线摄影(DR摄片)技术要求》和附录E《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编制指南》。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答:法律分析:职业健康监护。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是不是只要接触GBZ188所规定的物质就需要做职业健康体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所以,不仅仅是接触GBZ188所规定的物质,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都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每2年(或2年以上)体检一次,接触职业病危害...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支气管哮喘可以从事的岗位是...
答:【答案】:B 氨的职业禁忌证:a)慢性阻塞性肺病; b)支气管哮喘;c)慢性间质性肺病。二氧化硫、氨的职业禁忌证:a)支气管哮喘; b)慢性间质性肺病甲醛的职业禁忌证:a)支气管哮喘;b)皮肤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答:(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如何确定岗位是否需要职业健康体检?
答:首先,作为企业,你们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这两份文件,百度一下就找得到。然后,要确定你公司是否要做职业体检,要先去职业病防治院申请做职业监测(有很多原材料和配料等物品要送检),并出监测报告,确定哪些岗位做职业体检。职业体检分岗前...

EHS.CN法规解读:粉尘岗位健康管理相关法规-202312
答:《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2014年),保障劳动者知情权和安全提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明确了具体的职业健康标准。特别是2014年10月1日生效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为6类粉尘作业...

耳朵职业病鉴定流程?
答:1、噪声聋的诊断标准为《GBZ49-2014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你可以自己查阅一下,以你目前的电测听结果来看,仅表现为双耳高频听力损伤,较好耳(左耳)听阈加权值为22dB(A),到不到噪声聋水平。(轻度噪声聋:较好耳听阈加权值26-40dB)。2、根据《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2022温州永嘉江北医院体检中心健康证+体检预约指南
答:(一)免费健康证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人身份证原件 4、填写(免费健康体检申请表)签字并盖上公章 注意事情:身份证过期、未满16周岁不可办理免费食品销售、幼儿园请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二)职业健康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提出职业健康...

电力系统职业病体检项目有哪些
答:职业病体检项目 要具体看作业人员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项目,例如电厂上煤、除灰接触粉尘 要检查dr胸片,汽机锅炉车间 接触噪声大的 要做电测听等。检测的必检项目要覆盖作业人员所有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基体可查阅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

职业病体检系统方案包含哪些?
答:杏林七贤职业体检系统 什么是职业病健康检查系统 职业健康检查的基本信息、体检项目、体检报告不同于一般健康检查。职业病体检系统依据职业体检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标准要求,实现职业体检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规范了职业体检流程,提高体检质量。杏林七贤职业病体检系统亮点 国家标准:符合GBZ188-2014标准,内置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