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未结算能否起诉要求工程款 未办理结算可以主张工程款

作者&投稿:养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程没结算能起诉,这种行为构成违约,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同时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在向法院起诉前可以给欠款方直接打电话或发信件去催收欠款,还可以直接上门去催要,如果讨要工程款自己要不到,可以委托专门的催款律师帮助催收。
不管工程款是否结算,如果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首先就是要却确认双方存在发包承包关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质量合格,依法应当获得工程款。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如果没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证明存在发包承包关系的资料,比如现场签证单、验收资料、图纸交付记录等作为证据,并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诉。同时还要考虑:是否约定了过了一定期限不结算就是认可工程合格?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工程是否已由发包方实际使用?对结算有争议可以双方协商共同委托造价鉴定,或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造价工程师进行司法鉴定,注意保留工程中的签证资料。最后,要考虑依据合同或其它文件,索要工程款的主张是否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未经结算的工程,债务人并不知道所欠债务数额,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也是未知数,故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有特殊情况,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未结算能否起诉要求工程款~

法律分析: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五)索赔价款结算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六)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法律分析:承包人熟知工程进展情况,应当在工程完成后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关于工程验收的请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若承包人没有请求工程验收直接起诉要求工程款,法院不应支持。若发包人在收到验收请求后明确表示拒不验收,则应当视为承包人的验收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款结算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答:工程款结算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工程欠款是由材料费、人工费等多种款项、多个合同构成的。所以,工程欠款纠纷不一定能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应当按如下步骤来判断:1、是否为人工费,如果是工人的劳动报酬等人工费支出,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应当先提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提起诉讼...

...已经通过验收的证据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是否属于“虚假诉 ...
答:承包人伪造证据起诉发包人是非常愚蠢的,尤其是工程验收是否真实很容易被发现。起诉很可能被驳回,而且被告还能追究原告伪造证据的罪行。

不结算工程款怎样起诉?
答:2、其次,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3、如果没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证明存在发包承包关系的资料,比如现场签证单、验收资料、图纸交付记录等作为证据,并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诉。4、最后,要考虑依据合同或其它文件,索要工程款的...

关于起诉建设公司项目部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法律问题,如何要账,催款?_百...
答:最近我一直追问此款,我已经和他们说实在不行要起诉他们挂靠的总公司,他们的答复是等工程验收后上级拨钱下来后给我结款。各方正实是2011年8月份验收,钱何时到位谁也不好说。请教如下问题:1,起诉他们总公司能不能制约他们?2,等到工程全部验收后,他们这个项目部肯定撤出,到时若不给钱,再起诉总公司的话是不是已经...

北京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答:那么,被拖欠工程款应该怎么办呢?一、拖欠工程款应该怎么办 (一)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

工程欠款如何起诉?
答:您提出的问题比较广泛,这里案件主要看双方是否对工程量和工程款进行结算。如果结算非常清楚,直接通过诉讼解决就可以。如果没有结算,将来还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评估。那么所有与工程有关的现场,图纸,采购清单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甲方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答:未按时支付工程款要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要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就要按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一、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如何索要合同无效但工程经...

如果总包单位不支付工程款,分包单位可否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要
答: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

工程款未支付到位如何索赔
答:1、 拖欠工程款 ,属于普通 民事纠纷 ,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 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 工程款 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工及 ...

工程完工但未办理结算,能否根据完工之日起算工程价款的诉讼时效?_百度...
答:或者承包人提出结算书后发包人未及时审核的,不应根据完工之日起算工程价款的诉讼时效。实践中有重庆高院的裁判观点进行佐证:“对于双方未就工程款决算达成一致,或者工程款数额未确定,或者承包人提出结算书后发包人不及时审核和签字,发包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付工程款的,不予支持。”